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法律,透视***村第七届村委会
换届选举进程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 关于11月2日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公布的选民名单问题
1、11月2日,在既未产生选委会,又未确定公布选举日的前提下,而以村委会名义公布选民名单,显然与《山西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第12条第四款,“登记选民审查,确认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由选举委员会实施”的有关规定相违背。不难看出,由村委会公布选民名单严重违反法律程序。
2、选举办法第13条第二款,“选民的年龄计算以本村的选举日为截止时间,据此不能看出,在没有公布选举日的情况下,因无法确定选民的年龄是无法确认选民资格的。不知其公布的选民资格依据是什么。
3、《山西省村委会选举规程》第二章第二节第2条第一款“选民登记应在选举日20日前进行,为此首先必须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布”,因此不难看出,不公布选举日而先公布选民名单违反选举规程。
(二) 关于11月7日公布选委会产生问题。
在以村委会名义11月2日公布选民名单5日后的11月7日,以选委会名义公布了选委会人员组成并宣告成立。
质疑:
《村委会组织法》第13条“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山西省民政厅《选举知识问答》中,更明确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具体人选一律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推选。在此基础上,依照相关规定,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切忌由乡(镇)党、政组织,个人或党支部指定。”
但11月7日,由选委会公布的选委会既未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推选,又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认定,其产生严重违法违规,应属无效。
(三) 关于***村选委会11月30日公告(影印件为证)
其内容有三:一是公布参选资格条件;二是准备参选村民到选委会报名;三是报名时间限制在30日,当日有效。
1、关于参选资格条件:
《山西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第22条释义第二条“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确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全体村民公布实行”。30日公布的资格条件,提请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吗?根本没有,应属无效!
2、关于竞选人报名问题:
《山西省村委会选举规程》相关规定“首先必须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告”,“准备参加竞选的村民,在选举日十日前申报”的规定,在没有公布选举日的情况下,使准备竞选人无法依法报名。
3、把报名时间限制在:11月30日当日报名有效。
不难看出,其欲取消准备竞选人报名参选的险恶用心。哪里还有公平、公正、公道、竞争可言,意在取消竞选人的报名权、参选权。
故11月30日公告严重违法违规,应属无效。
(四) 关于12月1日选举日公告问题
12月1日(实际是2日张贴的)把选举日定在12月10日,广大村民总算盼来了选举日的确定,准备参加选举。使人不可思议的是,公布选举日5天之后,于12月6日又贴出公告,把选举日改在12月26日。
《山西省村委会选举规程》第八章第一节有关规定“有的组织或个人故意拖延或干扰选举,有的在选举中画圈圈,定调子,搞指选、派选,进行暗箱操作,强奸民意的违法行为”。
将12月1日公布的10日选举日无故推迟到26日的做法,不正是故意拖延和故意干扰吗?12月10日选举日,既是由村选委员确定又经镇领导组同意,就应如期举行选举,今又无故改在26日,实属故意拖延,意在干扰,属违法行为,应予纠正!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12月10日如期选举。
否则,我们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申诉人:(所有人名略)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共 同 承 诺 书
尊敬的全体村民:
我叫***,为实现全村共同致富的愿望,我代表本届村委竞选组阁人员,承诺如下:
一、 实行村务公开,坚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理财”的原则,健全村民会议制度,根除唯我独尊,独断专行的不民主行为。
二、 再穷不能穷教育,治穷先治愚,教育是兴村之本。首先免除本村小学学生学费。其次为鼓励求学上进志士,凡是本村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奖励5000元,考上重点大学者奖励3000元,考上本科大学者奖励1000元,考上曲沃一中者奖励500元。
三、 关心老年人生活,凡本村60岁以上老人,均给予生活补助。即:60~70岁者,每人每年发300元;71~80岁者,每人每年发400元;81~90岁者,每人每年发500元,老寿星发1000元。
四、 关心残疾人,扶持困难户。给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痴呆人,每人每年发600元生活保证金。对困难户给予救济扶持,使其早日脱贫致富。
五、 全村人吃水一律免费。
六、 本村汽车免收存车费。
七、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成立理财小组,每年的7月15日、元月15日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帐目。节约从我做起,严禁公费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堵塞财务漏洞,为大家管好每一笔钱。
八、 继续改革开发,奖励招商引资,支持企业发展,依靠安置本村无业人员。同等条件下,本村人员工种要优先,待遇要优惠。使他们无忧无虑安心上班。
九、 解除占地后全体村民的后顾之忧,任期内实现人人加入养老保险,参保金额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使人人生活有保障。
十、 任期内完成主街的维修及各巷道的改造。
尊敬的父老乡亲,如果我们当选,在您遇到困难受到委曲时,我们将义不容辞地为您排忧解难,伸张正义,永远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为指导思想,时刻把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
以上承诺,当选后,假如不能为您兑现诺言,我们将引咎辞职,此书请您好好保存,做为依据。
承诺人: 村长竞选人: ***
副村长竞选人: *** *** ***
委员竞选人: *** ***
2005年12月3日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