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3-5-10 16:55 发表
这种事情,我想喜欢涂鸦两笔的人都会遇到。不理就是了。
大家都不理,这样的现状,说不定会有所改变。
关键是,有人理。
对于写字,要看自身的态度。
如果不以金钱为观念,写来又何妨?总比耍麻将抽大烟高尚。 ...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3-5-10 16:44 发表
文学创作是一种艰苦的脑力劳动,发表难、稿费低,还是有这么多人喜欢写字。看了夏先生的遭遇,让人心酸却又无能为力。要我说:夏先生喜欢写作没错,错的唯利是图的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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