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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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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9 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每天步行二十分钟,到市区一所语言中心学法语。
  予欢笑我:“学这个干嘛?想骗法国佬请你吃饭吗?”
  我眨眨眼,“骗他们爱上我。”
  “有我爱你还不够?”予欢揉揉我的头发,捧起我的脸,我咯咯笑着倒在他怀里。
  窗外有风,和着蝉鸣声和树叶的沙沙声。阳光淡淡。
  我突然没缘由地想起八个字来。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那个夏天。生平最幸福宁静的一段时光。
  但这已经是以前的事,一切说没有就没有了。予欢和我分手,我一时接受不了事实,只觉没了予欢便昏天黑地生命空洞了。又割腕又吞药,却都被人救活了。
  歇斯底里地闹过一场后,予欢还是走了。
  他爱上了别的女子。
  我住院的时候,他唯一一次来看我,推着轮椅带我去医院楼下的花园透气。我不说话,一直呆看着喷水池边几个嬉戏的小孩。突然从最美好甜蜜的世界里被驱逐出来,变成了弃妇,说什么都已是多余。
  予欢站在我面前,很平静的语调:“我明天出差,不来看你了。”
  我不吭声。
  “凡事都别强求。潇潇,你这么要死要活的,也改变不了任何事。”
  鼻端有淡淡的香味,那是予欢常用的古龙水味道。
  我低下头,突然哭了。
  “潇潇……”予欢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我稍微挪了挪肩,他的手马上松开了。
  “不要这样。”
  我还是哭,不停地哭。双手捧着脸,泪水沱不止,从指缝间徐徐滑落。
  哭到头嗡嗡作痛,予欢一直没有出声。我哭累了,颤抖着唇抬起头来,予欢已经不见了。偌大的花园里,除了那群玩闹的小孩和间或捧着药瓶经过的护士外,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一阵风吹来,我一张泪脸被吹得木木的,眼泪干在脸上,像凝结了一层薄薄的壳。
  我突然清醒了。心凉透了,于是便被迫清醒了过来。是那种被一棒子敲清神志,敲回自尊的清醒。
  我停止抽泣,呆呆地望着花园旁那条通往医院大门的碎石路。他走了,连最后的温言与耐心都懒得施予一点点。
  转身的步履,湮灭往昔,隔绝温情。
  入秋了。

  出院后,我没有再找过予欢。重新开始新生活吧。能够如此激烈地爱一个人,就证明心还是活的。心既然还活着,总就可以继续好好地将日子过下去。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锦文看不过去,打电话给予欢,没人接听,电话留言说,他还在H市出差,两周后返家。
  “逃得了吗?”锦文愤愤然地摔了电话,拉开衣柜,拖出行李箱,拼命往里面塞衣物,“走!”
  “去哪?”我有气无力。
  “去找那个负心人!”锦文咬牙,“他要说不出个子曰来,我立马嘣了他!”样子像个气势汹汹杀富济贫的女侠。
  “别闹了。”我笑,“千里迢迢追到那边去,更涨了他的威风。”
  “就当陪我回一次家,好不好?”锦文凑过来,换上一副笑容,“我想回去一趟,你陪我,我带你去散散心——你需要睁开眼睛, 大口呼吸。”
  我不说话。睁开眼睛,大口呼吸?这也许是我从今天开始要努力学习的功课了。在没有予欢的日子里,自己依着自己的肩,自己握着自己的手,继续微笑着,心平气和地活下去。

