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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读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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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书馨颐男
时间:
2012-11-6 08:31
标题:
我的读书生活
我的读书生活
喜欢读书或许是天生的吧,因为父亲是一个只有高小文化的普通干部,他虽然不怎么喜欢读书,可是每逢他到城里去开会的时候,都会带几本书回家。留给我印象很深的书有《一千零一夜》、《金陵春梦、》、《我的前半生》等书籍,当父亲清闲的时候也拿起他购买的书籍翻阅。书就放在父亲的床前,当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也偷偷拿起看看,记得《一千零一夜》中的《三个苹果的故事》,就是我偷偷看完的,并且一看再看,感觉故事写的很有意思。对《我的前半生》印象深的是书内的插图,通过插图初步认识过去的人物场景。感受时代的变迁,生活的变化,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一、小学见书好奇
在过去居住的大院里有一个叫冬冬的好朋友,他父亲是当过教师的,他家里有好多书籍,冬冬也喜欢读书。
记得他曾经借给我一本《说唐》让我看,我看后被里面神奇的战争故事吸引住了,尤其是书中描写马在关键时候可以释放烟幕弹,用来迷惑敌人,让我感受到阅读的乐趣。
从此,我就注意寻觅书籍看,发现商店里有书,就去买下来。七十年代的时候,偏远乡镇的小商店内并没有真正的书柜,有时候也有几本书卖,我就从中选出一本买下来当宝贝一样地收藏起来。对一个八、九岁的小孩来说,能自己购买书并翻阅看可以说是难能可贵了。
二、初中与朋友交换书籍
上了初中后,我接触书的范围也就扩大了。除了在家里偷偷看父亲床头上放置的几本书之外,就是与自己的好朋友交换书籍阅读了。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结交了一个名叫忠钟的好朋友。他与他的妈妈居住在学校北面的一个小村庄里。忠钟也是喜欢看书的,也很好学。虽然我是班里的班长,在班级管理方面有一定的“权威”性,可是在学习方面就不行了,他是班里的三好学生中的金章获得者,作为一名学生能够在学习方面在班级里出类拔萃,更能显示自己的自信与优越性。因为我们的志同道合吧,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因为他的家庭条件不好,我居住在公社大院里,自然生活条件优越些。平时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有时候也送他一些。更多的时候是我们互相交换书看。他来我家,会在我的小书橱中选出十几本书籍拿走回家去看,有时候我内心里也有点不情愿,可是因为是好朋友也说不出口,拒绝他拿走我最心爱的他选中的一本。一周过后,我又到他家去选,有时候把我的几本书籍拿回,当然更重要的是选取他的几本书,我也拿回家去看。就这样每逢周日,我们就这样互相串门借阅对方的书籍看。其实,互相借阅的书籍也并不一定都全阅读,就是一种来回“游玩”。在来回游玩的岁月里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情,也“浪漫”了我们的学习时光。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与班里自己心仪的女同学交换书籍看了。我们班在进行一次爬山活动后,突然转来一位名叫灵芝的漂亮女生。她个头高高的,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白皙的面庞,扎着小辫的一头乌黑的头发。说起话来也是美妙动人的。因为她的姐姐与我嫂子是在一个工厂上班,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就自然而然地近了好多。一天晚上,我已经上床睡觉了,她与她姐姐到我家去玩。她就坐在我的床畔,我装睡,仔细聆听她说话的声音。临走时,她从我的床头拿走了一本小画册。第二天,在学校里的班里,她告诉我是她拿走的画册,我当然心领神会。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互相借阅对方书籍的活动。记得我从她那里借阅过《梁山泊与祝英台的故事》,从这个爱情故事里引发了我好多的对她的联想。班里的漂亮女生为什么给我看迷人的男女爱情故事书看呢?她是不是在暗示我要多主动一些呢?可是,由于我对爱情的渴望仅局限在幻想阶段,并没有过多的热情付诸行动。记得我借给她的有《高士其》等一些书籍。
