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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谈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 [打印本页]

作者: zwb    时间: 2002-11-20 16:50
标题: 浅谈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
浅谈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和当前中小型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担保等各类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众所周知,担保行业是一项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业,全国各地先后成立的担保公司大多数是由政府财政出资成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作为浙江省担保行业的特点是公司多、规模小,形式有财政出资、合作出资、协会形式、民营资本形式等,为企业融资,特别是为中小型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是担保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主业,然而,这些担保业务面临着市场的变化莫测和来自政府(有些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指令性干预等诸多因素,使其担保业务风险显约尤其突出,担保公司是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因此,担保公司也不能不考虑自身生存的重大问题,开拓和建立一项能够避免诸多干涉、长期而较为稳定的担保业务,从而有较为稳定的收入,能有效地解决担保公司的基本生存,为担保公司能够更好地发展主业营造一个稳定的环境。为适应当前国家鼓励居民高消费,居民也有提前消费的主观意识,银行开展了许多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这些个贷业务针对的客户一般社会关系简单、信用好,银行的贷款催还保证措施强,担保公司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保证,其担保风险低,担保收入稳定,正符合担保公司稳定发展的需要,因而担保公司应从先做小再做大的思路大力开拓和发展此项担保品种。

二、个人消费贷款的种类和特点

  目前个人消费贷款按贷款周期来分,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个人消费贷款,短期个人消费贷款如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家居装修贷款和旅游消费贷等,其贷款周期约为半年至五年,贷款金额小,一般不超过15万元;中期个人消费贷款如汽车消费贷款和国家教育助学贷款等,其贷款周期为三年至五年,助学贷款为毕业后1年内完毕,贷款金额约为10万元至30万元左右;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等,其贷款周期约为六年至几十年,贷款的金额较大,从十万元至上百万元。短期个人消费贷款金额最小,周期最短,所以其贷款的风险最小。长期个人消费贷款金额较大,周期较长,所以其贷款的风险比短期、长期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要大。但由于个人消费贷款、银行对客户要求较高,要求他们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为的自然人;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固定和详细的住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提供有效抵押物或质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保证人”等等。同时,对于贷款金额较大、贷款周期较长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房屋的产权证等有关法律文件都要抵押给银行或担保公司,因而个人消费贷款实际风险非常小。

三、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的开发环境

  当前,国家为推动社会的经济复苏,通过降低银行利率等一系列政策来刺激国民的消费,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贷款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事业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十六大胜利召开,其中就有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担保公司开发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可根据社会的需求,创新银行金融产品(如创业贷款担保),为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事业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能够进一步促进国民消费,带动整个社会经济迅速复苏,符合我国当前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需要。

  近来,虽然银行正在大力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但其贷款申请和审批的手续非常繁锁,从而使一部分消费者不愿申请消费贷款;也有一部分消费者虽有保证还款能力,但不愿或不能提供较大金额的首期付款,也无法正常使用个人消费贷款等等。以上使消费者不能申请使用到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担保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消费者的资信度,打开发展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的大门。

四、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的优势

  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主要是独立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比较简单,一旦发生追偿行为,不会像追偿企业的贷款那样,牵涉到企业的生存、职工的稳定以及企业与政府各个相关部门的关系等许多问题。担保公司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担保业务,即使发生追偿,也能够在追偿工作中避免许多干预因素,从而提高贷款的追偿率。

  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要求“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和固定的住址”,并且“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这种贷款客户大部分是单位的正式职工,他们对自己的工作生活环境已经适应,并且注重自己的声誉。因此,其稳定性高,信用也较好。绝大部分贷款的客户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量力而行,在申请贷款之前便已经做好了还款的计划,这在他们主观上就已经保证了贷款的偿还。所以,担保公司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担保业务,担保的风险极低,客观上几乎成为一种形式上提担保而已。

  个人消费贷款都有比较完备的还款保证措施。目前,银行要求消费者将贷款购买的商品所有权抵押给银行或担保公司,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交由银行或担保公司,从而锁定了贷款风险,确保了贷款的回收。担保公司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担保业务,担保公司代替银行做抵押反担保工作,减轻了银行的工作量,并将担保的风险锁定。

  个人消费贷款的贷款期限有长有短,担保公司可以根据担保资金结构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使担保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使公司获得长期的、稳定的收入。

五、个人消费贷款品种发展的前景

  在国外,个人消费贷款早已盛行,并为人们所接受,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住房、汽车、家电等许多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都已离不开消费贷款,我国的个人消费贷款近几年才刚刚推出,虽然与老百姓不愿借债度日的传统消费观念相抵触,但这些年老百姓也逐渐能够认识和接受这种消费方式,据中国建设银行最近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1—9月份,仅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已达59.59亿元,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5.66亿元,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达到5.9亿元。建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已占全市百分之三十二左右,各家银行开展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保持着积极稳健的增长势头。特别是贷款金额较大的住房消费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增长势头更显突出,建行开办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更是以月幅度10%的速度迅速增长。根据以上统计数据,若按1‰—1.5‰的担保费率计提担保费,担保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便可增加收入约为0.07亿元至0.11亿元。目前,为推动经济复苏、促进国民消费,鼓励下岗工人再就业(创业贷款),银行仍在大力促进和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进一步完善个人消费贷款的有关制度和政策,方便于百姓,大力推进各类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因此,随着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和百姓消费观念的进一步转变,个人消费贷款事业必定有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担保公司应及时针对我国当前经济改革的发展形势,大力开拓和发展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品种正合时机,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必定有充满光明的市场和前景。

作者: 小蚂蚁    时间: 2002-12-2 15:09
  国内的消费贷款,更多的还在有抵押的固定资产的贷款上,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生活消费贷款,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个人信贷制度不完善,在国外,个人信誉的失去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而在国内,个人贷款信誉并没有什么。记得看过一篇关于房地产开发资金链的文章,其中,很多就是利用银行贷款上对信誉要求不高,而且只要有固定资产,如土地的抵押就给与发放贷款,再加上国内的利率低,可投资的金融工具不多,很多商业银行的人员都有发放贷款的额度,这也在一定程度造成了发放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心理把关不严,最终的结果是什么?长期挂帐或者坏帐,造成金融市场的资产不良,进而影响整个经济。这就是现状,因此要谈个人信贷的问题,个人觉得根本还在于个人信贷制度的完善。没有基础,就不要谈什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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