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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处罚,也应讲点对“民”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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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几年我国实行的黄金周制度,让更多的人有了外出旅游的时间,无疑是一件值得欢迎的事。随着私家车的逐渐增多,在黄金周里,举家同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欣赏优美的风景,缓解一下紧张工作给人造成的压力,放松一下整天绷紧的神经,让部分国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轻松过了,也赏过了美景,回到家里,有些人便会收到一封外地的来信,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信封,原来里面是一张交管部门寄来的违章处罚通知书:“您因在什么什么路段超速行驶,违反了交通法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请您在什么时间之内,到事发地某某交管部门接受处罚。”本来还沉浸在旅游喜悦中的好心情在这张处罚通知书到来之后立即一扫而光,代之以无尽的苦恼。本来,违章了接受处罚是很自然的事,但由于必须要到事发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且要当事人亲自前往,这无疑让很多驾驶员朋友叫苦不迭。高速路方便了人们出行,但平坦的道路也让驾驶员的心情难免松驰,在飘飘然的状态下,没留意限速标志,偶尔一脚油门踩重了也是难免的事,但为了图这一脚油门的高兴,可能便要付出上千里的奔波。电视上曾经有过报道:一位北京的驾驶员朋友到山西旅游,回家后就收到了在山西某高速路上超速的处罚通知,本来已经忙着上班的他不得不向单位请了假,一路风尘,故地重游(只是没有了一丝故地重游的好心情),去接受处罚。也许这次来自于千里之外的处罚会让他铭记在心,对那次违章也会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我却想说:即使是处罚,也应体现出对民的关怀。

  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违章的人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无可非议,严格执法毕竟是应该得到支持的。但执法部门在制定规章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被处罚者考虑一下,有谁会愿意故意违章让自己重复跑上许多冤枉路?那些超速行驶的驾驶员固然不对,应该受到处罚,但为什么不可以让他们就近接受处罚呢?“就近”,是一项方便群众的措施,也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的关怀,就近入学可以让小孩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受到教育,就近入医,可以让病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救治,而交管部门,是不是也可以借鉴一下,采用就近的方式让违章的驾驶员朋友接受处罚呢?

  所谓违章后的处罚,也不外乎罚款、扣分、批评教育等几种方式,而这几种方式完全可以用“就近”的办法来完成。现在,网络信息无孔不入,全国交管部门全部联网,怕也不是什么难以实现的事。由于现在测速方法较为先进,一般被查到超速的驾驶员应该不会对处理决定产生异议。那么事发地的交管部门完全可以将违章驾驶员的信息传递至车辆所在地的交管部门,由驾驶员所在地的交管部门代为处罚。如果担心处罚力度不够,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适当调整一下罚款和扣分数额,这样对于驾驶员来说,就免去了许多奔波之苦,也省去了许多路途中的花销,同时还为他们节省了为接受处罚而浪费的时间,这何乐而不为呢?当然,经过批评教育,提高罚款和扣分数额,我相信对驾驶员的教育效果也会和到事发地去接受处罚一样的好。

  很多单位的公务车驾驶员,如果有了超速等违章行为,让他们到事发地接受处罚,只当让他们重新出去玩一趟。虽然公车违章和私车受到的处罚是一样的,但由于用的是公家的汽油,吃的是公家的饭菜,喝的是公家的好酒,交的,当然也是公家的人民币了,只有那扣的分才会由驾驶员来承担。这到事发地接受处罚的办法,怕对公家车来说,只当是又提供了一次公款游玩的机会罢了。也罢,认命吧,谁让你只是一介小小公民,没能和“公”字沾点亲带点故呢?

  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是防范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这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这完全能够得到人们的支持,但有了好的管理法律法规,我们的执法部门为什么不能在执行这些法规的时候,处理得更灵活一点,让人们感觉更方便一点呢?现在“以民为本”已经成为了从上到下都在一致喊着的口号,我们的某些执法部门,在制定处罚办法的时候,是否也可以真正“以民为本”一回,在处罚时也让“民”稍微感受到一点点关怀?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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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5:01 | 只看该作者
异地违章要到事发地接受处罚,确实是交管中的一个弊端,如果让驾驶员在本地接受处罚,便会为驾驶员省去很多时间,也节省不少精力和金钱.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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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9:20 | 只看该作者
异地处罚是一种很不合理的方式,浪费了驾驶员太多的时间和花销,应该改变一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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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20:58 | 只看该作者
  以民为本说起来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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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14:3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个人过 发表
异地违章要到事发地接受处罚,确实是交管中的一个弊端,如果让驾驶员在本地接受处罚,便会为驾驶员省去很多时间,也节省不少精力和金钱.学习了.


感谢点评,春山向您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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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14: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今生无悔 发表
异地处罚是一种很不合理的方式,浪费了驾驶员太多的时间和花销,应该改变一下,支持.


感谢今生无悔朋友的点评鼓励,春山向您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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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14: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跃农 发表
  以民为本说起来容易


感谢跃农的点评,春山向您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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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 17:22 | 只看该作者
是的,违章处罚也要有点“便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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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18:4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是的,违章处罚也要有点“便民”精神。


感谢斑竹点评,春山向您问好!
10#
发表于 2007-9-3 16:48 | 只看该作者
很欣赏你的杂文,从中透露出对社会现象的思索,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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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5:44 | 只看该作者
小角度,大民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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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6:31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一个驾驶员,也曾碰到过一回被异地处罚的事,确实让人头痛,希望能够早点取消这个异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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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18:2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纯美女人 发表
很欣赏你的杂文,从中透露出对社会现象的思索,欣赏.


感谢纯美女人的鼓励,请多指出不足之处,谢谢点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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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18:2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程学武 发表
小角度,大民生!好!


感谢学武文友的点评鼓励,春山向您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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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18:2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狗熊宝贝 发表
我是一个驾驶员,也曾碰到过一回被异地处罚的事,确实让人头痛,希望能够早点取消这个异地处罚。


感谢狗熊宝贝的点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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