三、高中的读书生活
我的高中是在宁阳一中读的。开学后,班主任老师,给我们办了学校图书室的借阅证,能够在学校图书室里借阅书籍看,让我高兴了好几天。记得利用借阅证我最先借阅了杨沫的《青春之歌》来阅读。
周日的时候我与我的好朋友冬冬经常到当时县内的文化馆去阅读报纸。当时能够看到几种报纸可以说也是比较奢侈的了。因为当时订阅报纸的单位,自己没有条件去看,就只能到开放的图书馆去看了。想想现在,能够在连接了互联网的电脑或者手机上随便阅读书籍看,真是再美好幸福不过了。有时候也到书店里去利用省下来的生活费购买一本书看。记得我购买到一本书名是《落红萧萧》的书,我读的爱不释手,利用了一个下午再搭上多半个晚上就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让我感受到阅读的快乐。在高中的学生生活中,因为学习比较紧张,业余读书的时间并不多。记得当时一中有一位个头不高的任教语文的老师会利用课上的时间给同学们讲古典名著《红楼梦》,当时只是听说《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并且是很重要的一部经典名著。可惜由于当时的条件有限,想读到这部书并不容易。因此,对能够聆听到红楼梦的同学从内心里羡慕。当时,也有人说,红楼梦这部书里面有学生不适合看的内容,越是说不能看就越想看了,但是因为手头上没有这部书,也想看也看不到就成了当时的梦想了。我高中学习的时候居住在农机三厂里,我住的宿舍相隔一个房间就有一位工人大哥,他下班没事的时候就拿着《红楼梦》看,有时候躺倒床上斜着身子看。有一次,他看到我看他看书很好奇的样子,就对我说:“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因为当时学习实在紧张,也担心把人家的书丢失或损坏,就没有过去那么强烈地看《红楼梦》的欲望了。我曾利用星期天的时间在当地的新华书店买过几本书,值得庆幸的是我无意中买到了日本作家川端康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合集《古都雪国》,至今在我的书房中当宝贝收藏。也发生了一件至今让我惋惜的一件事,也是周末我与我的好友忠钟去书店看看有没有好书,我当时拿着一本我早先买的张恨水的《八十一梦》,新书没有买到,却把带去的《八十一梦》忘在柜台上丢失了。我也看过《啼笑因缘》,可惜美好的开头看了好几遍,始终没有完全看完。利用放学后或过星期的时间我也经常到附近的报刊亭购买当时很流行的刊物如《人民文学》、《当代》、《十月》、《收获》、《萌芽》、《家庭与医生》等刊物。由于热衷于看闲书,我喜欢文科又因受“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也不怕”这句话的影响我却自愿报了理科,造成的结果是除了语文还算可以外,其他学科的成绩就不可恭维了。
高中生活是紧张的过星期天的时候,周六下午放学后,我自己到公共汽车站花六角钱购买去蒋集的车票。回到蒋集公社院自己的家里后,就让妈妈给我准备油煎葱花的细挂面,盛好后我再倒上醋酱油,最后撒上点香油,这就是我最爱的美食了。在家里的晚上,有时候也看看闲书,第二天给爸爸要五元钱的生活费,又坐车返城开始度过两个星期的学习生活后再回家看看。
四、进修学习读书生活
高中毕业后,我就到我曾上过学的联中去当代课教师去了,我任教的是初中一年级的语文教学。当时班里有一位很阔绰的名叫张峰的男生,他小头梳理的很光滑,衣着很整洁。他爸爸就是县城书店驻扎乡镇新华分店的卖书的,因为我还记挂着《红楼梦》这部留给我许多幻想的书,就利用课间时间问张峰:“你爸爸书店里有红楼梦吗?”他回答我说:“老师肯定有,我明天给你带一本来。”“我说好谢谢你,先带一本,我看完再换。”就这样到了第二天,他真的给我带来了一本《红楼梦》。我白天忙完自己的工作后,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开始第一次认真阅读《红楼梦》这部神奇的书,感受到单身汉的夜晚有部大部头的书来陪伴自己是美好的事情,可以消除孤单和寂寞。
