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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死去的与活着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诗酒茶    时间: 2013-6-27 01:34
标题: 死去的与活着的
死去的与活着的
奸杀疑案两真凶,一死一活魅影重。
古有冤民告御状,而今何处诉天公。
攻心突审三更夜,运笔陈情句句空。
跌打损伤老鼠药,移花接木野郎中。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聂树斌案:死去的与活着的
http://www.farmer.com.cn/snsx/snsd/xcdsy/201306/t20130626_858286.htm
作者: 半山人    时间: 2013-6-27 07:17
一贺司法有错就改;
二问为何有这么多错案?
作者: 铜人像    时间: 2013-6-27 09:36
标题: 回复 1# 诗酒茶 的帖子
和诗酒茶先生《死去的与活着的》
国法堪称善缉凶,幽灵犹自影憧憧。
酷刑乃是攻心策,速决原来活口封。
罪孽铸成还要掩,头颅砍了怎能缝。
高悬明镜谋私利,冤案频繁岂止庸。
作者: 莫明    时间: 2013-6-27 11:41
标题: 恨恨!
为何有这么多错案?
作者: 雪香村客    时间: 2013-6-28 18:21
古有冤民告御状,而今何处诉天公。--------
作者: 无为叟    时间: 2013-6-29 15:30
古有冤民告御状,而今何处诉天公。 寃假锰错案由来已久,悲哀!
攻心突审三更夜,运笔陈情句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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