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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打印本页]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6 15:42
标题: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2004年6月10日的《重庆商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张醒目的图片——《33岁小伙→申请结婚←66岁女友》,并在第4版详细登载了这对新人的恋爱经过。

  http://www.chinacqsb.com/show_ar ... enu_date=2004-06-16
  
  乍一看到这张图片,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可思议。按照传统的观念,一般夫妻都是男大女小,即使女大男小,岁数相差也不应该太大,这对倒好,整整相差一倍!
                 
  看过报道后,却被男方的执着感动了:一不为名二不为利,坚持要与心上人过一辈子。这就是忘年交啊,千年而不遇!
                 
  在为他们勇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喝彩的同时,我的心里却涌出些许的苦涩和不安。
                 
  “活了60多年,第一次有个男人这样对她如此上心”,这是66岁的准新娘刘孙权的感慨,因此她“投降”了,她不顾世俗偏见与小自己33岁的男人相恋了。虽然她曾生育了五个子女,但婚姻却是包办的,不是爱情的结晶;她渴望爱情,可岁月却在她脸上刻下深深的痕迹,一个老太婆,哪敢奢望爱情,那只是年轻人的专利。
                 
  “性格很内向”、“不喜欢做家务”、“不太听话”、“喜欢由着性子来”的大龄青年黄高学,在家人眼里是个“野小子”,由于性格不合,谈了4次恋爱都不成功,使他对爱情产生了怀疑,“觉得自己不可能遇到真爱,变得愈发慵懒”。当遇见一个能正眼看他的女人时,他内心深处的爱之泉便汩汩涌出,直到将曾称之为“孃孃”(阿姨)的那个女人变成了爱人。在他的眼里,刘孙权一点不老,她“那样的笑容,很甜”。黄高学已然将婚姻升华到最高境界——精神之恋。
                 
  正是由于双方都得不到同龄异性的情爱,他们走到一起来了。这不能说是好事,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也是这对恋人的悲哀,他们的爱是畸形的、不正常的。因此,我为之感到苦涩。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个七旬老翁膝下无子,于是请教算命先生,先生面授机宜:不怕天干,只要地润。老翁心领神会,于是娶了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为妾,果然老来得子。
                 
  这个故事道出了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男的七十岁尚有生育能力,女的50岁上基本无生养的可能。那么,黄高学娶刘孙权则纯粹是为了找伴侣,此生作父亲的希望绝对为零(抛开继父的概念)。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老的应该死在小的前面,一旦刘死了,黄的后半辈子会过得很孤独,因为他没有后代。退一步说,黄只在乎当前的感受,可他只享受了爱情,却放弃了人生的另一种享受——天伦之乐。
                 
  有人说现在时兴丁克家庭,有无孩子无关紧要。试想,如果丁克家庭遍布全国,我中华民族岂不是有灭种之虞?!
                 
  有人说将来克隆术普及了,还愁没有孩子吗?这个主意不错,可是,克隆术有自然怀孕那么经济实惠吗?恐怕克隆术走入寻常百姓家,还有待时日,毕竟它不像买一把小菜那样随意。
                 
  现在有些人居然还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千方百计想生儿子。根据中国政府于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即在出生的婴儿中,男女比率达到119.2:100,比正常值103至107高出很多。如果长此以往,将来的中国,可能会实行一妻多夫制或出现更多的老妇少夫组合的家庭(女人的寿命一般比男人长,老头子死了,老婆子便成了香饽饽)。好在中国政府已经提出,到2010年,要实现全国“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我为之不安的心才趋于平缓。
                 
  呵呵,为了一对不认识的老妇少夫,竟然生发出如此多的感慨,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总之,不管他们将来如何,现在我还是要祝福这对勇敢的新人,希望他们相亲相爱,矢志不渝。不过,我更希望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新生事物”尽量避免产生,因为它于国于己无利。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张光茫    时间: 2004-6-16 16:15
那个消息我也看了,总觉得不可适意,但有真情存在,有何惧他人评说!

支持冷版的观点!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6 16:33
最初由 张光茫 发表
那个消息我也看了,总觉得不可适意,但有真情存在,有何惧他人评说!

支持冷版的观点!


谢张老师阅读:)

其实这种老妇少夫的事全世界都有,单是我们这个城市就听说过不下三对,但好像最后都分手了。
作者: 水玲珑    时间: 2004-6-16 18:36
支持并欣赏。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6 19:10
最初由 水玲珑 发表
支持并欣赏。


谢水玲珑阅读,期待你的大作。:)
作者: 张时胜    时间: 2004-6-16 19:15
存在了,所以,我们思考。反之,我思,故“他”在。
作者: 微风轻行    时间: 2004-6-16 19:22
感慨
冷眼看好见解!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6 19:35
最初由 张时胜 发表
存在了,所以,我们思考。反之,我思,故“他”在。


是啊,存在即合理。但这种存在还是少一点好。

谢谢张老师阅评。:)
作者: 刑天丁    时间: 2004-6-16 20:03
标题: 回复: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2004年6月10日的《重庆商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张醒目的图片——《33岁小伙→申请结婚←66岁女友》,并在第4版详细登载了这对新人的恋爱经过。


呵呵,为了一对不认识的老妇少夫,竟然生发出如此多的感慨,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总之,不管他们将来如何,现在我还是要祝福这对勇敢的新人,希望他们相亲相爱,矢志不渝。不过,我更希望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新生事物”尽量避免产生,因为它于国于己无利。
                 
                 

...




