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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谁在炒作女贪官的“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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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渭水河
时间:
2006-10-25 06:24
标题:
[原创] 谁在炒作女贪官的“性”新闻?
谁在炒作女贪官的“性”新闻?
渭水河
10月16日《南方人物周刊》报道,安徽省原卫生厅副厅长尚军“以色谋权”的桃色事件,经过记者赴安徽阜阳、安庆实地采访调查后证实,这是一起无确凿证据情况下被夸大了的新闻。
尚军,1954年11月生,女,安徽太和县人,1992年1月至1997年8月任阜阳地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1997年8月至1999年2月任阜阳市副市长;1999年2月至2005年4月任阜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4月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2006年3月29日因涉嫌受贿由安庆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9月19日对其提起公诉。公诉材料显示,尚军所涉嫌的职务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其于阜阳市任职期间。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至2005年尚军在阜阳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发包工程、提拔调动干部、分配安置工作和干预案件等途径,先后收受41人所送钱款计人民币90万余元、美元200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此外尚军还对98万余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尚军案发后,因其特殊的升迁经历,顿时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由于其与早已落马的前安徽省的两位高官关系密切,由此导致各种传言和猜测纷至沓来。因此某杂志一篇有声有色的长篇纪实报道以披露了尚军“以色谋升”的诸多细节与过程而被红极一时,各家媒体也纷纷转载或引用,尤以都市类报纸转载传播最快,从而促使尚军的“桃色”新闻不断升温和放大。可为了求证尚军是不是一个“以色谋权”、靠“性贿赂”一路升迁的女人?《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亲赴安徽阜阳、安庆实地进行采访调查,得出的结论却与“桃色”新闻大相径庭。从而让人们好奇的神经又一次绷紧。通过《南方人物周刊》列举出的事实,有关尚军的“桃色”新闻的诸多细节,的确令人怀疑。
这不禁要让人问一问?贪污腐败类的报道一定要拿“色情”作为噱头吗? 君不见,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震惊三湘涉案金额达7.76亿元的特大非法揽储案主犯——株洲市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黄石山,在狱中完成了他的自传体长篇小说《红唇咒吻》。文章主要讲了“风流贪官屡屡涉险,模特情妇一次次拯救其于水火之中,但最终又抛弃了他黄石山”。所有这些都是想通过以“色情”为噱头当卖点的报道,来赢得读者,抓住读者的眼球。
女贪官的身份是特殊,再由于其升迁之路的快速度,你看一个初中生,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巨额的金钱,仕途却一路绿灯?几乎是“三级跳”的速度,这给新闻媒体和关注的人留下了悬念,认为她除了出卖色相,哪有官场上“左右逢源”本事和资本呢?因而把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东西没有经过求证,就写进自己的文章,再经过记者笔下的妙笔生花,把一些情节放大加工,进行展开,以故事形式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写出来,其实这样的报道只能说是小说,不能是真实的东西。但这样的报道的形式能抓住读者的视野,也能赢得读者的好评。新闻媒体的这种作法与其说是抓新闻,倒不如说是对读者不负责任的作法,没有让读者看到贪官的真实面目,难道他们成了贪污犯,就一定是一个模式吗?没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吗?当然我不是在包皮犯罪,我说的原因是让我们看到贪官的真实人生经历,对社会对一些官员也会起到警示作用,如果贪官的犯罪都能用色情概括,那还有不近色的贪官怎么办?岂不成了漏网之鱼。
媒体的这种作法真正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让人们混淆视听,也没有真正看到其贪污腐化的真面目。这种作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宣传报道,这样的报道让人们从不真实的报道中可以对社会对官场一些潜规则进行不可思异的猜想。如此说来,只要是女性官员言必称性,你看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三湘女巨贪蒋艳萍、深圳罗湖区公安局长安惠君,一些媒体在披露她们犯罪情节和因由时,把大量的篇幅放在了她们的桃色新闻上,描述之生动、刻画之细致,让人疑窦顿生。凡女必有性,凡漂亮必有色,这就是一些记者的报道逻辑,岂不知这种报道其实是把贪官的犯罪事实真正弱化了,我们能不能除了性还有些什么吗?你看最近一个新闻说是在课堂上,老师骂一名10岁的女学生骂成了妓女,好象除了这些我们就没有再漂亮的语言了吗?
贪官一沾性,媒体就亢奋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我们也看到了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也凸现出一些媒体从业人员的媚俗心理。这样的报道,只能是满足一些无聊看客的眼球,只能说是媒体的爆炒爆作?图的是利,多卖出些报纸,提高媒体的声誉。贪官是可恨,对社会对人民都是不可说的祸害,但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的就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人格,任何虚妄的猜测或推断,都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会误导广大读者和老百姓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6-10-25 07:44
贪官一沾性,媒体就亢奋。迎合大众低级趣味而已,媒体,没有自己的个性和立场,不能从更高层次引导民众,只是迷恋于腥、星、性,堕落成地位特殊的长舌妇,无聊啊。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6-10-25 09:45
贪官的主要问题是“钱”,“性”是其侧面的东西。但是,据揭发出来的事实看,钱性基本上是相连的。另外,“性”问题是吸引人的,所以报刊上往往会着重写它。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6-10-25 09:55
色,性也,人们对于多占者有了解的兴趣。
但如果与事实不符,胡乱编造,就不好了。
文气较为充沛。
作者:
南来之风
时间:
2006-10-25 10:13
现在有些娱乐性杂志最爱以“性”来取宠,似乎无“性”不成文。有些作者为投其所好,不异笔墨,写起“性”情节来,一发不可收。所谓迎合大众口味,我们的大众口味真有这么涩吗?
作者:
田瞳
时间:
2006-10-25 10:25
媒体首先要自重。轻率行事,弄不好就坏了自己名声。
作者:
照直说
时间:
2006-10-25 22:21
这个问题提得好!报刊、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还是要讲实事求是的,要用事实说话,不能凭空捏造,不能主观臆断,不能道听途说,这是一个起码道德问题。不要为了利而忘德,否则,是没有资格和脸面的。
作者:
shen1029
时间:
2006-10-26 11:14
你也在炒作哟,呵呵呵!!
作者:
清风盈袖
时间:
2006-10-27 14:42
呵呵呵,杂文的犀利是清风这等无才之辈不敢涉足的,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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