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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我的杂文观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刀牌香烟    时间: 2006-3-3 09:46
标题: [原创] 我的杂文观
  我认为,杂文就是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的文章。说杂文是匕首,是投枪,把杂文武器化、硝烟化、凶恶化,把杂文写成大字报、批判稿,都是有失偏颇的。杂文是从散文这个文学体裁中分离出来的写作样式,它从以抒发感情为主的散文中分离出来并逐渐独立,主要原因是比较偏重于理性的思考,偏重于以事说理。至于说批判性,那是任何文学体裁都具有的功能和属性,杂文不过是更加鲜明一些罢了。文学艺术对人的教化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日积月累的熏陶,是滴水穿石的渗透,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过程,是整体的效应,决非一朝一夕之功,也非单个之力。
  
  杂文与其他文学体裁样式的区别,首先在“杂”。从报刊上摘抄一个话题,搞点老一套的时评,只是杂文的一个非常窄的路子,不是杂文的样板。古往今来,天地时空,历史变革,生活琐事,大江东去,小桥流水,风花雪月,人文地理,妖狐鬼怪,梦呓幻想,街谈巷议等等,借能入文,都有说头,只要有独特的感想,深刻的见地,新颖的思考,别致的角度就行。
  
  把杂文的功能扩大化,从忧国忧民变为救国救民,那就是自不量力了。有些写手,颇得意于把杂文搞成凶煞恶神、青面獠牙,或搞成刺猬,或作狼嚎虎啸状,以唬人为目的,让读者退避三舍。还有的写手,以发泄私愤为目的,颇似泼妇骂街,有失文学创作者应有的君子风度。把杂文庸俗化固然是不对的,但把杂文推到“救世主”的位置,也非常可笑。
  
  过激的言论,锋芒毕露,充满了火药味,不是杂文的品格。绵里藏针,以理服人,“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杂文的上招。杂文更不是“红卫兵”,大字报漫天飞,高帽子逢人就扣,钢丝鞭见人就抽,先声夺人,居高临下,霸气、王气、匪气十足,一贯正确,永远正确!杂文的“文革遗风”,早该休止了。
  
  有些网站把杂文设置在“凭栏论世”或“乱弹八卦”栏目内,是对杂文的比较正确的认识。“乱弹”是杂文的形式,“论世”是杂文的内容,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是写好杂文的关键。骂人的水平无论多么高超,都不是好杂文。还有的人,把杂文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划等号,看似抬高杂文的地位,实际上却把杂文工具化了。杂文作为文学创作的体裁样式之一,也同一切文学艺术门类品种一样,不为功利而服务,不受世俗所左右。
  
  我不贬低杂文的教育感化作用,但也不随意抬高它的功能,它能不能醒世、惊世、济世,已被实践所检验,并将长期被实践所检验。更多的情况是,说教的力量往往是苍白的,世界不会因杂文而改变。世乱而杂文遭封杀,世清而杂文无话说。杂文的处境就是如此尴尬,这是杂文与生俱来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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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6-3-3 09:50
颇有见地。
作者: 雷公子    时间: 2006-3-3 09:55
支持,十分有道理.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6-3-3 09:58
一家之言,有些地方说得有道理。在杂文观上取得一致,那是不可能的。
“世乱而杂文遭封杀,世清而杂文无话说。”这句也说出了一点真实。对此,我以为,增加杂文的文化含量,于无声中润物,对于读者或有裨益。
不管怎么说,杂文必须言之有物。
段之间隔一行。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6-3-3 14:59
“对本文的说法表示点异议,以商榷。
看似文章说得很周全,用赵本山的话说是“反正两头都给堵上了”。其实对杂文的理解是有偏颇的。大家都知道,杂文是鲁迅先生在一种特殊的社会状况下创新发展的新文种,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决定了它的本色特点和性格。它的短小精悍,决定了它不是大炮机枪;它就是匕首、就是投枪。虽然短小精悍,但是旗帜鲜明、锋芒犀利。如果把杂文的这个特点给阉割了,那就不能再叫什么“杂文”,更不能象作者朋友所说的“杂文就是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的文章”。就如相声一样,如果相声没有了讽刺的基本格调,就不能再成其为相声。杂文说是杂。其实并不杂,它有其自己鲜明的风格和个性。如果“泛杂”的话,那么一切的码字成堆就都可以叫做“杂文”了,岂不怪哉?如果鲁迅先生用其深刻的历史性民族性批判性所磨砺出来的杂文,到了我们这里竟成了“杂七杂八的事情的文章”,岂不更让人痛哉悲哉?
当然,指望杂文来救世济民是幼稚的,但起码要起到揭露、揭示、醒民及警示的作用。要不然,就干脆去经营其它的那些小品文日记札记包括游记读书笔记之类的东西算了。
有支歌叫“把根留住”,同样,杂文发展到今天,更得把根留住。”

以上的话是引用“子归”论坛一个网友对该文的评论。地址如下:http://cache.baidu.com/c?word=%B ... a=92&user=baidu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6-3-4 15:42
“骂人的水平无论多么高超,都不是好杂文。”,完全同意楼主观点,上面关于杂文的争论本来很好,很有见地,但这样将人喻狗的做法已经背离了争鸣的范畴,大家都是杂文作者,理应有必要的胸怀和雅量,如果连一点基本的容纳批评的胸怀都没有,还有必要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吗?再次,江天的风气一直很好,斑竹们也是为大家服务的,我想他们不是为了领卢布才在这里浪费时间,如果我们的论坛没有是非观念,没有好恶去向,已经背离杂文的基本精神,就是正不压邪,所以有必要将话说清楚,单从文章争论的这几个回合看,没有必要搞攻击,这个很不好,让读者笑话,让论坛失望,让自己的形象受损,我看了好几遍,大家浏览多,留言少,大概是顾及多,害怕得罪人,我觉得可以说,说清楚大家都好,所以我忍不住说几句,人之为人,都有尊严,不能轻易比喻为狗的,以我觉得老刀的方式是欠妥当。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6-3-4 15:49
标题: 回复: 怕怕怕
最初由 老刀牌香烟 发表
  某老板惟恐门户不牢,花钱雇一藏獒,为其看守门户。此獒嗅觉特好,贼眼一流,且恪尽职守,凡疑人皆被其警戒。一日,某人携旧货而入,又被此獒发现。此獒狡猾,不以真声吠警,而是袭用邻居另一獒之声吠之。使得曾...


先生此文颇得杂文之真谛。“过激的言论,锋芒毕露,充满了火药味,不是杂文的品格。绵里藏针,以理服人,“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杂文的上招。”但此文亦是锋芒毕露,不过不能“不战而屈人之兵”了。
——原文亦是好文,不过有些观点还容商榷。
作者: 娄同志    时间: 2006-3-4 17:14
楼上的看似用其人之矛攻其人之盾,实则有“舔编”之嫌!
作者: 微风轻行    时间: 2006-3-14 14:30
学习该观点
作者: 马霁鸿    时间: 2006-3-15 22:23
最初由 黑雪 发表
“骂人的水平无论多么高超,都不是好杂文。”,完全同意楼主观点,上面关于杂文的争论本来很好,很有见地,但这样将人喻狗的做法已经背离了争鸣的范畴,大家都是杂文作者,理应有必要的胸怀和雅量,如果连一点基本的...
支持黑雪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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