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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遭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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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林子
时间:
2006-2-18 08:55
标题:
[原创] 遭遇罚款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59 编辑
遭遇罚款
文/成林子
每周都送儿子去艺校学拉二胡,周末和妻子一起去接儿子,回家途经肯德鸡,儿子叫嚷着要吃汉堡。我最讨厌拥挤的地方,看店里面人挺多,还带着那么多东西,便让妻子带儿子去吃,我在外面的广场前看着东西等他们。
我一个人闲着无事,便把手提袋、儿子的用品放在石椅边,拿起儿子的二胡拉了起来,没想到却引来很多路人的围观,于是我的表演欲望更强烈了,拉得很是尽兴,这时开始有人把一些零钱丢在我的面前。
看着面前的一角、五角、一元的硬币,我正诧异。一位带袖章的老大爷走到我跟前,撕了张票递给我:“这里严禁当街卖艺,罚款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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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天
时间:
2006-2-18 13:07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59 编辑
要注意社会公德,当街卖艺,(不管你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收了钱就算数)已经造成交通拥挤,驱散围观人群,处以罚款,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带袖章的老大爷做得对!
作者:
成林子
时间:
2006-2-19 09:27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59 编辑
文中的“我”可不是卖艺,只要闲来无事时拉二胡,被观众当作了卖艺的,也使那个带袖章的误认为卖艺的了。你再读读看,呵呵。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6-2-19 13:22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59 编辑
“于是我的表演欲望更强烈了,拉得很是尽兴,这时开始有人把一些零钱丢在我的面前。”——前面是演,后面是卖。邱天是这样读、这样理解的,我更希望理解错了。
文中的“我”本意不是卖艺,但既成事实的是有人给钱了。我相信带袖章的老人(经常是志愿者)不会因为“拉二胡”而罚款,正因为有人给钱。
作者:
快乐鸟嚎叫
时间:
2006-2-20 12:38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7:59 编辑
呵呵,如此被罚!你当街拉提琴没错,但是拉得让别人肯付钱就是你的错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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