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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解读古人,请别哗众取宠 [打印本页]

作者: 姜仲华    时间: 2008-4-10 20:48
标题: [原创] 解读古人,请别哗众取宠
         解读古人,请别哗众取宠

  最近,中南大学教授杨雨得出李清照好酒好色的观点,引发热论。

  对于古人古事,从一个新颖的角度解读,言前人之所未言,是难能可贵的,尤其是对于已经盖棺定论的历史人物,有利于去伪存真,得出正确的结论,更值得赞赏。

  不过,如果不是抱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去解读,而是哗众取宠、吸引人的眼球,就不合乎学者的责任了。

  先说李清照好酒。饮酒是中国文人普遍具有的爱好和情趣,盖因酒能激发艺术灵感。才子善饮者代不乏人,识字的人都能说出几个。才女同样有这个特点。秋瑾喝酒用大碗,喝完了把碗一扔就舞剑,酣畅时,跳到桌子继续舞剑。这“不成体统”的饮酒,比李清照的小资饮酒方式更令人惊讶。酒激发了秋瑾的诗情,写出了“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等佳句,透出不让须眉的豪侠之气。好饮酒不仅没有给秋瑾女士带来恶名,反而成就了她的诗。所以,给李清照扣上“好酒”的帽子,只能说明杨教授对酒和文艺的密切关系毫无所知,对文人的特点缺少了解。

  至于好色,更是哗众取宠。李清照好色的对象是自己的丈夫,而不是别的男人;对于婚姻来说,婚姻内的好色,正是婚姻和谐美满的标志!夫妻之间,互相越好色,婚姻就越甜蜜、美满,这对婚姻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哪对夫妻不曾两情相悦?哪对夫妻在独处的时候“非礼勿视”?只不过李清照用词章写出来了。把天经地义的夫妻爱悦,扣上“好色”的帽子,只能说明该学者的无聊和“道学气”。

  我们知道,《诗经》里一些抒写爱情的句子比李清照的词句还要旖旎,孔子编《诗经》对此给予保留,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男女爱悦,合乎人道,圣人的肯定了这一点。李清照写爱情的词句,也是“思无邪”。

  汉代的张敞在家给妻子画眉,被别人看到报告了汉武帝。汉武帝问张敞:“听说你在家给妻子画眉?”张敞不慌不忙地答道:“闺房之乐,有甚于画眉者。”意思是夫妇在闺房之中,还有比画眉更过头的玩乐事情,你只要问我公务做好没有,我替太太画不画眉,天经地义,你管什么呀?”汉武帝无言可答。道理就这么朴实、简单。

  这里有一个扣帽子的问题。什么好事,都能有被扣帽子的可能。难道“女为悦己者容”,就是勾引?难道和自己的丈夫打情骂俏,就是“好色”?

  正常的两情相悦,这个让古代皇帝都闭嘴的问题,竟然被二十一世纪的教授扣上“好色”的帽子,只能证明该学者刻意哗众取宠,和心理不够正常。

  建议这位学者立即去看看心理医生。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8-4-10 21:08
不错的文章。
文章让大家明白一个事实:现在的教授者流,给三十年代的教授提鞋,也不够格。
文人呢,我不说了。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8-4-10 21:11
  解读古人,好像越稀奇古怪越有才华,越是高见。其实恰恰相反。

  解读古人,不能歪曲,不能扭曲,不能丑化,不能恶搞。

  恶搞只能搞臭自己。
作者: 赵振王    时间: 2008-4-11 08:44
秋瑾喝酒用大碗,喝完了把碗一扔就舞剑,酣畅时,跳到桌子继续舞剑。这“不成体统”的饮酒,比李清照的小资饮酒方式更令人惊讶。酒激发了秋瑾的诗情,写出了“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等佳句,透出不让须眉的豪侠之气。好饮酒不仅没有给秋瑾女士带来恶名,反而成就了她的诗。
精彩至极!
作者: 程学武    时间: 2008-4-11 09:37
关于对李清照的“另类解读”,是最近文化界比较吵闹的一件事。确实,如今有些自认为是“大师”的人,对古人解读的好像越稀奇古怪越有才华,越是有高见。沽名钓誉恶搞罢了!
不错的文字!
欢迎朋友!
作者: 飞飞儿    时间: 2008-4-11 10:12
标题: 说得好!
有些人翻古人的旧案,只为哗众取宠,真是屑小行为!
楼主批得好!做学问如果只想着自己扬名,就寻找刁钻之道,会入邪途的。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8-4-11 11:59
  对于历史,如果有根有据,不是哗众取宠,那么也可以用别的观点解读一下也好。古人的认识和对事物的看法也并不一定都是正确的,不可变的。但不能恶搞。恶搞当然是屑小行为。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8-4-11 21:04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对于历史,如果有根有据,不是哗众取宠,那么也可以用别的观点解读一下也好。古人的认识和对事物的看法也并不一定都是正确的,不可变的。但不能恶搞。恶搞当然是屑小行为。


李清照是我们都喜欢的词人,其为人光明磊落,夫死后,不惜南下追随高宗,为夫平反,为男儿所不及。拿她恶搞,可鄙!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8-4-12 08:23
实在说,今人解读古人,也有对“个体”好恶和喜厌的成分,褒贬与否他们可能采取自由的定势,喜欢的就夸,不喜欢的就贬,片面的读之一二,甚至以偏概全,是不可取的写作态度。我以为,论人论事,都要客观全面。恶搞风气在网络越来越猖獗,如果这股风气被所谓的大学者们吸收,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文章分析透彻,几多事例让读者看透中心主旨。欢迎楼方积极交流讨论。
作者: 邓荣河    时间: 2008-4-12 11:59
最初由 跃农 发表
  解读古人,好像越稀奇古怪越有才华,越是高见。其实恰恰相反。

  解读古人,不能歪曲,不能扭曲,不能丑化,不能恶搞。

  恶搞只能搞臭自己。

赞同。
作者: 深院梧桐    时间: 2008-4-12 17:39
  解读古人在当今非常时髦,结果无非两种,一是拔高;一是贬低。而忽视了的是人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这偏离了一个正常人最起码的要求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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