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许也 发表
这种探讨很好,根据别人的观点来发表自己不同的意见。
最初由 李王强 发表
问好学习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这不仅关乎法律,也涉及现实和历史!是一个好话题!
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我认为有必要在一些比较先进、发达、文明和犯罪率较低的国家试行试行。应该允许一些国家先“无”起来。等中国的条件成熟了,再实行这个制度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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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407先生的分析头头是道,不得不佩服一下,呵呵!
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QUOTE]最初由 lqm407 发表
[QUOTE]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我认为有必要在一些比较先进、发达、文明和犯罪率较低的国家试行试行。应该允许一些国家先“无”起来。等中国的条件成熟了,再实行这?..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如果多了宽大,会增加犯罪的动因,是有这个情况的,但这不会成为普遍现象。因为即使不判死刑但失去终身自由也不是怎么划算的事情。——这个观点值得商榷,如果那些贪污了几千万也免于私刑,就是关在牢里也可以花...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如果多了宽大,会增加犯罪的动因,是有这个情况的,但这不会成为普遍现象。因为即使不判死刑但失去终身自由也不是怎么划算的事情。——这个观点值得商榷,如果那些贪污了几千万也免于私刑,就是关在牢里也可以花...
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问题就那么严重吗?tom先生,真对不住您了!
啥时候请您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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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开玩笑的。不过说实在的,我的文章能值得您一交流与商讨,我还是很高兴的?..
最初由 雪香村客 发表
[QUOTE]最初由 许也 发表
如果多了宽大,会增加犯罪的动因,是有这个情况的,但这不会成为普遍现象。因为即使不判死刑但失去终身自由也不是怎么划算的事情。——这个观点值得商榷,如果那些贪污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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