  下飞机时,我的头晕还没有散,闷闷地半垂着头,跟着锦文,往前机械地挪着步子。过闸处人很多,咿咿呀呀地说着我听不懂的异乡方言。我突然有点茫然。说是说陪锦文回家,说是说来这里散心,可是……可是现在予欢也在这个城市,此时此刻,就和我在同一天空下呼吸。我……我开始怀疑起自己此行的目的了。
  过了关,锦文拉着我上了一部计程车。我摇下车窗,把头伸出去。这座繁华的南方城市,其实空气相当糟糕,交通也拥挤不堪,可这并不影响它长久以来发达的旅游业和人们对这里趋之若鹜的向往。就如同予欢细想起来,其实并不怎么特别出色,可并不影响他在我心里无可替代的地位。
  我想我完了,无论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什么时候什么事,都会想起他,毫无根据地想起,拐几个弯都会想起。这样下去,要怎么忘记?
  无法忘记必须忘记的回忆,是逃都逃不掉的痛苦与心酸。
  而且还非得自己一人承担,又痛,又重。
  记忆力太好,拿得起放不下,活该伤至彻骨。
  他已经不再爱我。分手时他可以用最淡定最冷静的语调和我say sorry,像以前一起走过的那几年时间,只不过是他不小心犯下的小小过失。他不在乎不留恋这段和我一起的时光,他可以很轻易地蒙住眼,当它们是空白,是一段被虚掷了的年华,废纸一般,不留余地地撒手扔掉。而我却像他的回收站一样,一切他不要的,他不屑的,他遗弃的,在我这里都成了充斥生活意义的所有。
  有这样的距离和分别,便注定了其中一个会爱极深,痛极深,另一个则腾云驾雾般的轻松。
  我没有怪过他。他只是爱上了别的女子。他没有对我说谎。他只有背叛,至少没有欺骗。至今我仍不知道那个女的是谁,我也不认为自己有必要知道。对我而言,她姓甚名谁,她长什么样子,她是什么出身,她人品性情是否优秀都已经不再重要。她于我而言只有一个意义,就是予欢现在的爱人,取代我的新宠。
  我原本是有机会得知她的情况的,甚至有机会去找她,诉诉苦,发发脾气,将予欢争取过来,抢过来。但要靠争取,要靠抢才能拥有,才能保存的爱情,我不希罕,那不是真的爱,那不过是战利品而已。我对感情的态度很纯粹,一是一二是二的。我不能亲身玷污了自己的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我宁愿自己受点伤——在三人行这种情况下,总是有人会受伤的,我不希望予欢痛苦,而我又不认识那个女孩,我也没有理由让她痛苦,于是我的痛苦,变成了一种理所当然。
  我乱七八糟地想了很多,沿路的风景根本没有心情看。
  “到了。”锦文推推我,我这才醒过来,下了车。
  “洗个澡,休息一下吧,晚上我们去兰桂坊。”锦文笑,有人出来替我们提走了行李。
  “我不想去。”我倦倦地。
  “才几小时飞机,你哪有那么累?”锦文道:“别自怨自艾的,晚上我们出去好好疯一疯,打起精神来。”
  我洗了澡,疲倦地躺在大玻璃窗前的椅子上看天空。天色死气沉沉得毫无生机,也没有令人心思平和的蓝,而是白白的,像一块厚布,大约是多云的原因。
  我一直不是特别喜欢旅游。即使这天空是美丽的,也不会被我所发现。呆在异乡的天空下,我除了局促和百无聊赖,筛不出别的任何情绪。
  我叹息,转个身。予欢现在在干嘛呢?
  有一种人,一失了恋就像被抽掉了脊梁,我就是这种人。
  “去逛街?”锦文问我,我摇摇头。
  “别这样好不好?”她走过来拉我,我索性像患了软骨症一样,全身瘫在躺椅上,任凭她怎么拉也纹丝不动。
  “我好累。”我说。
  “喂!段潇潇小姐,我可不是邀请你来我家发霉的!”锦文面有愠色,叉着腰。
  “让我发霉生虫吧,我自己来打扫。”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锦文生气了,“什么时候也变成了一个死没出息的小女人?!”
  “锦文,你没失过恋,你不会明白的。”我只有这么说。
  “我不明白?”锦文又来拖我,“我们出去转一圈,看看外面有多少人,失恋失业后,一样生活一样呼吸,一样过得有滋有味!你不是一直喜欢海边吗?我们现在就去!”
  “不去,我怕遇见有恋人在那里亲吻拍照,触景伤情。”
  “那好歹也出去走一走吧?你这样闷在家里,只会胡思乱想!”
  她使劲拉我,我怎么也是客人,客随主便,再拒绝就不太好了。我只有勉为其难地坐起来,去换了衣服,穿上鞋出门。
  锦文开着车载我去了海边。
  她拧开音乐,the beatles的音乐随风传来。“好听吗?”锦文笑着问我。
  “他们的歌我都喜欢。”我说:“难听我也喜欢。”予欢以前疯迷the beatles。
  其实我连《yesterday》这样的入门曲都没有听全过。我只是爱乌及乌。
  “这首叫《let it be》。”锦文转过头来看看我,语义双关,“let it be。”
  “什么意思?”我装傻,“我英文烂透了。”
  锦文不理我,换了别的歌。我把头靠在玻璃窗上,凉凉的。
  “锦文……”
  “什么?”
  “你说为什么……”我说话的声音萎靡不振。
  “别说话,听音乐。”锦文说。
  我知道她恨铁不成钢,不乐意听我唠叨,立马噤声。
  到了海边,真的有情侣相互依偎着,你侬我侬,甜蜜万状。我默默地低下头,往事历历在目。心在滴血。
  “不过三五年,就是另一番光景了。”锦文拍拍我的肩,淡淡地看着不远处一对正在热吻的恋人,“都是这样。”
  “别这么说。”我笑笑,知道她是在旁敲侧击地为我打气,“感情好的话,就不会。”
  “这是规律。开端、发展、高潮、尾声。”锦文认真地说:“无一幸免。”
  “也有白头到老的例子。”我坚持。
  “那不过是因为种种现实原因,磨得没了分手的勇气。”锦文伸个懒腰,“或是自己性格因子决定。”
  “决定什么?”
  “有贼心没贼胆。”锦文笑,“白头到老多闷,谁希罕。”
  “那是因为你没有真正爱过别人。”
  “潇潇,如果让你每天无时无刻地面对着你亲爱的予欢,你会开心?”
  “我会。”
  “一张老脸相对几十年,一成不变,你会高兴?”
  “我会。”
  “也许他在生活中很琐碎,不爱洗衣服,吃饭时吐一桌的骨头,夜里呼声连天,早上起来眼屎满脸都是……你还会觉得甜蜜?”
  “我……会。”
  “他独居惯了,上厕所不习惯关门,一回家就脱了外套鞋子,浊气薰天地吸烟喝酒上网路,晚上脚也不洗就倒上床睡觉……你还会觉得浪漫?”
  “没你说的这么夸张。”我白了锦文一眼。
  “生活都是这样的。”锦文耸耸肩,“当然,你若要坚持把现实生活想象得花团锦簇,充满光环与蔷薇,也不会有人阻止你。不过,你会有碰壁的一天的,届时痛得咬牙切齿,可别怪我做朋友的没有提醒过你。”
  “你太现实了。”我说。
  “觉得我很可怕吗?”锦文淡笑,“我不过是说了真话,就突然变得面目可憎起来。我承认,我错,我有罪,我不改戳穿小女人的甜美梦境。我击破了你的肥皂泡,你打算怎么报复我?”
  我不说话。第一次,我真真切切地感觉到,锦文所说的一切,都是那么坚定的,勿庸置疑的事实。任凭我怎么躲,我仍无法做到左耳进,右耳出。
  “我不是刺激你。”锦文握着我的手,“潇潇,你要知道,与其为一个已经丝毫不留恋你的男人哭泣,还不如把时间花在自己身上。宁愿自恋,也不要自怨。”
  “纸上谈兵。”我说:“做起来好难。”
  “将理论付诸实践都是艰难的。”锦文笑了,“莫非你要就此颓丧一辈子,永不清醒,永不再爱,永不面向阳光?我不信。我也不信你会信。”
  我笑了,紧紧抱住锦文,“谢谢你。”
  “谢我什么?”锦文眨眨眼,“谢我这个现实的女人偶尔也会有让你受用的语调吗?”
  我感动地抱着锦文。啊,这个时候,这个辛苦酸涩的过渡期,幸亏还有朋友。还有朋友。
  “真心谢我的话,就请我吃饭。”锦文的肚子果然咕咕叫了,“听到没有,它正在拼命大喊:‘段潇潇小姐,今次我要吃最贵的菜!”
  我大笑。

