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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缄默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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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下客
时间:
2004-10-3 20:16
标题:
[原创]缄默者说
实际上我对书写的魅惑力也进行过怀疑。笔调的欢快与沉凉,使外人形成先入为主的印象。但一个文字阴郁的人,也许生活得阳光明媚。一个笔锋锐利语惊四座的人,也许恰是个端士淑女。
不过,既然文字与生活能如此和谐地统一在一个人身上,真正了解他的人,也必然了解他的一切,内心或者外部。
但有时候,存在就够了,不需要别人来了解。你的行为,无所谓对错。至少在我看来,一辈子按人们所认可的“对”去做,挺无趣的。一辈子按“我”的想法去做,也挺无聊的.抛开神秘主义成分,"我"就是社会,就是社会信息调制的鸡尾酒。 正与反,都脱不开社会本身。
学了话,就开始认识外界.自己形成的一套言语系统,源自群体的语言系统。所以,不管你怎样行,都不能做到遗世独立。
我常常讲述自己.但有时候我又极不愿谈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怎样生活.我今天说我是这样.明天又是另一个样子.但是,转换的只是精神状态,每天的生活是一个样子的,鲍鱼一样地熏臭你.当然,也可以乐观地说成,芝兰一样熏香你.
有时候听命于肉体也是很好的活法.你喜欢一件事,就去做了.你欢喜一个人,就去爱了.为什么是问不出来的.怎么样,也不要说.一说就错.六祖说,说是一物即不中。是,意味着定义.没什么可以被定义。真理永远是昨天的真理。
当然,活着有活着的法则.适当的见风使舵,是有趣的.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了愤青敬请忧国忧民,见了流浪歌手敬请我的故乡在远方.十夜这个混蛋就说:你可以像我一样想,我在替世界圆一个弥天大谎.这句话挺好,除了过于悲凉.
十夜是谁?今天叫我请吃拉面的那位.我们转了一圈,集合了十二块钱,吃了过桥米线.吃完饭,各奔东西.朋友,就是用来吃吃喝喝的.当然,这句话也是他说的.这年头都闹版权问题,我不好随便贪污.朋友无关于精神.虽然,一群人,精神相通,文学青年么,志同道合么.先有个志,然后才能同.至少刚见十夜时,我跟他是不志同道合的.我和samson东拉西扯,批斗了十夜一番.其实这是不对的.各人有个人的生活.不同也没什么.不谈诗我们可以谈谈人生,不谈人生我们谈谈生活,不谈生活还可以谈谈马记的拉面,和永强的米线.
甚至有时是为自己圆一个谎.亲情啊,友情啊,爱情啊,全是扯淡.无立足境,方是干净。但是,四大皆后之后,还要返回尘世。所谓的非凡非圣,非有非空。
所以我说,最好听命于肉体的法则.随波而逐流。那对你好的,你对人好。那动人的,什么时候打动你,你什么时候流泪。那一年北京申奥成功。举国欢呼。我不动声色地洗了个澡,睡觉。半年后的一个夜晚,洗着脚,忽然想起中国原来真的强大起来,泪水就劈里啪啦落进脚盆里。
黑夜是常态,光明是暂态。无常是常态,爱与死是暂态。绝对是相对,相对是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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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珂群
时间:
2004-10-4 08:56
好文!欣赏了!
作者:
雨萧萧
时间:
2004-10-4 09:02
黑夜是常态,光明是暂态。无常是常态,爱与死是暂态。
实话实说!不错!
作者:
刑天丁
时间:
2004-10-4 13:19
里面不少闪亮的思想碎片。
但即使作为随笔,还是过于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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