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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誓将“潮灾夺命”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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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清
时间:
2007-8-4 10:05
标题:
[原创] 誓将“潮灾夺命”进行到底?
誓将“潮灾夺命”进行到底?
王清
继八月二日下午杭州钱塘江发生潮水卷人事件后,杭州相关部门彻夜开展搜救,今晨来自杭州江干警方的最新消息说,失踪人员已增至十一人。(中新网8月3日电)
新闻来源:
http://news.sina.com.cn/c/2007-08-03/023912317817s.shtml
又是钱塘江潮!又是潮水杀人!,每年每年,我们都能够从媒体上看见如是令人揪心撕肺的报道,一次再一次撞击我们伤痕累累的魂窍。月有阴晴圆缺,潮有涌起波跌,自然规律不可抗拒;人有悲欢离合,情有阴阳诀别,命运的沉浮绝不能由大自然主宰。钱塘江潮“杀人”,是天灾,更是人祸。
钱塘江一直是中国人领略潮水万马奔腾气势的胜景。被誉为天下奇观的钱塘江潮,是由海洋的潮汐通过钱塘江喇叭形的入海口而形成的。潮头最高点可达3.5米,潮差将近9米。潮来时,江面上波涛汹涌,犹如万马齐奔,形成“滔天浊浪排空来,翻江倒海山为摧”之势,惊天动地,蔚为壮观。然而,这“天下奇观”却屡屡成为杀手,不断有漠视其威力的人在这潮水中消逝。据钱江晚报报道,这里每年都要发生多起潮难事故,十数条生命眨眼就被潮水吞噬。近年来钱塘江潮吞人最多的是1993年的10月3日,有86人被瞬间冲出堤岸的潮水卷入江中,其中19人死亡,27人受伤,40人下落不明。
按说,江水涨潮,是有规律性的,除了每年农历八月十八的大潮之外,钱塘江每日两潮,间隔约12小时,每天来潮往后推迟约45分钟,成规律地半月循环一周。只要稍加防范,不是不可避免悲剧年年上演。现实却是,公安部门表示,堤岸线太长,巡逻不过来;海事部门认为,他们没有权力阻止游人下江和观景。一些不起眼的“警世牌”,在日晒雨淋中,斑驳陈旧,字迹模糊,而“电子显示牌、声控系统正在酝酿之中”。无奈之下,当地政府和民间人士专门组织了“喊潮队”,告诫在江中的游客注意安全。把生命的唯一防线交给一群老头老太去义务防守,其脆弱得不堪一击也就不为怪。
令人不解的是,如此人命关天的事,怎么就被当地视为儿戏?新闻里披露的信息,也许道破了天机:“被淹没的人中,很多不是杭州本地人。其中一些人是慕名来观看钱塘江的,另一些人是难耐近段时间的高温,到江边嬉水的打工仔。”要是反过来,被吞没的人很多是杭州本地人呢?估计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不会这样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了。不过,任何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命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宝贵的。地方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保护辖区内每一条生命免遭损害,不管他是本地人还是外来者,不管他是黑皮肤还是蓝眼睛。
潮去了,还回头;人走了,命永逝。那汹涌澎湃的涛声,是11条生命的呼号和呐喊;那一拨又一拨的潮头,是11个灵魂试图返回家园的无谓挣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听见他们的呜咽、悲鸣和哭泣么?只要本着对每一条生命负责的态度,这种悲剧完全可以就此终结。别低估了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智商,他们有的是办法、措施和能力。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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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跃农
时间:
2007-8-4 10:25
确实应该从悲剧中吸取教训,防止悲剧重演!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7-8-4 10:27
如是原创,请加声明!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希望明年无事.
作者:
程学武
时间:
2007-8-5 15:44
潮去了,还回头;人走了,命永逝。但愿今后这类事情越来越少了! 好文!
作者:
四方
时间:
2007-8-5 15:53
没排好版呵。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7-8-5 21:25
说到底还是人祸。
版没排好。我替你排了。以后要按要求排版。
作者:
心静如水
时间:
2007-8-5 21:35
是12条生命了。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7-8-6 07:28
不该发生的悲剧。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7-8-8 13:49
只要没人告,就没人管。新闻媒体也没有加大批评力度。要依靠政府是没指望了。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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