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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傻瓜威尔逊》和马克·吐温的幽默[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毕四军    时间: 2004-12-1 15:55
标题: 《傻瓜威尔逊》和马克·吐温的幽默[原创]
  《傻瓜威尔逊》和马克·吐温的幽默
  《傻瓜威尔逊》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并不太被人关注的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密苏里洲某小镇一个黑人血统的孩子,在摇篮里被母亲与另一个白人血统的孩子掉包,少爷和奴隶互换角色,最终荒淫无耻的假少爷再次沦为奴隶的故事。

  一切故事都有结束的那一天,这就像一切谜底终究会被拆穿一样。然而,让这个故事结束的人,或者说揭开这个谜底的人,却是一位长期以来被人视为傻瓜的人——威尔逊。

  威尔逊是个倒霉的法律诉讼人,20多年来,竟没一人聘请他。原因是他的行为、言语无比的怪异,并因此被人瞧不起。1830年的美国谁会晓得“指纹”是怎么回事,但威尔逊却坚信这些条纹里藏着大的秘密。他不厌其烦地收集全镇人的各个时期的指纹,那二个襁褓里的孩子,即后来的假少爷汤姆和真少爷小书童的指纹也不例外,为此他还被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好一番嘲笑。在人们看来,这种无聊透顶的事,只有傻瓜透顶的人才会干。

  傻瓜自然有傻瓜的说话方式,且容我把他的日记摘录一二:

  “桃子从前本是一种苦味的扁桃,卷心菜不过是受过大学教育的黄芽白罢了。”

  “10月份是股票投机最危险的月份,其他月份是7月、1月、9月、4月、11月、5月、3月、6月、12月、8月和2月。”

  “假如你捡到一条挨饿的狗,把它养好,它是不会咬你的,这就是狗与人之间的主要区别。”

  “四月一日。这个日子可以提醒我们,使我们知道自己在其余三百六十四天里的情况。”

  马克·吐温是幽默的,他让一个如此怪异的人写下这没头没尾的日记(或者格言),大概是让读者相信威尔逊是个傻瓜。可我总觉得自己更像个弱智儿童,直到我想忽然明白四月一日是“愚人节”时,才不禁拍案叫绝。也许当一个人的智慧达到了常人无法理解的程度时,在后者的眼里也只能是傻瓜了,或者注定这人只能走向孤独吧。马克·吐温的智慧无容怀疑,他最知道这一点,只是还需要在庸人中继续生活的他不能说,或不能说透。莎士比亚不也借剧中人之口道出了他对世俗偏见的憎恶吗?维克多·雨果不是还给那最丑陋的卡希魔多安装了一颗最纯洁心灵吗?而马克·吐温则以他最见长的幽默才能,成功塑造了傻瓜威尔逊这一标志性的人物。其结果必然是,当孤独的人甘愿与孤独相恋时,一定会生产出让庸人们大为震惊的东西。于是,我们看到傻瓜威尔逊以无可争辩的事实,在法庭上用一个人的指纹仅属于他本人的事实——拆穿了那个无耻的假少爷,并恢复了真少爷的身份。他也因此一战成名,甩掉了“傻瓜”这一美妙的称号。这有趣并荒唐着的故事,不仅大大讽刺一些聪明人,还深刻揭露了一些文明人的不文明的真实面目,尤其通过真假二少爷的角色互换,充分说明了种族歧视的荒谬性。

  诚然,假的终究不会变成真的,可真东西假习惯之后还会是真的吗?小说的结局让人啼笑皆非。那个被人当奴隶使用了20多年的白人,竟无论如何也过不惯阔少爷的生活。他依然鄙俗,依然粗野,见到白人,他依然低三下四,华丽的衣饰盖不住他的缺点,除了蹲在厨房里,到哪儿他也觉得不舒服……毫无疑问,这又马克·吐温制造的又一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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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刑天丁    时间: 2004-12-2 10:46
最后一段的“幽默”应该不是作家给我们制造的,而是生活——无奈的生活……
作者: 许也    时间: 2004-12-2 15:08
使我想到狼孩的故事,孩子的成长,全在于家庭和环境的影响。是外因引起了内因的变化,少爷在那种不良环境下也会蜕化为奴才。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12-2 16:20
马克·吐温以幽默著称,他的小说确实很好看呢。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12-2 23:46
四军写的东西耐人寻味,得慢慢咀嚼,呵呵~~

精华收藏!
作者: 毕四军    时间: 2004-12-3 00:11
多谢各位批评。
我想,我只是从这傻瓜的故事里明白了一个道理。
至于别人怎么看,那完全是他个人的事情了。
事实上,我们读一本好书,所得所悟也全在个人。我是说,一本书若大家看过都一个想法,那么,那本书就是一年级的课本,难道不是吗?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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