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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要] 博客文章与原创首发,与网友交流 [打印本页]

作者: 江湖一刀    时间: 2007-1-30 11:27
标题: [重要] 博客文章与原创首发,与网友交流
??说现在的互联网是博客时代,恐不为过。由前些年的全民BBS,到现在的全民博客,是互联网目前的特征之一。据说,“欢迎到搜狐开新浪博客!”这话,已经与“到百度上Google一下”一样知名。

??英文叫 blog的这玩艺儿,中文意思是“网络日志”。按我愚笨的理解,博客,只不过是个人日记,电子版的,公开,或不公开,或小范围公开。而在我,更多的是将它作为一个网络硬盘,存放些新作和旧作。日记,或日志,其特征是私密。因此不妨说,即便算是公开发表,这种公开也是有限的。坚持看某个人博客的,多半是要好甚或亲近的。

??可以打个比方,好比平常的时候,我们写了一篇文章,然后和三五好友聚会,相互展示,以便交流。如果说这也是发表,那么,当文章写好,让老婆或儿子看看,也可以算是发表了。而且,要说“首发”,那才是真正的“首发”。

??想着说这些话,是因为一个叫“流浪者”的人,再次就博客文章与原创首发的问题说话。而且,矛头是直接针对我的。

??流浪者,不知何许人也,据他的个人资料所言,是来自白云深处的天堂,想来自是高人。感谢他对我的热情关注。先是针对我的一个贴子,《克里姆林宫的两张脸(访俄记忆之4)》说是“非首发”,所附地址,是当时我在红袖博客的链接)。然后,又针对我前天发在论坛上的《解词:矢志不渝》说了如下的话语:“文章是写得很好,但是从中财论坛的原创声明的内容来说,下面的形式已经说明文章不是中财首发了——在网络上登出,有他人回帖。”所附地址,是我在天涯博客的。在回复时我说,感谢他对我博客的关注。虽然,他在那里并没有发言链接。

??这事儿让我个人觉得,也许还有些意义,可以和大家一起关注,讨论。因为我不记得在中财的有关条约里,是否指明了个人博客与公开发表的关系。当然,如果中财论坛的管理层,也和流浪者认为:个人博客文章即算公开发表,那么,我取消那个所谓“原创、首发”的声明。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07-1-30 14:01
可以就此事探讨一番,有了更具体的说法,便于作者明了博客与首发的问题。
作者: 山东汉    时间: 2007-1-30 14:27
博客和论坛应有区别 !
作者: 江南行    时间: 2007-1-30 14:35
个人认为博客文字乃自己的自留地,与论坛应有区别,不应算首发,支持一刀兄的观点
作者: 江湖一刀    时间: 2007-1-30 17:05
感谢楼上三位支持。我想很有必要弄清楚博客文章与原创首发的关系。因为论坛上很多朋友都在写博客,而且不少文章也是先放在博的。如果因此而打击一大片,对论坛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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