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没有不敢想 [打印本页]

作者: 吴越    时间: 2007-3-31 10:02
标题: [原创]没有不敢想
  这是共产党人建设新疆的缩影;   

  这是中华民族战胜困难的写照;

  这是兵团将士拓土建城的杰作;

  这是人类成功改造自然的奇迹!

  不是亲历,我无法想象茫茫戈壁的深处竟然有这样一片绿洲,更无法想象这座深藏在大漠中的城市这般美丽,如此大气。

  石河子市平坦如坻,成排的树木林立在街道两边,绿荫下是一片片的花圃,各种鲜花姹紫嫣红,竞相怒放,将城市点缀成美丽的花园。

  城市浑然一体,宽敞的街道笔直有如一气呵成,街道的命名也很独特,东西走向的依次以东一街、东二街……命名,南北走向的为北一街、北二街……,没有历史便没有旧城的印痕,也就没有修补的不畅,整个城市建筑堪称完美的经典。

  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奇观,石河子赢得联合国“人居环境改善良好范例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诸多盛誉。满怀崇敬,我来到了新疆兵团军垦博物馆。博物馆如一副全景图,再现了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建设新疆的伟大史实。

  1949年,随着战线的推进,人民解放军奉中央军委的命令进军西北,开始了漫长的艰苦战斗。时事的压迫,政治军事的综合作用,国民党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鲍尔汉先后通电宣布起义,新疆全境以和平方式解放。

  然而进军还在继续,新疆在西北边陲特殊的地理位置,特殊的民族构成,决定了当时形势下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较大不稳定性。恶劣的自然条件,艰苦的长途跋涉,还有来自自然环境的种种挑战,对战士们的考验已远远超出战斗本身。

  毛泽东主席向新疆将士发出命令:“你们现在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十四个作战师的17万多将士在新疆全境转为建设兵团,铸剑为犁,开始了军屯。

  还没有走完博物馆,泪水已充满我们的眼眶,建设新疆,需要战士们付出怎么样的奉献?兵团战士们付出的又岂止是流血和牺牲?

  以荒原为家,将士们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

  在石河子广场上,立着一座反映当时军垦战士垦荒的经典之作——军垦第一犁,将士们在荒凉的原野上,裸露着身子,以人力代替牧畜,用最原始的方式开始最初的开垦与建设,将荒野变为一亩亩农田。

  木架盖上芦草就是住房,人睡在地上,地就成了床。尽管作为军队有基本的军需保证,但生活的艰难实在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馆中的两份资料或许能从一个层面反映当时的困难。一个是王震将军的棉衣内衬经过无数次的缝补,已看不出布的原色。另一份资料说明:当时正营级的军事指挥官,才能享受床上铺一层稻草的待遇。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熬到粮食丰收、瓜果飘香之时,将士们终于度过了最初的困难,而接踵而至的是更多困难。

  为了让数十万的官兵能安下心,长期扎根新疆,更多的女性也加入军屯的行列。1950年开始,先后有数万女兵加入了建筑兵团,军屯从此进入了新的阶段。有人介绍了当时情况:当十七八岁的女兵到了部队后,便由组织做工作嫁给了比自己大十多岁、二十多岁、甚至三十多岁的素不相识男人。这在今天人们无法想象的事,而当时的女性无言地做出了一个女人所能做出的最大牺牲。石河子人这样评价她们:她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女性,为了新疆奉献青春献一生,献了一生献子孙。

  几十万的兵团将士牢固地建起了西北边防,其历史作用在几十年后更为明显。

  农八师的将士们用双手创造了石河子,并由单一的农垦发展出了完备的工业体系,使石河子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如今的石河子,74万平方公里的城区郁郁葱葱,景色迷人,不仅有了完善的生活设施,还有自己的公园森林。如今全疆兵团将士的第二代、第三代已增长到264万人,遍布全疆。

  石河子城外有一块石碑,上面只有“没有不敢想”,寥寥五个字却显示了一种英雄气慨。

  石河子人背着历史的重负,步履维艰,三代石河子人的建设历程感天动地,面对每一个石河子人,我们都应致以由衷的敬意。 

  祝福你,石河子城!祝福你,伟大的石河子人民!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7-3-31 11:05
质感的文字。我想问问朋友,文章是原创吗?如果不是,就请将文尾的版权声明删除。问好!
作者: 吴越    时间: 2007-3-31 15:40
标题: 回答
当然是我的原创!写于从石河子回来的当天。
除了我自己的博客,请问你在哪见过这文章了?
版主为什么用污辱性的语言?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7-4-1 13:10
请你看清楚我的回帖里面的用语,完全是询问的口气,我没有侮辱你的任何意思,因为你的文章标题前面并没有加上“原创”字样,我这样问你没有错吧?
作者: 吴越    时间: 2007-4-1 17:58
标题: 谢谢
呵,不好意思。我原认为有后面的声明就可以了。
不存在说我抄袭就行。其他也不多说了。
作者: 川媚    时间: 2007-4-1 19:47
非常欣赏你的文章标题!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