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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 我的悲哀 [打印本页]

作者: 柔柔    时间: 2004-7-31 02:08
标题: [分享] 我的悲哀
  你们不知道,我今天遭遇的事情有多悲哀。我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人,也许以前有过错,但并不代表我一辈子会犯这样的错。
  我今天和一大群同学聚会,本来我很高兴。真的,真的很高兴。可是,可悲的是,我的其中一个同学喝醉了,一直拉着我毛手毛脚的,不断地诉说他还想着我。我想告诉大家,我现在真的好想吐,真的好想吐。我不要这样的遭遇,尤其是我的同学,更可恶的是,在场的那许多同学中(包括曾经爱过的和没爱过的)竟没有一个人愿意帮我脱身!
  说实在的,我到现在还很想吐,有人能帮一帮我吗?救救我!
作者: 简然    时间: 2004-7-31 09:25
标题: 可爱的柔妹妹,别吐!
我的观点如下:
1、咱家的柔柔很招人稀罕,这不是件坏事!
2、那个一直拉着你,手脚都长毛的人,如果仅仅是拉拉、说说,你可以骂骂、损损,别无高招!
3、如果他不仅仅是拉拉、说说,那么你别也太吝啬了,用昂贵的香摈去亲吻一下他的脸!!
4、别记恨大家遇事自己解决,你的同学不可恶,你没有大声求救,没人知道你的思想!
作者: manchurose    时间: 2004-7-31 10:07
标题: 分享一下
简的高论~~
作者: 柔柔    时间: 2004-7-31 16:37
标题: 回复: 可爱的柔妹妹,别吐!
最初由 简然 发表
我的观点如下:
1、咱家的柔柔很招人稀罕,这不是件坏事!
2、那个一直拉着你,手脚都长毛的人,如果仅仅是拉拉、说说,你可以骂骂、损损,别无高招!
3、如果他不仅仅是拉拉、说说,那么你别也太吝啬了,用昂贵?..



  版主果然不愧为版主,一言惊醒梦中人!小妹定将铭记于心。
作者: 柔柔    时间: 2004-7-31 16:42
标题: 太阳神哥哥不明白了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呵呵,
你有不爱他的权利;他有爱你的权力.


  爱是无罪,这道理我也懂。可他不是爱我,他已经有未婚妻了。
作者: 简然    时间: 2004-7-31 16:49
哈!博爱是男人的特长:)))
作者: 袁和鲁    时间: 2004-7-31 16:49
标题: 回复: 太阳神哥哥不明白了
最初由 柔柔 发表
  爱是无罪,这道理我也懂。可他不是爱我,他已经有未婚妻了。

有时被爱也是一种幸福。只不过,爱与被爱是受伦理与诸多东东所束缚的。
据你的情况来看,我觉得简版的做法有道理。哈。
作者: liming    时间: 2004-8-1 10:24
大妈当然厉害了

楼主没错呀,那人也没错,世间许多事换个角度就会变的美好与可爱起来,祝愉快!
作者: 龙侠    时间: 2004-8-1 10:28
那么,我帮帮你,送你一个痰盂吧。
作者: 柔柔    时间: 2004-8-1 15:24
标题: 我要大的!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那么,我帮帮你,送你一个痰盂吧。

  那真好!不过记得送个超大的,要不然,我怕不够用。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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