  吃甜品的时候,锦文突然道:“世界真小。”
  “什么?”我不明其意,楞楞地随着她的眼光看过去,当即像被人敲了一棍,连咀嚼都忘了。
  是予欢。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坐着一个长发女子,桌上摆着两杯矿泉水。我远远地看着他们正在交谈,彼此笑容非常融洽甜蜜,予欢一边笑,还一边将手叠在那个女子的手上。
  我知道她是谁。
  这城市太大又太小。大得也许可以让两个人一生都不能相遇;小得让刚刚分手的恋人马上重新以别种姿态重踏舞台。好不诡异。
  我咬着唇,默默地抓过手袋,“锦文,我们走吧。”
  “应该走的是他们。”锦文一动也不动,“我们为什么要当逃犯?”
  “这时候就别再争了。”我小小声地。
  “不走。”锦文说:“我起码还可以吃一整盘沙律。”
  我急着过去拖她,那边厢予欢已经看见了我们。
  “程大小姐回来了?”他走过来和锦文打趣玩笑,转脸又看见我,淡淡地点个头,“你好潇潇。”
  就好像我们昨天才见过面,今天不过是在街边餐厅偶遇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他不奇怪我为什么跟着锦文一起来了这个城市,他的眼神和表情中没有一丝惊诧感。
  也许他太笃定,他太知根知底,所以他才可以不动声色,风度保持得极佳。
  我使劲压抑着汹涌的情绪,“你好。”
  那个女孩这时候也过来了,站在予欢面前,很自然地拉住了他的手,“你朋友吗?”
  予欢沉稳而简洁地一一介绍。我微微偏过头,觉得眼睛开始不争气地热起来。
  我拉着锦文出了餐厅,锦文说:“别怕别怕,考验你意志力的时刻到了。”
  我看见予欢和那个长发女孩也手挽手地走出了餐厅。
  “喂!沈予欢!”锦文突然扬声高喊,我吓了一跳。
  予欢听到呼喊,四处张望,终于看到街角的锦文和我,指指自己,微张着嘴。
  “叫你呢!”锦文很不耐烦的语气。
  予欢楞了楞,浮起笑容走了过来。
  我拼命拧锦文的手,她没有反应。
  予欢和那个女孩走近,锦文老实不客气地直言道:“你欠了债,知道吗?”
  予欢不是笨人,马上懂了锦文的意思,淡笑,“有些债,想还也还不了。”
  “什么债?”锦文趋近他的脸,“你听懂了我的话?”
  “你说呢?”
  “还好。”锦文故意吐出一口气,笑笑,“你只是以为,你欠了情债。”
  予欢有点挂不住,眼光锐利地瞟向我,我马上垂下头,像做错事的孩子。
  予欢身边那个女孩也听出七八分,用相同的眼神看着我。
  我紧紧地拧锦文的手,锦文摸摸脸,“酒喝多了,胡言乱语,予欢你是宽容的人,应该会原谅我吧?”
  “是是。”予欢陪着笑,巴不得锦文马上结束话题离去。
  我悄悄抬起头,想在他眼里捕捉哪里是一点点的内疚与心伤。
  可是,什么也没有。

