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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伤逝之:二婶 [打印本页]

作者: 碎红如绣    时间: 2016-3-11 11:24
标题: 伤逝之:二婶
本帖最后由 熊荟蓉 于 2016-3-11 12:33 编辑

          伤逝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6-3-11 11:47
绣,文尾要帖一块原创声明的膏药。一会来读
作者: 熊荟蓉    时间: 2016-3-11 12:35
文笔好,情节设计也不错。欢迎新朋友!
请问,您这篇是原创首发吗?就是从没在任何地方贴过的,包括博客和空间。
作者: 碎红如绣    时间: 2016-3-11 13:23
油纸伞 发表于 2016-3-11 11:47
绣,文尾要帖一块原创声明的膏药。一会来读

不明白为什么要那样啊?
作者: 碎红如绣    时间: 2016-3-11 13:24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3-11 12:35
文笔好,情节设计也不错。欢迎新朋友!
请问,您这篇是原创首发吗?就是从没在任何地方贴过的,包括博客和 ...

你好版主。
这篇字我在论坛和博客发过的。:)我不帖不是原创的文字的。
这里的文字需要首发吗?
初来乍到,不太懂规矩。不好意思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6-3-11 21:12
如绣的文字写得不错,中财要求原创、首发,欢迎常来。
作者: 潭边老桑    时间: 2016-3-11 21:43
学习了。期待先生更多的原创作品。
作者: 碎红如绣    时间: 2016-3-14 11:15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6-3-11 21:12
如绣的文字写得不错,中财要求原创、首发,欢迎常来。

原来是 这样。
那我回头新写几个吧。
谢谢鼓励。
作者: 碎红如绣    时间: 2016-3-14 11:16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16-3-11 21:43
学习了。期待先生更多的原创作品。

近年来懒散得多。
且杂务繁忙,写字的时间被压缩到了极致。
呵,抽空一定多写几篇 。
作者: 碣石清风    时间: 2016-3-14 14:11
欢迎新朋友。小说写得不错,一个女强人的形象跃然纸上。太虚发作品须原创首发,稿酬不薄,每篇一百元。
作者: 枫落吴江    时间: 2016-3-16 19:50
欢迎文友常来,一定要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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