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建议:版主们珍惜自己手中的宝石 [打印本页]

作者: 陈元武    时间: 2005-8-29 09:40
标题: 建议:版主们珍惜自己手中的宝石
我发现现在某些版面加精泛滥,几乎成为一种可笑的现象。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做法,随意加精,而不是根据文章本身的真实质量来,只会对作者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他的文章真的已经很不错了。是为对作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论坛的不负责任。我建议:如果以后版主之间可以互相监督和取消不应该加精而加精的文章,此于论坛长远发展有益,于作者和版主自身有益。请管理员审之度之。
作者: 婷婷玉立    时间: 2005-8-29 10:07
支持!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5-8-29 16:44
标题: 回复: 建议:版主们珍惜自己手中的宝石
最初由 陈元武 发表
我发现现在某些版面加精泛滥,几乎成为一种可笑的现象。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做法,随意加精,而不是根据文章本身的真实质量来,只会对作者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他的文章真的已经很不错了。是为对作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

元武说得有道理,支持!
作者: 杨志广    时间: 2005-8-29 17:06
支持元武版主的意见!
作者: 一瓢水    时间: 2005-8-29 17:50
支持!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5-8-29 18:02
元武版主说得不错.
是否可以倡议版主会商制度,一周会商一次,集思广益,把文章中的好文章精华出来.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8-29 19:57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元武版主说得不错.
是否可以倡议版主会商制度,一周会商一次,集思广益,把文章中的好文章精华出来.


同意!我一定把好“忍俊不禁”的关口,推荐好文章。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5-8-29 23:45
确实有这种现象。元武斑斑该建议提得及时,支持!
作者: 冰河    时间: 2005-8-30 00:19
标题: 回复: 建议:版主们珍惜自己手中的宝石
最初由 陈元武 发表
我发现现在某些版面加精泛滥,几乎成为一种可笑的现象。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做法,随意加精,而不是根据文章本身的真实质量来,只会对作者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他的文章真的已经很不错了。是为对作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


好建议,只怕落不到实处。有些斑竹的回帖就显得十分的幼稚可笑,仿佛一当版主,字字都是金科玉律,真是狂妄至极。可笑可叹更可悲。
作者: 响流    时间: 2005-8-30 08:57
标题: 回复: 回复: 建议:版主们珍惜自己手中的宝石
最初由 冰河 发表
[QUOTE]最初由 陈元武 发表
我发现现在某些版面加精泛滥,几乎成为一种可笑的现象。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做法,随意加精,而不是根据文章本身的真实质量来,只会对作者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他的文章真的已经?..



这也是一种现象,为了中财的发展我们得把好关口,不漏掉一篇好文章,不点一篇人情稿。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05-8-30 08:58
支持陈版主的建议!

支持武版主的提议。
作者: 风卷残云    时间: 2005-8-31 21:52
标题: 回复: 建议:版主们珍惜自己手中的宝石
最初由 陈元武 发表
我发现现在某些版面加精泛滥,几乎成为一种可笑的现象。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做法,随意加精,而不是根据文章本身的真实质量来,只会对作者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他的文章真的已经很不错了。是为对作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
可笑的是,斑竹的作品无论好孬,一律宝石。其实这样做不是好事,众所周知,文章千人过目,好孬众人知,你纵然加了蓝宝石,然计酬关不过,这无疑是个极好的讽刺!还希望斑竹们自勉自励!
作者: 左显辉    时间: 2005-9-1 00:16
支持,学习!
作者: 窦宪君    时间: 2005-9-1 07:18
还作者公平!谢谢元武!
作者: 扁舟一叶    时间: 2005-9-1 11:23
元武建议不错,支持。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9-1 13:40
  建议别把版主和网友对立起来。他们之间应该是平等的,是友好的,应该以质量论成败,是好文章,不管是版主、是其他人,都应该加精华!这样才合理!
  有些人把矛头指向版主,邱天以为不妥。版主的好文章,好诗歌难道就不能加精华吗?
作者: 樵夫吟    时间: 2005-9-1 18:35
元武版主说得不错.
是否可以倡议版主会商制度,一周会商一次,集思广益,把文章中的好文章精华出来.


__________________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好主意!!!
作者: 荷叶    时间: 2005-9-1 21:48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元武版主说得不错.
是否可以倡议版主会商制度,一周会商一次,集思广益,把文章中的好文章精华出来.
这个方法应该可行。
作者: 杨艳玲    时间: 2005-9-2 10:37
 大家的提意很好,论坛、版主、会员是互相依存的,而不是对立存在的。版主给作品加精、点评都是职责与权力所在,希望大家互相尊重,希望版主行使好自己的职责,正确使用权力,不滥用职权,在评比时多些公平,少些人情,同时希望会员也能理解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大家提议一周商会一次的方式也很好,论坛中有个版务管理区的,该版面只有版主及管理员可进,普通会员不显示该版面内容,因此建议版主们有关版内事务的管理可以在此版面商讨。

  由于我们的计酬评比是每周四进行,因此建议各版面版主加精最好在星期四上午之前完成,作品加精最好是经二位或二位以上版主商榷后的定论,特殊情况另论。

  另需说明的是:版主在加精前请先查看该作品是否符合中财论坛的相关要求,比如首发、原创、声明、排版等,不符要求的可参与讨论、但不能参与计酬评比,因此如有疑义的请版主跟帖说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9-2 10:57
支持杨超版的意见!这才是公平、公正的。邱天就照杨超版的意见办了!
作者: 冰河    时间: 2005-9-6 23:58
最初由 杨艳玲 发表
 大家的提意很好,论坛、版主、会员是互相依存的,而不是对立存在的。版主给作品加精、点评都是职责与权力所在,希望大家互相尊重,希望版主行使好自己的职责,正确使用权力,不滥用职权,在评比时多些公平,少些人...


申请斑竹的时候信誓旦旦,然而此一时彼一时,“不滥用职权”是起码要求。但有的版主直接带头违规了。随便一搜索,就漏洞百出。所谓非首发要注明链接并不参与计酬,在个别版主那里已经是一句空话。幽默吧,很讽刺的。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5-9-7 13:08
版主们辛苦,看贴跟贴,评论,希望每一个跟贴都有提出善意的不足与指正。
作者: 小公主    时间: 2005-9-7 17:22
我还是喜欢那颗宝石的,真的,嘿嘿!
作者: 吴安臣    时间: 2005-11-29 00:21
支持,但对于个别斑竹给予自己熟悉的人或者关系好的人加精我实在有点意见。对于那些自己看不上眼的作者,或者跟自己文风不同的就给予冷落。这做法怕不应该。名字我不想提了。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05-11-29 00:32
也说句话:做斑竹不应该是武大郎开店,呵呵!!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