  第二天锦文睡午觉,我一个人去楼下的街道转悠,竟遇到那个与予欢一起的女孩。
  像不像戏?锦文曾说,人生本就是一龊戏,看来不假。
  “你好。”她招呼我。
  我假装对她没印象。
  演技太差,立刻被看穿。
  “昨天在西餐厅见过的,还有大街上,潇潇,你忘了我?”她居然知道我的名字。
  我难堪地笑笑。
  “一起去喝杯咖啡?”她很热情,“我知道附近有家咖啡馆很不错。”
  “好。”我想不出理由拒绝。
  “我们步行过去?”她笑笑。
  我点头。这才开始认真地观察她。长发,面容其实很普通,也不是不美的,不过美得像一千朵花里的其中一朵,没有特色和款式。她的牙齿很白,笑起来让人觉得亲切。
  这次,我竟然没有自惭形秽。我原本以为面对予欢的新女友时,我是一定会脸红,会自卑,会痛彻心扉的。
  奇怪,今次竟没有。也许是吃饱睡足了,心情随之转好,元气渐渐复位。
  “你和予欢认识很多年了吧?”她突然问我。
  我点点头,“四年。”
  四年。一千多天。数不胜数的小时和分秒。认识多久,爱了多久,就有多痛。
  我庆幸我们不是青梅竹马。
  “我们认识三个月了。”她笑,“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
  我脑子里轰地一声。什么?三个月?三个月前,予欢还在与我甜蜜缠绵,我怎么能够想象,他在那时已经对另一个女生一见钟情?
  他在骗我!
  我还一直很阿Q地以为,他对我只有背叛,至少没有欺骗。
  也许他那时只是暂时追不到她,还没有感动她,所以继续在我这里暂居。我听过很多朋友的这种类似的事。一个人变心了,不爱自己的伴侣了,爱上别人了,但他往往不会马上离开她,他会静静等到新的方向稳妥地确定了,新的恋人真正敞开怀抱了,届时才打点行装,向前任恋人say good-bye,另择良木而栖。
  在没有确定新恋情之前,旧恋情仍是可以依赖的窝,是鸡肋,没有感情了,但还有利用的价值,还可以用它来填补一下过渡期间的寂寞黑洞。
  没人会觉得这是一项罪名。对如一堆败絮而言的旧恋情来说,还剩这点油脂可供恋人榨取,似乎也被他们视为一种荣幸。
  我太傻了。
  我楞楞地呆站在路边,沉默不语,心沉入谷底。

