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重要] [警告]关于首发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后村别调    时间: 2005-5-11 10:32
标题: [重要] [警告]关于首发问题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通告:本版作品自发布之日起,两周内被查出系别处首发的又没作说明,一律通告批评。

  本版有规定.是在本版首发的文章,不需作任何解释,就算接受本版稿酬规约.不是本版首发作品,必须说明原发地址及授权情况.本版视情况计不计酬或加不加精华.如被查出系来自其它地方的文章,或大部分来自其它地方的文章,一律取消精华,不计酬.一周内如不作出说明,本论坛将视为严重剽窃,作出严肃查处.
  本论坛计酬消息是非常及时的.每三天公布一次,请作者留心公告.不要急于把自己的文章到处张扬.
  现在有好多人写文章太急功好利,写完就到处乱贴.这是对自己极不尊重的表现.不仅造成自己产权的流失,而且给网络文学带来严重的伤害.
  希望各位会员切实恪守为文道德,不要同时一稿多投!!!!
  新来会员应该详细阅读本论坛的计酬规约及本版的相关版规.
(引用春雨版面的通告)


作者: 后村别调    时间: 2005-5-11 10:44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局长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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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加班
"驴亲戚"经营管理者。(李南)2004年第1期
自卸车
淮畔隐者于 2001.12.02 16:57 发表在开心一刻,文章编号:908485
成胜祥的《闹钟的自述》好象不是首发
请看
(2004-05-13 08:50:11) 厦门日报 >> 日报城市副刊 >> 本页
其实他许多文章在中财都不是首发,基本都是他的旧稿,详见他本人的工作室。
感谢给我提供信息的人,是否是首发,是否是原创。只要有时间,都能查出来。
第一次,因为不知道规定可以原谅,但如果在我的提醒后依然如此,我只能杀无赦了。大家都是我的朋友,最近在你们的支持下,忍俊不禁呈现出一幅”生机昂然“的样子。
其实这个生机完全可以用我们现在的力量去营造,我相信各位的水平,我在来这里之前也有很多库存的老作品,但那些只是我的原创,不是我的首发。如果希望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就会注名。希望你们也如此。
我没有时间去做个侦探。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5-11 10:53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谢谢斑竹的批评.
  邱天的拙文,原在自己负责的论坛(当总斑竹)上发了一下.没有欺骗的意思.其实,加精\计酬是一种目的,要追求;贴上来大家阅读,请大家赐教,以发现不足,也是一个目的.邱天<题诗>一文,就算供大家欣赏,博大家一笑,也未尝不可.
  邱天还能再写的,以后写出来了,自己的论坛不发,先给<中财论坛>,再总行吧?呵呵~~~邱天就不信不会成功.
  请多批评!


作者: 老实的农民    时间: 2005-5-11 11:15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按中财规定,如被计酬,以后再发表就要说明已在中财发表过.


作者: 成胜祥    时间: 2005-5-11 12:24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的了。


作者: 李金英    时间: 2005-5-11 13:38
  以上作品如涉及到计酬的将一律取消计酬!!
  希望各位会员能够自觉遵守论坛规则,等到会员或者斑竹给你指出来,那就没有意义了。新来的朋友请先学习论坛的管理规则,老生常谈的问题我们不将给你重复强调或者新来一个我们再给你重新讲一遍,那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不要因为这样你就经常去钻空子,报着试试看,要是发现了也就发现了,还能把我怎么样呢??的确,我们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中财论坛创办的目的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计酬是对作者的一种鼓励。如果你违背了这个初衷,对你自己对我们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同时感谢以上提供信息的会员!
作者: 闲云    时间: 2005-5-11 20:33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淮畔隐者就是偶——首发榕树下!网上发帖子也算一稿多投,偶不知道!
对不起哦——偶不知道这个规矩!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5-12 23:05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接受教训,下回再贴,就贴首发的。


作者: 闲云    时间: 2005-5-14 02:08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驴亲戚"经营管理者。(李南)2004年第1期
连接不是“蓉树下”吗?经营管理者。(李南)2004年第1期 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人抄袭了?李南是谁啊?