代课一年后我就去进修学校进修学习去了。进修学校当时是坐落在一个山坡上,让我欣喜的是这里竟然也有一个可以借阅书籍的图书室。管理图书的是一位其貌不扬的女子,她对人和气。有一次课外活动时间我就在她那里借阅了两本《世界文学》阅读,感觉也是很美好的。在山上学习,环境好,空气清新,因为我是高中毕业再重复地学习中专内的知识,感觉很轻松。所以我就自学日语玩,有时候下了课班里学生不多,我就在黑板上写日语的平假名与片假名。与我在一块进修学习的有我的两个隔墙邻居女生,一个名叫春红,一个叫瑰娥。我是她们的三哥,有时候课外活动的自由时间我就领她两个去爬云山。云山西边五、六里的玉皇山就是我的家乡,我小时候来云山脚下的双庙走姥姥家,就经常爬云山,因此对云山的地理环境比较熟悉。本来我是应该在山上的男生宿舍居住的,因为睡了一个晚上后,感觉不舒服。一是我身边靠着一个有狐臭的男生,实在受不了难闻的气味。二是夜晚男生们互相吹嘘,说话声不断,影响睡觉。第二天,我就给班主任老师说,我到山下我三舅家去住,当时三舅家有刚盖好的空房子,正好没人住,我与表弟杜东正好可以一块住多清净呢。
在云山上学习之余,我有时候就领春红与瑰娥去爬云山。我在前面引领她们两个有说有笑地一边游览风景,一边向上攀登。她两个也不示弱,也想把我甩在后面,可是毕竟她们的体力比不过我,领头羊的位置她们是抢不去的。到了山顶,我就向西指着最近的一个小山头对她们说:“看到了吗?那座小山就是我的老家,我小时候经常爬的小山。”春红说:“山哥你小时候有山爬好幸福呢。”瑰娥也说:“怪不得爬山那么快呢,你小时候就经常爬啊!”我开怀大笑说:“您们的三哥是谁啊!是小时候的爬山小英雄呢。”她们两个也就开心地竖起大母子异口同声地说:“三哥厉害。”在山顶上,我们指点江山,欣赏游玩了半个多小时,满载风景秀丽的风光,开开心心地下山而去。
在云山上学习了一年后,我们就搬迁到县城的新校继续完成下一年的脱产进修学业。新校座落在县城的东郊,周围都是庄稼地,南面紧靠着一个新建中学,东面是一望无际的农田,北面是一片小树林。尽管距离县城中心远一点,学员们还是很快乐的,比起上一年学习的偏远山区可以说好了不知多少倍,因为有好多学生的家就是在县城居住的。才开始来到新校我也是和其他同学们一样居住在租赁的附近民房里,后来又搬到成人中专闲置的一个大仓库内还是分上下铺的铁床上。
在课外活动时间,有时候也可以给班主任老师请假到城里购买东西的。对我来说,当然是希望经常到书店里去逛逛了。记得在书店里遇到自己喜欢的书籍也会省吃俭用的购买下来的。像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三部曲我是分三次购买下来的,当时虽然定价不高,可是因为手头紧,还是咬牙买全了。巴金的《随想录》五本小集子我也是分三次才购买到手的,庆幸自己处心积虑最终购买全了。这样的购书生活让深感买书时的不容易,所以也珍惜已经购买到手的书,一般不外借,否则我真的会为此心痛挂心的。
在进修学校里学习的时候,每逢过星期,我是与同学结伴骑车回家的,当时父亲是蒋集公社里的普通干部,家也从旧公社院内搬迁到新公社办公室的西边。当时在镇府办公室的后面也有一趟供工作人员休息的一趟房子,当时一个名叫丽梅的女生就居住在其中的一间她父亲的房内。在公社院的几个年龄相近的女生中我最看好的就是丽梅了。她高挑的个头,一头乌黑的秀发,说话有点娇滴滴的,可以说是我最心仪的女生了。丽梅在八中上初三的时候,晚自习回来她会自己在他父亲留给她的宿舍内继续学习。记得一次夏日的晚上,我找了几本书给丽梅送去,当走到她的门前,透过窗户看到她专心学习的样子,没有勇气推开她的门给她送去。这是第一次对女生的主动,可是仅仅是行动了一半,这给以后两人失之交臂也算是失去了一次机会。
我高中毕业后就与初中毕业的春红和瑰娥一块分到粮所没有上班就又转到教育上,丽梅没有我们那么幸运,她去粮所上班了。假如她也与我们一样也转到教育上进修学习的话,或许我们会彼此产生真正的交集并付出所谓的伟大的爱情的行动。因为在进修学校学习的时候,丽梅是第一位给我写信的姑娘,在信里她就像一个单纯的小姑娘,对当时单位里一些自私自利的事情看不惯,向我借阅高中的语文课本,并向我请教学习方法之类。当时,她的母亲刚去世不久,我也在心中安慰她,让她想开。她又给我回信介绍她的学习情况,也对我说她想开了。当时,我也主动写信追求我老家小学一、二年级时的已经在宁阳一中高中毕业考上泰安师专的女生英秀。有一次,我的班主任来班内上课的时候,手中拿着两封信件。看到信件,我在想:是不是也有我的呢?没有想到两封信件都是我的,一封是英秀的,一封是丽梅又写给我的第二封信件。读信件是阅读更美好的书,一读再读也不厌烦,至今这两封信件还在我的书房里收藏着呢。岁月不等人,如今已经两鬓出现了白发,自己结婚成家后孩子也到了结婚成家的年龄,再次拿起当年的情书来读,可以说感慨万千呢。
我平时喜欢阅读名人的情书,情书是最美好的充满美好感情的书。我最欣赏的名人之一,文学大师梁实秋先生写给他第二位妻子的婚恋情书更让人感受到情书的内涵与异性间相爱的力量。鲁迅先生的《两地书》也是很可读的情书,还有拿破仑的情书也充满男子的豪情壮志。
后来,我父亲从下边的乡镇调动到县城粮局工作了,并且在粮局家属院的空地新盖起了四间瓦房。我也可以不用住校,在新家里居住了。在我的新家里,有了一间属于我的房间,我就在我的写字台里慢慢填充着我平时购买的书籍与刊物。庆幸的是几十年过后,我购买的书籍都在我的书房内收藏着,当我想翻阅看看的时候,就会找出来抚摸,翻阅,浏览,享受阅读的幸福与安宁。