  “怎么了?”那个女孩诧异地道。
  “我不去了。”我突然说。
  “怎么?”她奇怪地看着我。
  “我和你,其实没什么好聊的。”我笑笑,“所聊的不过就是予欢,对不对?”
  “是……”她有点讪讪地。
  “那更没什么好聊的了。”我直截了当,“我们已经不再相爱,我们已经分手,我对你而言没有任何威肋,感谢你的邀请。对不起,我要回去了。”
  她呆呆地看牢我。我转身回了锦文的家。

  坐在窗边,沿着记忆的路线回想与予欢曾经的点点滴滴,竟都开始变得不堪起来。
  我真不该知道真相的。知道得太清楚后,就连最后的幻想都没有了。一切太过真实直白,失掉了最后的兴味,再美再灿烂的人事,想透了,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而已。

  我伸个懒腰,去厨房找了一堆水果出来,大吃特吃,吃得左边鼻孔开始流血。我用纸塞住它,继续吃。右边也开始流血,我再找纸塞住右边,用嘴呼吸,一边吃着水果,好不忙碌。
  锦文揉着眼睛走进客厅,我一面大嚼着一面挥手招呼她,“嗨,过来一起消灭!”
  “哇!”锦文看见我的形象,登时被吓得全醒了。
  “怎么?”
  “你吃了多少?”她走过来,看见一桌的壳,又看看我两边都被堵得死死的样子,“你也不用这么自虐吧?”
  “没有。”我瓮声瓮气地道:“我是心情好。”
  “心情好?”
  “想通了一些事。”
  锦文研究性地看我我半天,试探着问:“let it be?”
  “let it be。”我笑。发自内心地笑。

