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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推理侦探小小说二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黄会兵    时间: 2007-4-19 18:34
标题: [原创] 推理侦探小小说二题
          假设如果成立

          文/黄会兵

  几个人出海捕鱼,在深海里捕到一只硕大的海蚌,剖开海蚌,里面有颗桂圆大小的宝石,璀璨夺目。

  带队的老渔夫棍子爷惊呼:“‘海洋之心’!”但他脸上的喜色旋即消散,一种深深的恐惧爬上来。

  传说,“海洋之心”价值连城,可它却是个不祥之物,只会给人带来不幸。千百年来,也不知有多少人直接或间接因它而死。后来有个水手无意得到了它,他知道那个关于它的传说,害怕它会给自己招致灾祸,就驾船把它投进了大海里。可是就在宝石落水的一瞬间,他的决心又动摇了,那毕竟是笔让圣女也堕落的财富,有了它他买房买车吃香喝辣娶漂亮女人都不是梦想。于是他不顾一切跳进水里,指望还能把它捞上来,结果他送进了鲨鱼的嘴里。而那条鲨鱼其实并不是冲着他来的,它是被海水中一个移动的光点所诱惑,这光点正是那颗宝石——“海洋之心”。
 
  听了棍子爷的传说,没人相信它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在飞来横财面前,他们还是愿意冒一冒险。他们找了个木匣,把“海洋之心”放进去,外面用大锁锁了,然后当作大家的面,将仅有的一把钥匙扔进了大海。

  在巨大的喜悦、憧憬,当然也有不安、焦虑中,渔船返航了。几天后,他们安全靠岸了,岸上挤了一大群人。在船上,他们就打手机通知了他们的家人,要他们通知珠宝商来此竞拍。这么多人当然不可能都买得起宝石,更多人是好奇来看热闹的。这同时惊动了当地政府,抽调了部分警力在此维持秩序。

  几个人春风满面,小心翼翼地砸开大锁。打开木匣,里面就是能叫人流鼻血的“海洋之心”了!可是打开一看,他们傻眼了,匣里哪有什么宝石,鹅卵石倒是有一块。

  “海洋之心”呢?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头大如斗。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骗子,他们开始在各人身上仔细地搜查,在船上仔细地寻找。可是里里外外查找了个遍,也不见“海洋之心”,难道它还能不翼而飞了?

  珠宝专家证实那块鹅卵石一钱不值,嘲笑、谩骂冲着几人铺天盖地而来。他们急于辩解,可是越着急越说不清楚,看来,这要作为一个闹剧收场了,若干年后还将是人们的笑柄。

  这时,棍子爷说话了,他又讲起那个关于“海洋之心”的传说。许多人都听过这个传说,这也许是对于它神秘失踪的最好解释了:他们几个人没发生什么事故,就是因为“海洋之心”自动消失了,就像他们从来不曾拥有它一样。

  “这么荒谬的故事谁会相信呢?”

  李干警从人群里挤过来,他也是此次维序人员中的一个。他向来以“善断”著称警界,人们都敬畏地看着他,看这“现代包青天”如何断案。

  李干警对着那几个垂头丧气的渔民说:“破案之前,不妨做个假设,假设这‘海洋之心’真是被人偷去了,那么这小偷肯定是你们几个人当中的一个,因为只有你们知道它放在哪里,这段时间里也只有你们接触过它。

  “这个假设如果成立,他在偷到宝石后肯定会把它藏在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刚才诸位都查找过了,你们查找得很仔细,我相信你们的能力,这些地方确实没藏有宝石。现在只有一个可能藏有宝石的地方没有被查找,那就是你们的肚子,想必一颗桂圆大小的‘海洋之心’要吞进肚子里还是不会太困难的。”

  棍子爷提出质疑:“小偷吞进肚子里有什么用呢,他还不是照样得不到?”

  李干警似笑非笑地说:“你活了一大把年纪,应该知道我们乡下的巴豆是种极好的泻药,吃上二两巴豆,有什么东西也给拉出来了。”

  几个人兴奋地说:“快给我们巴豆,把这该死的小偷揪出来!”

  李干警说:“不急,我不会让无辜者活受罪的。小偷要想打‘海洋之心’的主意,他首先得想法开了那把大锁,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刚才我们都看到了,锁、木匣完好无损,这里我们不妨再做一个假设,假设小偷有把开锁的钥匙。这个假设如果成立,这把大锁应该会有两把钥匙,因为有一把钥匙已被扔进了大海里了。看得出来,这把大锁是把新锁,商店在出售它时通常都会给把配用钥匙的,这把配用钥匙在哪里呢?”

  “棍子爷!”

  几双眼睛盯着棍子爷,棍子爷额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李干警问:“这把大锁是您的,棍子爷?”

  “不错,锁是我的,我带上船原本是用来锁钱柜的,我管帐。不是他们要求,我不会把锁给他们,因为我本来就反对他们把它带回来,我这人迷信得很。”

  “另一把钥匙呢?”

