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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学断想(二) [打印本页]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4 06:20
标题: 文学断想(二)
本帖最后由 何义钦 于 2014-9-12 18:43 编辑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1-4 11:11
读读这样的文字,对于写作还是有益处的。
谢谢何老师,最好的问候。
作者: 冷若秋水    时间: 2012-11-4 12:20
我读柳宗元《小石潭记》,感受到一份旷古悠远的宁静之美,这就足够了,可教学辅导材料上说“赞美祖国美丽山水”,分明是强加在柳宗元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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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先生的这个观点!觉得学校里对语文的教育,有时过于刻板,过于程式化。我个人认为,汉语言文学的美,在于人心对文字内在的感悟。作为教育者,应该更多的引领孩子走进汉语言世界,感受那里的多姿多彩,用心谛听,从而悟到自己的东西,而不是给出某些标准答案,叫孩子去死记硬背。
       读先生文章,深感受益!对于文学,秋水的认识还比较肤浅,胡言几句,先生莫笑话。
       问好,敬茶!

[ 本帖最后由 冷若秋水 于 2012-11-4 12:21 编辑 ]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2-11-4 12:45
这样的解读,知情、知文、知理,对散文的写作也很有帮助,值得好好研读与学习。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4 20:01
原帖由 邱俊伟 于 2012-11-4 11:11 发表
读读这样的文字,对于写作还是有益处的。
谢谢何老师,最好的问候。


问好阿伟,谢谢您阅读。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4 20:03
原帖由 冷若秋水 于 2012-11-4 12:20 发表
我读柳宗元《小石潭记》,感受到一份旷古悠远的宁静之美,这就足够了,可教学辅导材料上说“赞美祖国美丽山水”,分明是强加在柳宗元身上的。
===================================
       赞同先生的这个观点!觉 ...


谢谢秋水老师阅读和留言。祝笔健。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4 20:03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2-11-4 12:45 发表
这样的解读,知情、知文、知理,对散文的写作也很有帮助,值得好好研读与学习。


谢谢版主老师鼓励。问好。
作者: 秦时明月    时间: 2012-11-5 07:56
很有道理。我更接受先生传统的一面。问好!
作者: 柯英    时间: 2012-11-5 11:11
问好何老师!
这个文字是多年的心得,也是历炼的结晶,读过颇受启发。谢谢拿出来分享!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5 18:21
原帖由 柯英 于 2012-11-5 11:11 发表
问好何老师!
这个文字是多年的心得,也是历炼的结晶,读过颇受启发。谢谢拿出来分享!


谢谢版主老师阅读和留言。在下不揣丑陋,抛砖引玉耳。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5 18:22
原帖由 秦时明月 于 2012-11-5 07:56 发表
很有道理。我更接受先生传统的一面。问好!


谢谢老师阅读和留言,祝好。
作者: 杨春山    时间: 2012-11-5 21:14
令人读后受益。问好何老师。
作者: 李兴文    时间: 2012-11-5 21:19
标题: 回复 1# 何义钦 的帖子
“我同意这个观点:伟大作家和末流作家的区别在于,末流作家编制出美丽的花环和美好的人生梦境,诱惑我们,让我们处于短暂的麻醉状态中,像智取生辰纲中的蒙汗药;而伟大作家则为我们揭示生活的真相,使我们能够清醒地面对人生,让我们拥有“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勇气,让我们的心灵获得飞翔的力量”——何先生,这个说法值得重视。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6 12:38
原帖由 杨春山 于 2012-11-5 21:14 发表
令人读后受益。问好何老师。

谢谢版主老师。祝好。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6 12:38
原帖由 李兴文 于 2012-11-5 21:19 发表
“我同意这个观点:伟大作家和末流作家的区别在于,末流作家编制出美丽的花环和美好的人生梦境,诱惑我们,让我们处于短暂的麻醉状态中,像智取生辰纲中的蒙汗药;而伟大作家则为我们揭示生活的真相,使我们能够清醒 ...


李老师,您好。
作者: 房子    时间: 2012-11-6 13:17
关于散文作者传递出来非常丰富的见解和信息。很有思考和借鉴意义。
作者: 海凹    时间: 2012-11-6 15:02
非常好的思考。支持。
作者: zfx875206    时间: 2012-11-6 15:06
眼界较宽,有自己的思索,问好。
作者: 雨沐    时间: 2012-11-7 15:55
问候何老师!
作者: 梁星钧    时间: 2012-11-7 18:41
好文。难得。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7 19:48
原帖由 房子 于 2012-11-6 13:17 发表
关于散文作者传递出来非常丰富的见解和信息。很有思考和借鉴意义。


谢谢房子老师鼓励。问好。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7 19:48
原帖由 海凹 于 2012-11-6 15:02 发表
非常好的思考。支持。


谢谢版主老师鼓励。祝好。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7 19:49
原帖由 zfx875206 于 2012-11-6 15:06 发表
眼界较宽,有自己的思索,问好。


问好版主老师,祝笔健。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7 19:53
原帖由 雨沐 于 2012-11-7 15:55 发表
问候何老师!