  结束旅行回到家,我调整了一小段时间心情,继续每天按时去上课。学了很多东西,分散注意力,不去多想乱想,生活有所寄托,伤很容易就愈合了。
  秋意渐浓。我也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课程排得满满的,我的成绩也不错,并给自己定了考级的计划,时间马上变得不够用起来。
  再没有时间去自怨自艾了。
  只是有时候想想,一个多月前我还以为自己会痛苦颓败一辈子,难以得到解决,谁知数十天后,就已恢复原状,甚至比以前过得更好。
  失恋不算天大的事。假使你下定决心不快乐,谁也帮不了你。人很多时候都不过是在作茧自缚而已。
  最终你决心要破茧而出,也只有自己帮忙自己。

  生日前夕,竟接到予欢的电话。
  他约我去“Friday”庆祝。我在电话里沉默。那是我们以前常去的地方,充满回忆的地方。
  “好吗?潇潇。”予欢的声音竟像在企求。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回答:“好。”

  那晚我简单打扮了一下,去“Friday”赴约。
  予欢已经等在那里了。我们叫了可乐和烤肉,我问:“怎么想到来这里?”
  “你不是喜欢这里吗?”予欢微笑。我眼尖,看出他外套里的衬衫是我去年买给他的。
  他现在还穿来,什么意思?
  “你女朋友呢?”我一边举案大嚼,一边问。
  “我们分手了。”予欢道。语气婉转,像留有余地,像是一个未解完的题目,后面还留了一堆的悬念和答案,等待对面的我着手接收解答。
  “哦。”我淡淡的。
  “你不问我为什么?”予欢道。
  “为什么?”我还是淡淡的。他要我问,我便问罢,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小小的虚荣而已,朋友一场,可以满足他。
  “我和她合不来。”予欢低下头,“相处久了才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她喜欢的我不喜欢,我喜欢的她看不惯,在一起很累。”
  我不说话。他一向这么后知后觉,和我也是相处四年才发现,合不来,处着累。
  我能说什么?我总不能跳起来拍着他的肩,特哥儿们地笑着鼓励他:“嗨!处不来就分呗!天下女人千千万,如果不好我天天换!”
      我还没这么十三点。
  “你觉得呢?”他突然问。
  “什么?”我抬起头。
  “你觉得呢?你觉得我和她分开了,好是不好?”
  我突然想笑,大声尽情地笑。我竟不知予欢是这么幼稚可爱的一个人,他竟向前任女友咨询,自己和现任女友分手是“好”还是“不好”。
  如果我答好,他一定会说我装腔作势。
  如果我答不好,他一定会误会我还爱他。
  我反正左右不是人。不信试试。
  “你知道吗?”予欢皱眉道:“她喜欢吊嗓子,每天早上吵到不行;她避油烟,一个菜也不会做;她只吃素,可居然一个月胖十二斤!你不知道她的小腿有多粗,如果她在夏天之前不减肥的话,她连裙子都没机会穿!”
  我静静地看着他,不说话。
  “她说话的时候老爱眨眼,不知道眨什么!打字的时候又响,一个键盘很快就被她用坏;听的音乐不知所云,磨花了一张唱片,就像是收了她的老命一样。”予欢咬牙切齿。
  我觉得头痛,不想再听他说下去了。这样的男人。呵,在以前的女朋友面前拼命数落现在刚分手的女朋友。这样的男人。
  “予欢。”我打断他。
  “什么?”
  “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
  “什么问题。”他马上停止了诅咒,兴味盎然地看着我,他以为我要说什么呢。
  “你以前和她热恋时,必定也说了我不少坏话吧?”我笑嘻嘻地,不像是兴师问罪的口吻,却有种让人非答不可的坚韧。
  “哪里……”他讪讪地,脸上有点挂不住,尴尬地笑僵在唇边。
  我并不打算再如以前一般取悦他了,我再问:“比如我的种种生活习惯,让你看不入眼,我的相貌特点,有丝微缺憾,这些,她大概比我自己还清楚吧?”
  予欢不说话,狼狈的神情。
  我冷笑。
  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的时候,她的一切都是错误,她的所有都是罪过。她性格开朗,那是放荡不羁的前奏;她性格沉静,那是生活乏味的集中体现;她爱笑,便像花痴;她不爱笑,就是苦瓜脸;她胖,就是冬瓜;她瘦,就是竹杆;她在感情方面随性率真,就是不珍惜不安定;她在感情方面专一稳重,那更是罪无可赦——你这么专一,这么死缠烂打,你要我再找什么样的漂亮借口来甩掉你?!
  总之她的发肤眉眼,脸容身体,灵魂思维都是错的,甚至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感情死了,错在于她,在于她的所有点点滴滴、旁枝末节,而我们这些男人不过是不小心踩到了一个地雷,跳进了一个陷阱。我们最终爬出来了,逃离了与她们的时光。我们是坚强的,不屈不侥的,幸运而宽容的——我们只不过是有时会在别人面前嚼嚼嘴皮子,说说她们的坏话。但那又怎么样呢?谁让她们给我们陷阱,让我们掉落?一报还一报,这才叫公平。