这样看书的时刻,往往是我最幸福的时候,相伴多年的书籍就好像是我相处多年的好朋友好知己,我们虽然没有常人对话的交流却有着心心相印的默契。在我烦躁的时候,她就像我温馨的女友,为我排忧解难;在我彷徨的时候,她又会给我指明前进的方向,让我一往无前,去实现人生的目标;当我苦闷的时候,她又会给我一片灿烂的天空,带来好心情。
五、教学与业余读书
走向教学岗位后,我一边尽力搞好自己的教学工作,一边坚持业余读书。我认为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是应该坚持读书学习的。
我先是在书店购买了一套带插图注解版的《红楼梦》,厚厚的三本让我感受到名著的分量。多年渴望的书到手了,读了几次感觉阅读的太缓慢,人物情节,故事也不好记忆。我感受到了阅读名著的困难,过去读是不求甚解,现在读是想领略里面的精髓与灵魂。但是,真正想读的时候又像啃骨头似的,感觉到了阅读的难度。其实,读书也是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能发现自己感兴趣的书,读下去,这就难得。我只好先把《红楼梦》放一放,寻觅自己感兴趣的书读。记得才开始工作的最初几年我读了沈从文的《边城》,感觉山水景致美好,人物虽然不多,刻画的细腻,人物感情丰满。让我感到自豪的是我购买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前苏联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四大厚本,我却慢慢的阅读完了。说起来,对作者来说写书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对读者来说只是阅读就容易多了,可是阅读也是需要时间与精力的,阅读也是要感兴趣的,也不是简单地说说那么简单。联想作者的写书之难,读书的难度似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个成大事者,若把读书看成很难的事情,如何做好其他的更难的事情呢?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在我书橱里存放了也已经二十多年了,购买后断断续续地前后翻阅读了些内容,可是至今还没有完完全全地阅读一遍。说起来,有时候我也是不合格的读者呢?当然我也有自我安慰的理由,因为我也看过几篇名人谈读书的文章。有的说,有时候书不一定非得去读,翻翻摸摸感触书的温馨也是幸福的事情。有的说,有的书尽管是公认的名著,可是有时候没有兴趣去读,可以先放一放。以前读不下去的书,现在有可能产生兴趣重新开始读;过去读不深入的书,如今可以细心咀嚼汲取里面的精华。读书就是这样,有时候是看心情,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多读,真正享受阅读的快乐。
工作后买书,读书,收藏书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每天的空闲时间,在自己的书房里随便翻看自己购买收藏的书籍,感觉到生活的舒心与安逸。现在人们的工作太紧张了,能在工作时间享受读书的时光应该是幸福与美好的。可是,好多工作岗位并不适合看书,若规定在八小时中专门有一个小时的读书时间更能让人们体会出生活的意趣。
六享受周末的读书生活
每个星期能够享受两天的休息生活是享受美好的生活福利。
每逢周末,我不是到书店内畅游书海就是到城东面的旧书摊去挑选自己中意的旧书。当我满载而归时是我感觉最富有的时候了,回到家我会迫不及待地阅读并清理书上的灰尘,修补破损的地方。修理旧书,我有自己摸索出的一套独特的好办法,对于掉页的往往光靠胶水粘不是最好的,因为一旦有一页页脱离了原先的位置,其他的书页也会脱离。我是把书页整理到原位后,再两头各固定一个铁钉,铁钉穿透书的厚度后,在背面砸实。这样就把书页牢牢固定住了,看的时候就不用担心脱页了。对于破损的地方,用透明胶布粘贴,再用美观些的有色彩的纸片去铺垫,用透明胶布粘上,这样旧书就美观了很多。再拿起修补美观后的旧书来读,就感觉温馨了许多。
读书成了一种习惯,就没有了压力,没有了浮躁。想读就读,不想读也不勉强去读。默默地享受自己喜欢阅读的生活,悄悄地送走一天又一天感觉充实的美好时光。
最近几年我热衷于《红楼梦》的阅读了,可以说已经成了《红楼梦》的忠实读者。阅读《红楼梦》感受到古典名著的五彩缤纷。秦可卿的绣房是瑰丽的,大观园的景致是风光无限,贾政让贾珍游览新建花园让宝玉参与命名让人领悟到中国古典诗词的博大精深。
