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简然 发表
我的观点如下:
1、咱家的柔柔很招人稀罕,这不是件坏事!
2、那个一直拉着你,手脚都长毛的人,如果仅仅是拉拉、说说,你可以骂骂、损损,别无高招!
3、如果他不仅仅是拉拉、说说,那么你别也太吝啬了,用昂贵?..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呵呵,
你有不爱他的权利;他有爱你的权力.
最初由 柔柔 发表
爱是无罪,这道理我也懂。可他不是爱我,他已经有未婚妻了。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那么,我帮帮你,送你一个痰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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