细读了,从题目到每个细节都看出冷版的经心和进步.
特别最后一段,写得有味,又立场鲜明,难能可贵.

精华.
作者: 小楼文章    时间: 2004-6-16 20:04
呵呵,老实说我对那小子很不理解,所以这种忘年交对我怕是千年也等不到一回啊!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6 20:20
最初由 微风轻行 发表
感慨
冷眼看好见解!


谢谢微风阅评。:))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6 20:29
谢丁丁夸奖,呵呵!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6 20:30
最初由 小楼文章 发表
呵呵,老实说我对那小子很不理解,所以这种忘年交对我怕是千年也等不到一回啊!


呵呵,那就一万年吧!
作者: 念阳    时间: 2004-6-16 23:04
还有一篇《用牙咬住的爱情》看了吗?!也是两位老人的故事!我都感动的朦胧了眼哦!顶了!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7 09:28
最初由 念阳 发表
还有一篇《用牙咬住的爱情》看了吗?!也是两位老人的故事!我都感动的朦胧了眼哦!顶了!


是吗,那篇文章在哪呢,找来看看。

谢谢念阳阅读本帖,希望看到你的力作哟。:)
作者: 小楼文章    时间: 2004-6-17 14:50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呵呵,那就一万年吧!

呵呵,一万年太久~~~~~~~~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7 14:54
最初由 小楼文章 发表
呵呵,一万年太久~~~~~~~~


那就“只争朝夕”,呵呵!
作者: 张光茫    时间: 2004-6-18 08:52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谢张老师阅读:)

其实这种老妇少夫的事全世界都有,单是我们这...

冷版客气:)

真为他们不好的结局而悲伤!
作者: 达亮    时间: 2004-6-18 11:52
其实爱是不需要理由的。

爱是没有年龄的限制的。

冷版主真是快手,冷眼看世间不平之事。

冷眼看出了大家的不平的心,其实事上没有不平的事,只有不平的心。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8 15:00
最初由 张光茫 发表
冷版客气:)

真为他们不好的结局而悲伤!


一切违背客观规律的事物都不会有好结果的。

谢张老师再次光临本帖。:)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8 15:05
最初由 达亮 发表
其实爱是不需要理由的。

爱是没有年龄的限制的。

冷版主真是快手,冷眼看世间不平之事。

冷眼看出了大家的不平的心,其实事上没有不平的事,只有不平的心。


同意达兄的观点。

存在即合理,但也存在遗憾,如我文中阐述的那样。

谢达兄阅评。:)
作者: 袁和鲁    时间: 2004-6-18 16:56
看来冷版关心社会新闻。
支持。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18 19:44
最初由 袁和鲁 发表
看来冷版关心社会新闻。
支持。


身在社会,当然要关心社会新闻。

谢和鲁阅读本帖。:)
作者: 林雨    时间: 2004-6-20 00:06
标题: :)
爱情真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病,不可抗拒!
作者: 念阳    时间: 2004-6-20 16:41
一定的!念阳最近很忙,不过,一定会带来的,到时还望多多指点哦!
作者: 潇湘珍珠    时间: 2004-6-20 16:47
今天在车上等候开车时,买了一份潇湘晨报。一位二十九岁的大龄姑娘嫁给了一位还是在狱中服刑的六十三岁的男子。对这姑娘的选择,大为不解。爱情真有这么大的魔力么。
作者: 三鉴客    时间: 2004-6-20 17:47
读后感:冷斑竹有副热心肠。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4-6-20 20:48
俗世中少有的事情,羡慕。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0 20:59
标题: 回复: :)
最初由 林雨 发表
爱情真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病,不可抗拒!


是的,爱情太伟大了,不可抗拒!

谢林雨阅评。:)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0 21:01
最初由 念阳 发表
一定的!念阳最近很忙,不过,一定会带来的,到时还望多多指点哦!


互相学习,呵呵!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0 21:02
最初由 潇湘珍珠 发表
今天在车上等候开车时,买了一份潇湘晨报。一位二十九岁的大龄姑娘嫁给了一位还是在狱中服刑的六十三岁的男子。对这姑娘的选择,大为不解。爱情真有这么大的魔力么。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0 21:04
最初由 三鉴客 发表
读后感:冷斑竹有副热心肠。


谢刘老师夸奖,更谢您阅读本帖。:)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0 21:06
最初由 若荷 发表
俗世中少有的事情,羡慕。


呵呵,是啊,难得难得。

谢若荷JJ阅读本帖。:)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04-6-21 08:33
不管怎么说,我总是不大相信这种爱情的。
不过如帖主所说:“现在我还是要祝福这对勇敢的新人,希望他们相亲相爱,矢志不渝。”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1 10:57
最初由 雨夜昙花 发表
不管怎么说,我总是不大相信这种爱情的。
不过如帖主所说:“现在我还是要祝福这对勇敢的新人,希望他们相亲相爱,矢志不渝。”


是的,我也不相信,所以发了一通感慨,呵呵!