雨沐老师好。
今天和女儿吹牛,我告诉她,在中财混到“高级会员”,与雨沐老师平起平坐了。:-)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7 19:54
原帖由 梁星钧 于 2012-11-7 18:41 发表
好文。难得。


梁老师,您好。
作者: @边走边唱@    时间: 2012-11-8 08:39
粗读了,对一些概念理解不是很清楚:所谓文学批评或者断想,或者对某一文学品种未来发展走向的判断,在当下这个表面繁荣、内在虚浮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任何个体的发言,都是自娱自乐!
我以为,作为一个写作实践者,还是就事论事,能把一件事情、一个道理说清楚,就很不容易了,一个标题之下,要揽这么多问题和现象,有些难为自己了!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8 12:31
原帖由 @边走边唱@ 于 2012-11-8 08:39 发表
粗读了,对一些概念理解不是很清楚:所谓文学批评或者断想,或者对某一文学品种未来发展走向的判断,在当下这个表面繁荣、内在虚浮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任何个体的发言,都是自娱自乐!
我以为,作为一个写作实践者 ...


汇集的一些思想片段,并非学术论文,我觉得不必长篇大论。这本是一孔之见,已在10楼表明,乃引玉之砖也。
对文学的理解,或说对散文的理解,没有定论,见仁见智。唱自己的歌,吹自己的号,念自己的经,听不听、信不信,也随自己的心愿。我只是表达自己的理解,不敢奢望有人认同。
问好。

[ 本帖最后由 何义钦 于 2012-11-8 12:54 编辑 ]
作者: 十年兜兰    时间: 2012-11-8 13:12
来欣赏文章,问候先生,远握!
作者: 红秋叶    时间: 2012-11-8 13:34
读文使我学到很多的写作知识,原来混淆的概念也有了清晰的认识,问好!
作者: 南山菊    时间: 2012-11-8 17:00
感谢何老总是去我的帖子无数次顶贴。我一直没来回访,请恕我无礼了。

这个帖子,一段一段,看着非常眼熟。何老在中散论坛发过一次了是吧?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8 23:30
原帖由 十年兜兰 于 2012-11-8 13:12 发表
来欣赏文章,问候先生,远握!


谢谢十年兜兰老师,祝好。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8 23:31
原帖由 红秋叶 于 2012-11-8 13:34 发表
读文使我学到很多的写作知识,原来混淆的概念也有了清晰的认识,问好!


谢谢红秋叶老师阅读和留言。祝好。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9 06:36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2-11-8 17:00 发表
感谢何老总是去我的帖子无数次顶贴。我一直没来回访,请恕我无礼了。
这个帖子,一段一段,看着非常眼熟。何老在中散论坛发过一次了是吧?


除了你的“人证”和你攻击别人的帖子,我不关心你的文字,不值得。
你写的东西,始终怨天尤人,没有一点美感,只有乖戾之气,我看不上眼。

记得上半年在中散,那时我尚未发现你抄袭山东五莲“涅磐凤凰”的文章,也不知道她因为私生活失德而导致不幸等等情况,所以,应你的要求,评论了你那篇写林徽因的帖子。
我倒是辛辛苦苦忙活了一整天,写出来了,也发到中散了。不到2小时,你就短信找我,怪我不但没表扬,居然把你的帖子当作反面教材了。 这大约也不符合写评的“潜规则”,应你之约,却反而把你作为反面教材,于是,我把这篇评论删除了,可我实在找不出你文字的优点。
这事还记得吗?不记得了,我可以发截屏来帮助你回忆回忆。
我看不上你写林徽因那篇文字的理由,已经写在本帖《文学断想(二)》的第7段。

夏天时候,我还写过一篇帖子,《王文娟语言风格欣赏》。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从文档中找出来,发到中财,如何?

《文学断想》是我对文学(散文)的认识和理解,不是一天形成的。在中散的不同场合,我肯定表达过这些观点和思想,但是,本篇文稿是不是曾经发表过,欢迎你仔细核实。
如果在中财论坛不属原创首发,我奖励你10万元,说到做到。快去核实吧。
作者: 南山菊    时间: 2012-11-9 08:12
原帖由 何义钦 于 2012-11-9 06:36 发表


除了你的“人证”和你攻击别人的帖子,我不关心你的文字,不值得。
你写的东西,始终怨天尤人,没有一点美感,只有乖戾之气,我看不上眼。

记得上半年在中散,那时我尚未发现你抄袭山东五莲“涅磐凤凰”的文 ...


呵呵,何老,有人喜欢编造陈芝麻烂谷子,我没兴趣看,也不作任何无谓的回复。

嗯,你无数次在我帖子里跟帖,我出于礼貌不得不来回访您老人家,看着眼熟,就提醒一下而已,至于是否违规,如何处理,那不是我的事。

在此感谢您和冷女士多次光临我的帖子,搞些截图啥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会员,您大可不必如此。顶一顶贴,算是友谊,呵呵,不必如此细心、郑重哈。
作者: 何义钦    时间: 2012-11-9 10:20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2-11-9 08:12 发表


呵呵,何老,有人喜欢编造陈芝麻烂谷子,我没兴趣看,也不作任何无谓的回复。
嗯,你无数次在我帖子里跟帖,我出于礼貌不得不来回访您老人家,看着眼熟,就提醒一下而已,至于是否违规,如何处理,那不是我的 ...


见到你这等货色,如同吞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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