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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致网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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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mi06
时间:
2004-10-27 11:32
标题:
[原创] 致网友们!
致网友们!
上网的十大妙用
当然,第一大妙用应该首推“秀才不门,能知天下事”了。如今全球一体化信息,如果不上网就无法做到与时俱进了,而且产业化的发展,大框架的和大杂烩的信息,已经无法满足于高、精、尖的技术要求了。不上网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第二大妙用:寻找资料不用受别人约束。你自己就拥有了一座丰富无比的图书馆,这图书馆也一点也不占用你的房子空间。过去一些大款以拥有大量藏书为自豪,现在只要上网,你就是小民百姓,也就拥有一座藏书丰富无比的图书馆了。
第三个妙用:你不必在乎你是在城市,还是山乡荒蛮之地,只要能上网,你就成了“地球村”的一位村民,你可以自由地和任何人交谈。
第四个妙用:如果你是个不为人知晓的思想家,不要有什么隐居的念头或者怀才不遇的孤独感。可以上网发表你的高见,不必愁没有地方发表,也不用担心没有人阅读。
第五个妙用:你是个一直发表不了文章的文学爱好者,不用为发表文章而苦心积虑了。上网吧,她能满足你的发表欲,让你有圆了文学梦的真实感觉。
第六个妙用:当你对人生感到困惑的时候,或者觉得人生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又放心不下身边的人,那么还是劝你上网吧!可以把你的一切,包括任何隐私不快都倾倒出来,直到你发泄得差不多,不再去寻短见为止。
第七个妙用:现实中,你觉得自己失魄落魂了,感觉很多人都对你另眼看待,你自己也无法在现实中解脱自己时候,还是进入虚拟的网络吧,这里可以寻回你的自尊,寻回快乐的人生。
第八个妙用:婚姻失意了,来网上找个意中人吧,不管怎么说,还是可以让你聊以自慰啊!
第九个妙用:有极强的猎奇心,可在书报上无法满足自己这种猎奇心理的时候,可以上网啊,可以毫不费劲地满足你的猎奇心,直到你厌倦为止。
第十个妙用:你日子流淌得如同老牛拉破车般慢腾腾的,你想有日月如梭的感觉吗?来网上吧,那日子才叫过得快,几小时也就几分钟的光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这里得到了一有力的佐证。
上网的十大罪状
第一大罪状:会患书写恐慌症。对书写方块字产生恐慌和厌倦感,不愿意提笔写字,只想在键盘上敲字,有将书写方块字的能力遗失之忧患。
第二大罪状:容易得口语遗忘症。因为长期用文字与网友交流,在日常生活中,常表现出不愿意和人说话的现象,对一些口语不会使用,常说一些网上用语,让人莫名其妙。
第三大罪状:最易患交往恐惧症。网上交往谁也不见谁,下了线,谁也不认谁,不需要留后路,也不需要讲面子。现实的交往就复杂得多了,既要给面子,也要留后路,还要不得罪别人。习惯于网上便捷的交往后,就最怕面对面与人交往了。
第四大罪状:患上书本文字阅读厌倦症。看惯了电脑上的点阵屏幕字,会感觉到书本上的文字呆板而毫无生机,就会拒绝看书本上的文字,非要上网看不可。
第五大罪状:失语症是上网的并发症。因为过多的文字交流,使口头语言觉得多余的,长期不使用口头交流,就会患上网络并发症——失语症。
第六大罪状:使人爱得网络依赖症。过度依赖网络,就会对现实的一些工具使用产生不信任感,办点事必需依赖网络。假如一天内不进自己的邮箱看看,那天就会若有所失,心神不定,失魂落魄。
第七大罪状:鼠标狂妄症。凡是看到有下划线的文字,都马上想到要用鼠标去点上几下,直到想起那文字无法用鼠标点时,才知道自己没有在上网。
第八大罪状:上网网瘾症。一起床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奔到电脑前打开电脑,然后就连接上网络,后来就忘了洗潄和吃早餐,甚至在电脑前不吃不喝不动地坐上十多个小时。
第九大罪状:网恋症。虚拟的情人跟现实的女友或者男友或者妻子丈夫争风吃醋,有时还假戏真做,弄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惨不忍睹。
第十大罪状:引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网上的黄色网站,让涉世还浅的青少年,误入歧途,从而使青少年犯罪率有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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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mi06
时间:
2004-10-27 11:34
遵汪版之旨意,
发在此版。
希望指点!
作者:
汪少潭
时间:
2004-10-27 11:43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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