谢昙花阅读本帖。:)
作者: 木祥    时间: 2004-6-21 11:13
标题: 回复: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2004年6月10日的《重庆商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张醒目的图片——《33岁小伙→申请结婚←66岁女友》,并在第4版详细登载了这对新人的恋爱经过。

...



非常好的时评,来得快也来得好.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1 11:58
标题: 回复: 回复: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最初由 木祥 发表
[QUOTE]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2004年6月10日的《重庆商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张醒目的图片——《33岁小伙→申请结婚←66岁女友》,并在第...


谢木祥老师阅评本帖。:)
作者: 雪笑    时间: 2004-6-22 00:40
标题: 回复: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2004年6月10日的《重庆商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张醒目的图片——《33岁小伙→申请结婚←66岁女友》,并在第4版详细登载了这对新人的恋爱经过。

...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过我还是反对这样的结合,这样的结合,不如不结合。我们的所有行为,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不能违背上帝的意志。比如,男婚女嫁,就是上帝的意志,男不婚女不嫁,就是违背上帝的意志。如果说门当户对是人给予婚姻的意志,那么年龄相当,就是上帝给予婚姻的意志。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2 15:16
标题: 回复: 回复: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QUOTE]最初由 雪笑 发表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过我还是反对这样的结合,这样的结合,不如不结合。我们的所有行为,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不能违背上帝的意志。比如,男婚女嫁,就是上帝的意志,男不婚女不嫁,就是违背上帝的意志。如果说门当户对是人给予婚姻的意志,那么年龄相当,就是上帝给予婚姻的意志。

雪笑老师说得对,这样的结合不如不结合!

谢雪笑兄阅评。:)
作者: 迈阿密的寒冷    时间: 2004-6-23 00:12
精彩好文!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3 09:51
最初由 迈阿密的寒冷 发表
精彩好文!


谢阅!:)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3 12:46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那个照片我也看到了.真了不起.好!


呵呵,太阳也欣赏他们的“师生恋”呀。:)))))))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3 13:38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他们没有师生恋啊.难道你认为他们是师生恋吗?可惜我把你的秦老师写死了,没有下文啦.流泪吧.:))


那女的曾经是个老师啊,可以把他们当作师生恋吧,呵呵!

你说的苏秦就是秦苏吗?为什么要把他写死,不干,还我秦老师!:)))))))
作者: 李智红    时间: 2004-6-23 17:33
幸福的真谛,人生的别解,独到的视角,流动的文思。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3 17:35
最初由 李智红 发表
幸福的真谛,人生的别解,独到的视角,流动的文思。


谢智红兄阅读评论,握手,呵呵!
作者: 迈阿密的寒冷    时间: 2004-6-24 08:43
欣赏并学习了!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4 16:25
谢寒冷、茑萝阅读本帖。:)
作者: 如风    时间: 2004-6-24 23:29
生活中任何事物存在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从不因他人的好恶而改变自身的运动轨迹。古人说的好“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5 13:26
最初由 如风 发表
生活中任何事物存在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从不因他人的好恶而改变自身的运动轨迹。古人说的好“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


如风说得对!

欢迎常来江天哦:)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25 13:26
最初由 如风 发表
生活中任何事物存在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从不因他人的好恶而改变自身的运动轨迹。古人说的好“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


如风说得对!

欢迎常来江天哦:)
作者: 吴建中    时间: 2004-7-11 20:27
标题: 版主写得好
这篇文章反映了一个当前正流行的社会现象,找个姐姐做妻子的男人越来越多,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理解他们,否则多数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当然,不管他们结果如何,至少他们的爱在现在这个社会都是很珍贵的。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7-11 21:15
标题: 回复: 版主写得好
最初由 吴建中 发表
这篇文章反映了一个当前正流行的社会现象,找个姐姐做妻子的男人越来越多,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理解他们,否则多数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当然,不管他们结果如何,至少他们的爱在现在这个社会都是很珍贵的。


谢谢吴建中朋友的阅读并评论。:)

欢迎常来江天玩。
作者: cxling    时间: 2004-7-11 22:49
作者深厚的社会责任感让人感动,文章就须这样,给人启迪,我觉得文字炉火纯青,学习了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7-12 17:42
最初由 cxling 发表
作者深厚的社会责任感让人感动,文章就须这样,给人启迪,我觉得文字炉火纯青,学习了


谢cxling阅读与评论。:)
作者: 挑灯看剑    时间: 2004-7-12 18:26
千年等一回
                 
  深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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