几十年的购买,我书房内的书籍已经很可观了。书橱内装不了,在书橱顶上再开辟存放的空间,让书籍展翅高飞,也是一片靓丽的风景。十几年前有幸逛书店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魔山》的书,感觉既厚重又气派,看看定价十元多,对当时的我来说,可以说定价不菲,是买下还是忍痛割爱?我翻看着,犹豫着,思考着。看看内容提要是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托马斯•曼写的主要作品之一,主要翻译家是杨武能,这个看起来也有点让人深思的名字。对获得文学大奖的人物,读者往往会有所偏爱的,我总认为钱花掉了还可以再积攒,好书万一错过了就很难再相逢了,后悔也难以弥补。最后,我决定掏出身上仅有的十多元钱,把充满魔力的《魔山》买回了家,成了属于我的珍品。买回来后,我开始阅读《魔山》,因为是大部头的长篇小说,想读完它并非易事。记得光开头,我就一读再读就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有空闲的时候拿起来读,读了几页后又没有浓厚的兴趣继续向下读,只好再放下。放下几天甚至几十天后再读又没有了连续性只好重头开始,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汉斯•卡斯托一次又一次乘坐火车向魔山奔去。时间流逝了一年又一年,我的一个喜欢读书的朋友一次在我书房里看书,发现了《魔山》,他说想用他的书给我换换读,我就爽地答应了。记得他给我的是一本更厚重的精装书——已经被拍摄成电影的《乱世佳人》。这样放了几年后,我又反悔了,真的是对不住朋友了。事情的起由是这样的,我有一次畅游书店时,看到了一个名叫《挪威森林》的书。是一位日本作家春上村树写的,里面写到他读《魔山》的情节,我突然感觉名作家读过的书应该不能忽视的,因此我与朋友又把书换了回来。换回来《魔山》后,我阅读的欲望突然强烈起来,连续的阅读让我终于把它读完了大约六分子五。还剩下一点没有读完,因为书就在我的书房,如果我想读完的话,我很容易的,我不再怀疑我的阅读能力了。因为过去读《红楼梦》十多年还没有完整地阅读完一遍,现在我不已经完整地读完了两遍了吗?并正在进行第三遍的阅读,阅读越感觉古典名著的奇特魅力,感觉到阅读的幸福与快乐。《静静的顿河》四大厚本我不也早已经读完了吗?只要读就会收获,只要坚持读就有读完的那一天,看有没有决心,有没有阅读的欲望。有时候阅读的兴趣是慢慢阅读中产生的,选自己喜欢的书或章节读起,就会慢慢产生感情,为完整阅读开辟新的天地。
我阅读我快乐,一生与书相伴是幸福美好的相约。读书会给自己的生活展开一片新天地,因为爱读也喜欢上了写点自己的文字,有时候也梦想有自己亲自写的文章组合成一本厚重的书籍成为我书架上的一本,我相信只要自己慢慢积累,勤奋耕耘,真正属于自己的书会在不久的将来诞生的。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抚摸著自己的书,我一定会有很多感慨,一本书可以是一个人生命历程的总结;一本书是一种新生活的展现;一本书又是一个人知识与阅历的美好呈现。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就是一本厚重的书,用文字记录下来就会成为文字的海洋。
我要写好人生这部书,里面一定也包涵着我的阅读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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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书馨颐男
时间:
2012-11-6 09:19
标题:
发错了,应该发明月清风去,请管理员转移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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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书馨颐男
时间:
2012-1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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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也有错字,请管理员删除,我修改后重新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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