作者: 老实的农民    时间: 2005-5-14 14:35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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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驴亲戚"   
  2004-2-27 1:31:59   

  
  一天,王老汉骑驴去赶集。到了街上,王老汉似乎听到有人在打招呼,他看到有位穿花褂留长发的年轻人冲他这边“喂喂喂”地跑了过来。到了跟前,王老汉左看右瞧也认不出他是谁,就不好意思地轻声问道:“小伙子,你该不是认错人了吧,我又不认识你,你干嘛跟我打招呼呀?”
  谁知那个年轻人却不怀好意地笑着说道:“你这个糟老头,谁跟你打招呼了?我跟驴打招呼呢!”说完他还特意拍了拍驴的屁股,好像很亲热的样子。
  到了这时,王老汉总算明白了,闹了半天,那个年轻人是在转弯抹角骂自己呀。非常生气的王老汉什么也没说,只见他冲着驴脸就是两巴掌,一边打一边还恶狠狠地骂道:“你这个瞎了眼的畜牧,在家再三问你有没有亲戚,你都说没有,怎么一上街就有了?”然后猛地一扯驴缰绳,走了。那个年轻人的脸,腾地一下红到了脖子下面,站在原地半晌没动,嘴里一个劲地“你你你……”没说出句囫囵话来。
  在生意场上,在公司同事间,若是对方羞辱了你,你完全可以针锋相对地回敬他,但此时已经没有赢家。(李南)2004年第1期


作者: 老实的农民    时间: 2005-5-14 14:37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快和他们打官司要版权和稿费吧


作者: 后村别调    时间: 2005-5-14 15:05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36 编辑

请解释


作者: 单立人    时间: 2005-6-8 13:54
标题: 严格要求
好好遵守
作者: 叶心    时间: 2005-6-15 14:41
请问斑竹:在自己网页上发的作品,再投到贵论坛,算不算首发?
作者: 后村别调    时间: 2005-6-15 18:37
不算首发
作者: 杨谊    时间: 2005-6-19 09:29
支持!我这人最守规矩.朋友都把我当做可以信赖的人.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6-20 16:46
顶。
作者: 白冰时代    时间: 2005-7-20 10:11
我是新来的,请问一下:首发是不是指没有得到过稿费的文章,还是指别的什么?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7-20 11:00
最初由 白冰时代 发表
我是新来的,请问一下:首发是不是指没有得到过稿费的文章,还是指别的什么?


邱天答复白冰时代 朋友:
  首发指任何形式的发表,当然包括“没有得到过稿费的文章”,甚至发在自己网页上的文章。这点是指参与计酬的作品,一经查出,或有人举报(证据确凿),除取消计酬,还要公开点名批评。所以请朋友贴新文章,不要存侥幸心理。
  不是首发文章,参加交流,要注明非首发,同样欢迎,旨在共同提高。
  请白冰时代朋友积极参与我们的活动。谢谢!
作者: 幽谷兰香    时间: 2005-8-3 12:54
明白了原创和首发的区别.我很有收获啊。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9-11 10:03
最初由 幽谷兰香 发表
明白了原创和首发的区别.我很有收获啊。


欢迎您常来作客。
作者: 王纪金    时间: 2005-9-21 17:56
支持了!
作者: 萍诗    时间: 2005-9-27 16:50
标题: 警告
无规矩不成方圆.畅!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9-27 17:32
标题: 回复: 警告
最初由 萍诗 发表
无规矩不成方圆.畅!


欢迎朋友!欢迎发表文章!
作者: 亲善碧水    时间: 2006-3-16 23:44
呵呵,偶新来,还是得看看这些规定哟。
作者: 墨园堂主    时间: 2006-3-17 00:13
明白了,在自己网页和博客发过的作品,再拿到中财来发都不算首发。
在请问:在中财发过的作品,无论“精华”不“精华”,什么时间才可以发在自己的网页、博客或其它论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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