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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大家多写千字美文,精短散文。 [打印本页]

作者: 陈元武    时间: 2005-6-8 07:13
标题: 建议大家多写千字美文,精短散文。
向精短散文作者致敬!注重散文的内质和文字的节约,是好散文的特征之一。建议大家写千字文,有份量和内质的千字文。节约别人和自己的时间。提高文字的重量,挤掉过多的水份。

  古代的散文多为千字文,然流传至今。今之散文,越来越有成火车之势,拖沓而无味。一个主题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却分成几句话来说,一段文字就能表达清楚的,却要绕来绕去的,让人如坠云雾中。千字散文不是短,而是精,是简洁而有力。应付的文字、无病呻吟的文字,一般是越写越长,乃至于不知所云,情感文字,抓住一点就行,不要如数家珍,鸡毛蒜皮的事情说个没完没了,让人反生厌恶。另外一些人的文字就是存心让人看不懂,明明白白的一句话,却要说得玄乎其神,有故弄玄虚之嫌。提倡简单而有实在内质的文章,切忌流水帐式、导游解说词式、小资小调式、无病呻吟式、人云亦云式的文章。从今天开始,希望大家注意节约自己的墨水。让散文版的文章真正闪光起来。是为建议。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5-6-8 08:12
支持,今天就写一个。
作者: 谭其森    时间: 2005-6-8 12:35
报告陈老师,我严重支持。
最近在写短信小小说,500字。散文我向来喜欢600-800字的精短篇,以后会多多写的。
作者: 马达    时间: 2005-6-8 13:44
总算有人敢站出来说真话了,真的很讨厌懒婆娘的裹脚,长且臭!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5-6-8 15:39
要想写好短文,可不是闹着玩的,感性、知性,缺一不可。
但在陈版的倡议下,相信会有好的短文出现于春雨。
停几天,贴一篇,请朋友们批正。
作者: 半树    时间: 2005-6-8 22:19
支持一下这个提议!

文章的好坏虽然与长短无关,但版面有更多的千字文,有更好的千字文,会使春雨更加包容和丰富多彩!
作者: 扁舟一叶    时间: 2005-6-8 23:46
这个提议不错,但是按文字来吧。适合多少字说完就多少字说完最好。

趋向精短还是不错的,太长的就是看不下去。
作者: 马霁鸿    时间: 2005-6-8 23:55
坚决支持!努力实践!祝文友们夏祺!
作者: 张佐香    时间: 2005-6-9 10:32
陈版主的主张与在下不谋而合,可惜的是我张贴几篇千字小文到中财上却几乎无人看,一气之下沉寂了好多天,不好意思今天咱也弄个长家伙摞搁上面。如果浪费了大家时间可别怪我呀!
作者: 西北狼    时间: 2005-6-9 20:26
短文不是“碎”文,长文不是“臭”文。
这是我的意见。

回狼的话:说实在的,看一篇长文,不如多看几则有意思的短文,

长文既浪费别人的时间,也浪费自己的时间。再好的文章,超过2500字,在网络上谁会那么细心地一个字不漏地读完,所以,最终还是误人误已,呵呵。
作者: 李兴义    时间: 2005-6-10 07:12
好建议,支持!
作者: 杨志广    时间: 2005-6-10 07:20
支持元武版主!
在网上看洋洋洒洒动辄万八千字的文章,的确是一种折磨。
作者: 浅吟低唱    时间: 2005-6-10 07:32
支持!
作者: 凉月满天    时间: 2005-6-10 08:08
支持陈先生。
短文长文各依性情和内容,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现在好象走入误区,一句话必定咬作三四截儿。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05-6-10 08:27
支持!
作者: 透透    时间: 2005-6-10 08:35
理会,也努力。
作者: 闲云    时间: 2005-6-10 08:41
一个字:好!!!!
作者: 闲云    时间: 2005-6-10 08:43
作为斑竹,在加精上倾斜于千字文,唯此方能扭转论坛里的不正之风!

回闲云的贴:你的理解偏了,我是建议而不是强制大家一定要写短文,是提倡不是逼迫,哈哈,文章好不好是加精与否的唯一理由,长文也有好的文章。哈,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偏了。但我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精短文章出现。
作者: 浇洁    时间: 2005-6-10 08:55
支持,今天就贴一个。
作者: 韩开春    时间: 2005-6-10 09:00
元武好建议.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5-6-10 09:19
  凡是要客观对待,不能褒一方,就贬一方。有道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短有短的秒处,长有长的特色。红楼梦长,可没有一个人说“臭”的。长不怕,关键是有“东西”,有“看头”。如果你硬把一双袜子当成“踩裤”穿,那别人不说你“又臭又长”又是什么呢?同样,一件精美的“西装”,你硬要改成“马甲”穿,别人不但说你浪费“资源”,还会说你无“学术”、没“品味”!
作者: 陈元武    时间: 2005-6-10 09:28
最初由 流云 发表
  凡是要客观对待,不能褒一方,就贬一方。有道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短有短的秒处,长有长的特色。红楼梦长,可没有一个人说“臭”的。长不怕,关键是有“东西”,有“看头”。如果你硬把一双袜子当成“踩裤”穿...


你说对了一半,文章提倡精短,并没有说从此就不理睬长文了,好的长文,我还是会理睬并喜欢的:)。当然,长而无味的文章,就不喜欢了,因为读得累而无所得,所以就不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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