  我趴在桌上笑,笑出眼泪。予欢敲敲桌子,又摇摇我,“潇潇,你笑什么?”
  我抬起头,他也笑了,“你很高兴,是不是?我们……我们是不是有机会重新开始了。”
  我刚止住的笑又冒出来了。我站起来,拿出钱放在桌上,笑道:“予欢,再见。”
  予欢呆呆地,“我不明白。”
  “这顿饭我请。我怕你出去又将我的罪名增加一条。分了手还让别人请客吃饭。我胆子小,我怕名声臭,我认输。”
  予欢沉下脸来。我转身走了。推门离去的一刹,我回过头去看他,他正在气鼓鼓地喝剩下的可乐。
  我淡淡地笑笑。看来我估计失误。我不认为他会嘴上积德。恐怕很快就有更多的人知道我的一系列坏习惯和生活方式。即使,那是莫须有的。

  没有爱情了。没有爱情了,幻想也跟着破灭了,换上了另一副眼来看这一切,像是在马戏团里观剧。
  也许现在的我,和锦文那丫头会处得更好,更有知己感和认同感。
  予欢,他也不是没有他的好,他长得漂亮,又有理想的收入,相识初期也肯花点时间精力来哄哄女友,他是不会愁寂寞的。
  他不过是今晚想来碰碰运气,所以找到我这么个彩头罢了。
  偏偏我不再配合他了,他碰了壁,自然会转个方向去别处觅食。放心,我伤不了他,我还没那个功力和道行,我只是能够让他彻底死心,也让自己彻底看清了。
  我抬起头来,天很高。入夜后的空气有种薄薄的清晰感。

  陆续有人家和店堂开始亮灯了。我独自去大排档吃了点东西,打电话给锦文,一起约好去雕刻喝茶。
  路上间或有情侣拥抱着从身边走过。我微笑,想起在H市海边时,锦文的那席话。
  开端、发展、高潮、尾声。
  缘生缘灭,有始有终。谁说不是呢?
  不过这也没关系。不会有因花败而不开的花,不会有因噎而废食的人。我亦相信前路上,我会有新的机遇与缘份。我不会拒绝,这是生活的恩赐。我祝福现在和将来的自己,以及,每一对从我身边经过的甜蜜恋人。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5#
发表于 2003-5-9 16:01 | 只看该作者
恩,这篇小说我也很喜欢:)
4#
发表于 2003-5-9 14:49 | 只看该作者
美文如云(言其多言其众)
3#
 楼主| 发表于 2003-5-9 14:31 | 只看该作者
我我我………………(一头雾水……),我怎么了我???
2#
发表于 2003-5-9 14:26 | 只看该作者
55555555
偶都不想活了
米蚁你怎么这样!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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