  “那把钥匙我在出海时就弄丢了,也没顾上配。”

  “棍子爷,为了证明您的清白,我只好带您去照胃镜了。”


                一 桩 谋 杀 案

            文/黄会兵

  沿江路某别墅发生了凶杀案,死者是个富翁的遗孀。现场没发现凶手指纹,从死者颈部一道淡淡的淤痕可以推断,她是被绳子或者类似绳子的东西勒死的。

  仇杀?情杀?这两个可能被一一排除。所有与死者有关联的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据。

  考虑到死者是有钱人,谋财害命的可能性应该很大。死者有个儿子,她死后这个儿子继承了全部遗产,可她儿子却不可能是凶手。因为他年仅6岁,正读小学一年级。

  也不是抢劫杀人!死者家中井然有序,没丢什么值钱东西,门窗格扇也没被撬被毁的痕迹。并且,如果是抢劫杀人,凶手为何不用刀?舍长就短,凶手岂非是笨凶手?

  案情陷入僵局。李干警再次来到案发现场,希望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死者家中却已经过重新布置,即便有什么破案线索也给“消灭”了。死者家中那个年轻女佣阿玫这样解释:“去去晦气!”

  她的话无懈可击。

  李干警查看此案笔录:最先发现死者的是死者的朋友叶女士,她说:“我应死者之约到死者家中聊天,进了门,见她斜靠在沙发上,就想吓吓她。我悄悄地走过去,刚要张嘴大喊时又打消了这念头,死者有心脏病,万一有个什么的,我可担待不起,便推了推她,她竟顺着我的手势倒在沙发上。我以为她也跟我开玩笑呢,拉她起来,她软软的又倒在沙发这头。探一探她的鼻息,全无,我霎时惊出浑身冷汗。这时阿玫进来了,她丢下菜篮就扯住我的衣服,说我杀了她家主人。我真是百口莫辩!”经过调查,叶女士所言非虚。法医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早晨7点至8点,而叶女士8点后才进入别墅,她有目击证人。

  李干警把笔录看了又看,目光定格在“心脏病”三字上,沉思着……

  “大神探,你可真够废寝忘食啊!”女友不知何时来的,将一大袋食品搁在桌上,“这些够你吃几天了。”

  “你这一提醒,我还真饿了。”李干警接过女友开好的八宝粥,猛然抓起她的右手,只见她白嫩的指腹刻上一道紫红色的勒痕……

  次日,阿玫被带到警局,大叫冤枉。

  李干警说:“不冤,你听我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在有钱人家做女佣,她是想谋夺主家的财产才做女佣的。她主人是个有病的妇女,她做了半年就凭着自己的聪明能干取得了她的信任。这天一大早,她在服侍主人吃药时把药片掉了包。接着她就挎着篮子到菜场买菜去了。她在菜场晃了一下马上回来,因为她知道今天主人的一位朋友要来,她守到主人的朋友进门,算准时机闯进去。此时她主人已在不知不觉中毒发身亡。她大闹了一场,虽然未必能达到栽赃嫁祸的目的,却可混水摸鱼。她趁乱在死者脖子上加了一道勒痕,造成死者是被勒死的假相。然而她却忘了,人死后,血液在血管中凝结,所以无论多卖力,她所制造的勒痕也只是青色,而不是紫红色……”

  阿玫惊愕地瞪大了眼睛,李干警接着说:“她还犯了个错误,她一进门就扯住死者的朋友,说她杀了人。死者的朋友又没告诉她死者死了,她是如何知道死者死了的?因为她才是杀人凶手,她不打自招,暴露了自己!”

  阿玫脸色惨白,瘫倒在地。

  “我再补充一点,死者死后,其实最大的受益者不是死者的儿子,而是你。一个小孩子懂得什么,万贯家财还不是你这个管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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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脂砚    时间: 2007-4-19 19:22
很有意思的小说,逻辑严密,扣扣相连,引人入胜。
作者: 田瞳    时间: 2007-4-20 09:55
近期会兵的小说多是靠想象力写出的,这些题材都与作者的教师身份相距甚远,我觉得有点理解不透了。
作者: 叶柄    时间: 2007-4-20 10:11
感觉很新颖!
作者: 蓝色的小木屋    时间: 2007-4-22 18:02
写得不错,问好会兵。
作者: 黄会兵    时间: 2007-4-23 09:26
感谢楼上好朋友的阅读,特别回复田兄,您说的不错。我现在在写故事,所以很多都是瞎掰。
作者: 田瞳    时间: 2007-4-23 09:44
也希望你能读读别人的作品,发些帖子评论评论。你的作品得到的评点不多,恐怕与此有些关系吧。
作者: 黄会兵    时间: 2007-4-25 18:12
最初由 田瞳 发表
也希望你能读读别人的作品,发些帖子评论评论。你的作品得到的评点不多,恐怕与此有些关系吧。


田兄说的是,有学习才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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