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看着没什么,但是可爱。
比如荷西。
姐弟恋是最不被看好的一种爱情。岁月偏爱男人,对女人残酷,容颜易老。虽然在中国有“女大三,抱金砖”的传统说法,但是要和一个比自己年轻好几岁的男孩相爱相守,需要勇气。几年的光阴,足以让一个呱呱坠地的小婴儿长成一个小学生,也能让一颗想爱的心打退堂鼓。韶华逝去,人老珠也黄。身边那个曾经信誓旦旦的男子,翩翩风采依旧,甚至男性魅力有增无减。谁敢保证他不会眼馋鲜嫩的花朵?爱情是世俗的,最需要时间验证的爱情往往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肖邦与乔治桑相爱多年,最后仍旧决然分手。相爱容易相守难。女人终究是女人,孤身走天涯四处飘泊的三毛,却传统到了骨髓,面对荷西的六年之约,也不敢允诺。
“Echo,你等我六年,四年大学,两年兵役,六年后我来娶你。”
听起来,像一段绕床嬉戏的竹马与青梅之间的对话,也感觉像童话故事一样不太真实。每个女子都憧憬拥有童话般浪漫而圆满的爱情,但童话是虚构的,不太容易实现。
彼时,不是三毛没有心,只是他们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大姐姐面对情窦初开的小弟弟,不忍心伤害。
分别的那一夜,三毛看着荷西渐行渐远,马德里的天空下着雪,一片一片,飘落下来,仿佛谁碎了的心。
此时,已是六年后。兜兜转转,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可爱的高中生荷西,已经长成一个英俊的大胡子男人。他的长裙子长头发中国姑娘,马上就是他的新娘。
就要做新娘了,此刻的三毛,准备放下旅行包,换上荆钗布裙,洗手作羹汤,做一个俗世小女人,从丢不开的人间烟火里抓一份平凡的快乐。
准新娘在暗暗想象和盼望新郎送给她的礼物。
公证结婚时,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拘束的仪式中,两个紧张得不得了的新人,竟然忘记了交换结婚戒指这个重要环节。直到仪式结束,旁人提醒,他们才想起有结婚戒指这回事。
“你们的戒指呢?”有人问。
“在我这里。”荷西把他的一个拿出来,往自己的手指上一套,转身去追法官,索要户口名薄——他完全忘了给他的新娘戴上戒指。
可爱的荷西,这一举动分明还是一个大男孩,毫无心机,以为结婚仪式结束了就万事大吉,没考虑他的新娘会不会因为没戴上戒指而一怒之下拂袖而去。
三毛当然不会生气,她爱的,就是荷西这份和自己一样的纯真。
这么可爱的新郎,遗漏一两个细节,太正常了。
三毛与荷西结婚那天,沙漠里的天气和往常一样,热得像火烧,令人难受。公证结婚仪式定在下午六点钟。三毛提回来每日生活必需的一大桶淡水,一个来回,她累得不行,躺下来休息,睡着了。
荷西回来时已经五点半了。
三毛兴奋极了。满身是汗的荷西手里捧着一个大盒子,她的第一反应是:盒子里一定装着荷西从外面买回来的玫瑰花。
都说女人在做新娘的那一天是最美丽的,穿上洁白的婚纱,手捧娇艳欲滴的玫瑰,长裙曳地,粉面含羞,星眸闪亮如同钻石。婚纱是不能奢望了。撒哈拉沙漠,除了黄沙和烈日交织的浪漫,什么也没有。婚纱,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何况他们根本没有钱。连像样的宿舍也没有。荷西和三毛租住在阿雍镇外围的坟场区,沙哈拉威人的廉价劣质出租房里。镇上的居民是不去那里的,他们害怕染上传染病。
三毛想,去镇上,或者市里,玫瑰花还是能买到的。一场婚礼,怎能缺少象征爱情的红玫瑰。
荷西有点生气,三毛太小看他了,他怎么会给她送那些普通的礼物呢?再鲜艳的玫瑰,总有凋谢的时候。
他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惨白的骨头,眼睛是两个大黑洞,一大排牙齿,龇牙咧嘴,似笑非笑,仿佛在向一对新人道贺。
这是一份豪华大礼啊。
多年前,三毛无意间翻到一本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上面有介绍撒哈拉沙漠的文字。那一刻,她感觉冥冥之中,有一个来自心底的声音,催促她走向撒哈拉。她说:“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她明白,必须去一次撒哈拉沙漠,寻找属于前世的回忆和乡愁。此生,终有一段时光必须在撒哈拉度过。
“撒哈拉沙漠,在我内心深处,多年来是我梦里的情人啊!”
除了父亲的支持和鼓励,没有人懂得三毛与撒哈拉的共鸣,甚至有人认为她是一个疯子。
好在还有这个可爱的荷西,理解三毛,和她一起来了撒哈拉。
撒哈拉沙漠里每一次如血的落日,每一缕热烈的晨光,甚至每一颗暴戾的沙砾,属于沙漠的一切,都是三毛的珍宝。
可爱的荷西,想给自己的准新娘一个大惊喜。他顶着几乎要把人烤熟的烈日,独自在沙漠里四处搜寻,走来走去,好几个小时。他懂得撒哈拉沙漠在三毛心中的分量,只有在沙漠里才能找到最打动爱人的礼物。他知道,三毛不同于那些俗气的女子。他也知道,三毛从小就有爱“拾荒”的习惯,别人扔掉不要的东西,看起来一无是处毫无价值,她能发现它们的美好,小心翼翼地收起来,精心收藏。
骆驼是属于沙漠的动物,是沙漠里流动的船只,背上的驼峰,仿佛沙地上隆起的沙丘。没有骆驼的沙漠,就像没有鱼虾的大海。一只骆驼在沙漠里出生,在沙漠里长大,咀嚼着沙漠中的风和沙,直至终老,老得再也走不动了,找一处铺满细沙的沙地躺下来,和沙漠融为一体。荷西找来的这副骆驼头骨,正是它奉献给撒哈拉沙漠的钻石。上帝托了荷西之手,转交给热爱撒哈拉的三毛,将撒哈拉沙漠独有的粗犷与悲壮,一并交给三毛。
说一万句“我爱你”,也比不上荷西的这份礼物,专属于荷西与三毛的礼物。
“沙漠里快走死了,找到这一副完整的,知道你会喜欢。”荷西说。
因为彼此爱着,所以懂得。
收到礼物的那一刻,三毛高兴得像一个孩子,跳起来抱着荷西。
她说:“这是死也不给人的。”
后来的日子里,千山万水一路辗转,三毛从撒哈拉回台北时,带回了这副骆驼头骨,相伴一生。
据悉,这副骆驼头骨现在浙江舟山的三毛纪念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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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洁 发表于 2014-12-1 15:45
太喜欢三毛的文章,也喜欢你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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