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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一无用处的完美主义者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yizhuo    时间: 2007-1-8 18:16
标题: [原创] 一无用处的完美主义者
一无用处的完美主义者
――再读围城

  钱钟书以妙语善譬著称。据说,看到《围城》这部书以后,一位远在国外的太太,特别心仪这位文采斐斐的大作家,打电话说要来中国当面拜望。钱回答说,如果您喜欢吃某个鸡蛋,何必非要看看那只下蛋的老母鸡呢?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想出来”,关于围城的说法,早已被许多人所熟知,也被好多人奉为解释婚姻的经典。但这个譬喻,修辞的角度上来看,并不十分完美。它想表达的意思,应当是:未婚的人想结婚;结了婚的人想离婚。那么把从恋爱到结婚比喻为一场围城攻坚战,颇有几分相似;而离婚比喻为,想突破外面的围攻,而冲出去,并非太贴切吧。――离婚的人如果是他真的想“出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厌倦了,主动摆脱的。一种是他看中了另外一个城堡,想到另一座围城里去。而并非是想突破外面的围攻吧?

  其实,就于这个比喻之前,还有一个关于婚姻的比喻,我觉得倒更为合适一些:婚姻像一个“漆金的鸟笼子”。

  我对于围城并无不恭的意思,并且自己也很喜欢这部书。原因,不仅是因为钱妙谛善喻文笔,还有,是它“无意中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里不妨再把这“无意的包涵”多说两句。

  我读过的一本文学史,评论《围城》的话并不多,它的思路大抵是说,“围城”这两个字正是文章的主眼,不仅是婚姻,还是家庭,还是留学归国,旅途工作,无一不是一座座围城。人生本就是一个个在城内城外进进出出的过程。初看来,有一定道理,里面的主人公方鸿渐正是经历了一次的变故,在不停的“进进出出”。但仔细想来,也有不妥。

  方鸿渐并不是一个“想”进去,“想”出来的人物。

  在爱情方面,归国的轮船上,面对鲍小姐的色情勾引,方是被动的服从了肉欲;下船后,对于大家小姐苏文纨的世俗情欲,他也是几次无法拒绝;包括去三闾大学的过程中,他也是被动的陷入了孙柔嘉“千方百计”的一个爱情圈套。

  对于他的旧式家庭,旧式的婚姻,和父母弟媳的关系;在大学的教学过程,后来的报社工作,他都是被动的。自己从来没有主动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次次的被动的进去,又被动的出来。所以,我认为极具攻守含义的“围城”二字,并不是作者想说的主要意思。那么所谓的“讽刺和感伤“又是什么呢?忖夺一下,我想可以从下面的一句话中窥视端倪。

  背景: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长时的颠沛劳顿,使同路的一行人,各处原型毕露。这时,方鸿渐问赵辛楣,“你觉得我这个讨厌吗?”

  赵的回答很干脆,“你不讨厌。但毫无用处。”

  我觉得这句话,很恰当的概括的方鸿渐这个人物。他的不讨厌,表现在他的未泯的良知,和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他对鲍小姐并不倾心,是因为她不过是个“熟食铺子”,充其量是“局部真理”;他反感苏文纨是因为她的虚伪拿捏,自作多情;他对孙柔嘉一厢情愿的爱情,也并不满意,是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精彩,没有达到他对完美爱情的向往。

  他在迫于父母之命,应允了一桩旧式买卖婚姻之后,就慨叹说,“世间哪有什么爱情,压根就是一种生殖冲动”。这是他对自己僵死的爱情的绝望,同时也证明了他对神圣完美爱情的一种向往。比如,他一见到完美的唐晓芙,马上就忘乎所以的鼓起了勇气。――这是全书中唯一的一次让方鸿渐有点像冲锋的意味。但随着他最后关头的放弃,他的完美理想再次破灭,使他更陷入了一种颓废绝望的境地,不再相信有让自己承认的什么爱情了。

  方的不讨厌,是因为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对周围的世界要求是完美的,所以总对千疮百孔的现实表示出不满、不屑,表现出一种愤世嫉俗,和一种颓唐的冷漠。

  迫于世俗,买个假的博士文凭,却又敢公开承认。同时,又极度的鄙视同一境地,去敢于大言渐的韩学愈。向往着牛奶咖啡,西装革履的西方文明,又讽刺西方对中国的贡献无非是“鸦片”和“梅毒”。对于三闾大学的种种明丑暗恶他都鄙夷不屑,对于旧式家庭,和新式的洋奴他都愤慨讽刺。而周围的世界也一样的给了他强硬的反应,他不容那个世界,也同样不容于那个世界。

  方的悲剧,不仅在于他的完美主义,他看世界是“一无是处”的。还在于他本人却是“一无用处。”

  他觉得这个世界是“一无是处”的,而他也知道自己却毫无半点改变的能力。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这个格格不入的世界一次次的挤压出局。这时的他所能做的,也只是“讽刺和感伤”。
杨绛在《围城》再版的后记里说,“完美的唐晓芙,是作者所衷爱的人物,他不愿让他嫁给方鸿渐”,书中最后也没有交待唐小姐的归宿。因为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有结果肯定是不完美的,不如就让她停留在完美的理想中。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方鸿渐也就是钱中书了。

  看世界,“一无是处”。而自己“一无用处”。这几乎是古今“文人”,或多或少的通病,作此篇,也谨以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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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也    时间: 2007-1-9 16:06
能从人物的角度去评,这是对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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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煜    时间: 2007-1-9 21:09
买了这本书,一直还没来得及看。
读书还要去参悟,这是很重要的。谢谢作者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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