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原创]偷得文章千万篇,不为名来只求财
[打印本页]
作者:
兰子
时间:
2005-1-24 20:44
标题:
[原创]偷得文章千万篇,不为名来只求财
偷得文章千万篇,不为名来只求财
兰子
从没想过,在电脑上敲敲键盘,按按鼠标,把网上别人发的文章复制了再粘贴,然后往报刊杂志编辑的信箱里一投,竟然也可以赚到钱,而且可以成为百万富翁。您不信?想想当年,打死偶偶也不信。
想当年,偶刚入这行的时候,还真有点糊里糊涂。那天,偶在网上兜来兜去,兜得昏头转向,最后,一不小心,偶钻进了一个胡同,进了一个叫什么撰稿人之家的家里,一下就认识了很多的编辑。偶不会写,可偶会说,也懂得心理学。很快,偶就跟很多的编辑成了朋友。很快,偶就知道了哪些报纸哪些杂志需要哪一类型的稿件。很快,偶就从一些编辑朋友的手中搞到了一套投搞指南,里面有几万家报刊杂志的地址。
熟悉了这些,偶给自己制造了一套完美的方案,开始了偶的投稿生涯。
记得偶第一篇的稿件,是投给一个地名叫震江的报刊,那是一个比较偏僻的城市,偶之所以选择这地方投稿,是因为偶知道偶在网上复制粘贴出来的稿件见不得光,越少人知道越好。果然,偶一投即中。很快,偶就收到了第一笔稿费。这第一笔稿费,给了偶很大的鼓舞。偶知道,一条生财之路从此在偶的脚下诞生,偶的钱途一片光明。
偶投稿,从不给大报大刊投,因为偶知道,即使投了,被发表了,偶也收不到稿费。偶不想成名,偶要的是钱,是稿费。大报大刊的读者多,编辑见多识广,容易被识穿,偶才不做这样的傻事。
偶做文偷,也会偷得适得其所。写实的不偷,出了名的不偷,在大的网站上发表过的不偷,容易引起争论的不偷。这个偷,很讲技巧。偶经常留连于各个小的网站,把那些适合发表的文章改头换面,然后给它戴上一顶漂亮的帽子,偶就成了它的主人了。当然,如果被人发现了,偶就说偶只是模仿而已。要知道,每个新手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很多都是靠模仿。记得一位编辑朋友教导过偶:要想靠文字吃饭,就要套,不要抄。
总结偶的投稿生涯,不是没有失败过。不过,偶永远相信失败是成功的母亲,偶失败了一次,相信下次肯定会成功。偶永远都忘不了偶第一次惨绝人寰的失败。至今,偶的心口还痛得厉害。那时偶刚创业不久,对文坛上的人一点都不熟悉。一天,偶看上了一个叫郭敬明的一篇文章,便把它改动了一下发给了一张小报。可能是偶改得不太成功,可能是郭敬明太出名了(可惜那时偶不认识他,否则,打死偶,偶也不会偷他的东西),反正那次就是滑铁卢事件的重映——偶失败了。那次,偶不但收到了编辑措词严厉的警告信,还接到了编辑的电话,他把偶教育了很久。害得偶赶紧换了电话,从此再也不敢给那报刊投过稿。
都说文人艳遇不浅,偶不是文人,偶的桃花运也不错。嘿嘿,告诉您,偶做这一行不但赚到了百万身家,还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女孩,至今,女孩已经成了偶的老婆。嘘,小声点,不要让她听见了,她就在偶旁边的另一台电脑上继续着象偶一样的事业。告诉您,偶老婆现在比偶厉害多了,她投出去的稿件不敢说百发百中,可也十拿九稳。想当初,她被偶复制粘贴出来的一篇爱情故事感动得千里迢迢来找偶,后又被偶拼接的一封封热辣辣的情信倾倒,最后非偶不嫁。如今,她拼接出来的情信可以迷倒一大帮的少男少女,而她拼接出来的爱情故事也感动了不少人。
说实在的,说偷文,偶还不是最厉害的,偶认识的一个偷友比偶厉害得多了。他经常化妆成各个报刊杂志的编辑,在网上到处约稿,居然骗得了许多文友的信任,稿件源源不断。那些稿件,经过他一整理,都成了他的文章了。偶有点心虚,也知道自己还不够聪明,不敢用他这一招。要不,偶早就是千万富翁了。
顺便说一句,这文章要偷得让人神不知鬼不觉,还有很多的奥秘,不过在这里偶绝对不能说出来。说出来了,那偶还有饭吃吗?吃一堑,长一智,不是偶信不过您,而是偶被蛇咬过,现在看到草绳都怕了。以前偶还不成熟,想一夜致富,便办了个投稿公司,也培养几十个徒弟,谁知道他们把偶的本事学到手后就一个个都飞走了,让偶伤心了很久。偶现在最信得过的就是钱,其他的都不信。
您问这篇文章是不是偶写的?告诉您,这是偶生平写的第一篇稿子。不信?您上网打开百度搜索搜索,看看有没有跟偶相同的文章。如果有,也纯属巧合,您别当真。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5-1-24 20:59
和冷版上次那篇一样,足有使他们出汗的力量呢!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5-1-24 21:07
呵呵~~~兰子厉害,居然觅到这么好的发财途径,向你学习哦!
该文手法新颖别致,以一个文偷的口吻道出了当今文坛的丑恶现象,妙极了!
精华收藏!
作者:
兰子
时间:
2005-1-25 14:16
谢谢若荷版主的光顾留言!
谢谢冷版的喜欢和加精鼓励!
作者:
袁和鲁
时间:
2005-1-25 14:53
标题吸引了我。
同时写法新颖。
作者:
玩世不恭
时间:
2005-1-25 18:20
以后那什么吃饭呀
呜%—*78 呜% ¥*( 呜 %*7 呜 、、
都被暴光了 以后拿什么吃饭呐
、
我哭~、嘿嘿
作者:
000
时间:
2005-1-25 18:44
如此丑陋的文坛现象!看得人心惊又心寒!文章视觉独特!用荒诞却实际存在的事实引人深思!学习!
作者:
毕四军
时间:
2005-1-25 23:59
好象是条发财之路?
作者:
杨义龙
时间:
2005-1-31 22:18
触目惊心,可别把我的也偷了,否则我就没地方混饭吃了。
作者:
兰子
时间:
2005-2-1 16:53
谢谢袁和鲁版主的光临指导!
谢谢玩世不恭,000 ,毕四军,杨义龙,zhaoligang 朋友的关注!
这现象真的是触目惊心,我所写的也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在这里,祝朋友们新年快乐!
作者:
绝版蔷薇
时间:
2005-2-3 09:57
哦,原来如此,这多省力啊,还省得被盗了满身是嘴都说不清.又鳖气.恩,我要学习,脸皮放厚点就可以开工啦,西西~~~~~~~~``
好文章,
作者:
微风轻行
时间:
2005-2-4 21:24
呵呵.
读二遍.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