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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诗歌的美与丑——兼谈余秀华的《读朵渔的诗》 [打印本页]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1 16:00
标题: 诗歌的美与丑——兼谈余秀华的《读朵渔的诗》
本帖最后由 木豫 于 2016-9-1 16:42 编辑
  诗歌的美与丑——兼谈余秀华的《读朵渔的诗》

  文/木豫

  在谈及诗歌的美与丑之前,让我们先来读一首诗吧。

  《读朵渔的诗》

  我爱上了他,并产生了和他交合的冲动
  但是上午的阳光太强烈了,他应该不喜欢这样的天气
  和他做爱应该在雨里完成
  雨越大越好。事后他一定会记下他阴茎的状况
  把这个时间后推许多年
  我不会因为孤独和一个人做爱
  他也应该如此
  但是如何摘出我的羞耻之心是必须之事
  我应该蒙上他的眼睛
  我不确定他能看到什么,但是许多事情
  瞄一眼就穿了
  好像在上帝面前脱下衣衫:我改变着他给我的
  来龙去脉
  如果雨让我愈加坚硬
  就是说我不讨好他,而让他在一个动作上
  完成一首失败之诗

  读完这首诗之后,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震惊?痛感?恶心?或是兼而有之?

  本首诗涉及的诗人朵渔是一个比较有名的诗人,1973年生,原名高照亮,学者、中国现代诗人。1994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2000年参与发起“下半身”诗歌运动。主要作品诗集《暗街》《高原上》《非常爱》等。现主编诗歌民刊《诗歌现场》。这样一个名诗人被人阅读并爱上,而且读者以诗歌的形式来写下读后感,之于他,是幸福的,也是有成就感的。

  那么写作此诗的作者呢,似乎无须赘言,那个烂熟于心的名字——很多写诗的,不写诗的,大都耳熟能详了吧——没错,余秀华。《诗刊》编辑刘年发现了她,并且给她的诗以高度的评价:“喜欢余秀华的诗,因为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也被世俗抓住头发在墙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这样的评语,用力猛,劲儿使得足,很有冲击力。随后《诗刊》在“银河”栏目推出了她,随后,她被冠以“脑瘫女诗人”标签在《诗刊》微信公众号推出,随后,她和她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也走进了千家万户。

  关于余秀华,我一直发声甚少,她12年在中国诗歌流派网发诗,当时很活跃,确实有才气,诗歌也有亮眼之处。我当时也在那儿,并做过编辑,她的一些诗确是好的,我曾热情地跟过贴。关于她和中国诗歌流派网的王法老师,一个七十余岁诗人的是是非非,我很清楚,对她写的《我想和王法生个儿子》,还有因故和王法老师闹翻后,那首充满攻击和恶毒语言的诗《狗日的王法》,我不说话,对她《写给东海乌石子,哪怕就此匿去》等六首情诗,第四首的《无题》里面甚至出现“为了避免我强奸你的嫌疑,我在下面如果你累了,我就翻上去”字句,我也不说话,因为她是一个脑瘫诗人,生活不易,磨难很多,既然她出了名,出了诗集,赚了稿费,算是老天对她的补偿,所以我不想说话。但读到她这一首诗时,我想说话了。

  余秀华是一个很任性的诗人,这种任性,在于她不管不顾,说自己想说的话,做想做的事,追求想追求的人,诗歌中的她,“很黄很暴力”,写很露骨很疯狂的情诗——包括和她的丈夫离婚。这才是余秀华,也只有这些事才配得上余秀华。

  前些天和几个朋友聊天,说到余秀华,有赞同的,有贬损的,有痛骂的,有欣赏的——虽然余秀华本人并不知道,作为话题人物,争议中心,她自顾自出名,写诗,任性地活,任性地写。

  直到我读到她这首诗《读朵渔的诗》,大有如鲠在喉,不说不痛快之感。关于这首诗,也出现了一些争议,先是女诗人夜鱼女士点评了这首诗,认为这首诗是“对一个异性最好的赞美和肯定”,而且从道德高度的角度肯定了余秀华;紧接着,网络诗选平台主持人郑正西先生写出反驳《夜鱼点赞余秀华下流诗的六个歪“理由”》,用词凶猛,声色俱厉。两家论争,我无意掺和,夜鱼有读诗点评的权利,这是她个人的自由;而网络诗选也有评论夜鱼观点的权利,这也是无人可以剥夺的,我捍卫任何一个人说话的权利,但我只想从余秀华的这首诗谈起,说说关于诗歌的丑与美。

  真正的好诗,是美的——痛感的,愉悦的,明月清风,心旷神怡,读来赏心悦目,对于读者,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而有些诗,你只感到恶心,肉麻,读来不但毫无美感而言,相反还只觉得仿佛吃了个苍蝇一般,反胃,想呕吐,那么这样的诗就是丑诗了。

  这首诗涉及到了性。其实写性诗,也有写得好的,含蓄,典雅,用词讲究,细腻动人。而那些充斥着大量的吸引眼球的性诗,直接,露骨,赤裸裸的器官名词,除了作者对于原始欲望的描摹与叙述,实在没有美感可言。余秀华这首诗,是从读朵渔的诗而激发出的灵感,那就是让她“爱上了他,并产生了交合的冲动”——看来离婚了的余秀华笔触是愈发大胆,甚至可以肆无忌惮了。由读一个诗人的诗便爱上了他,这是诗人多情的表现,从而产生了交合的冲动,这也是正常的生理反应,但是,但是如果付诸于诗的话,又表现了什么呢?如果朵渔知道自己的诗,让一个多情的女诗人爱上了他,并产生了和他交合的冲动,那么他是否为此而荣幸万分而欢喜万分呢?余秀华也许是想借助此首诗表现对朵渔的赞美,可是,这样的赞美未免过于啼笑皆非了。接下来,余秀华开始在诗句里意淫朵渔——和他做爱,并最好是在雨里,“雨越大越好,事后他一定会记下他阴茎的状况”,这样的句子让人瞠目结舌,无法卒读。朵渔若果看到这样的句子,作为一个“下半身”诗歌运动的发起者之一,看到如此“下半身诗歌”后,也不知该作何感想?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想的,我只觉得如果这首诗,让余秀华拿给自己的父母,或者拿给自己的孩子看,她可会做到?我始终以为,真正的美诗,是可以给任何人分享的,包括自己的丈夫,父母,和懂事的孩子;但同样的,有那些不愿意污染亲人眼睛的人,却拿出这样毫无美感,而只是充满了低级趣味的无聊的词句拼凑的所谓诗歌,来挤占大家宝贵的阅读时间,无疑不是一件聪明的事情。余秀华的诗,应该值得肯定的一点是,真实是她的标签,不做作,有一说一,干脆利落,但“真实”并非是一个脑瘫诗人横扫诗坛的法宝,而是应该有所取舍,写出真实而美的一面,不应该赤裸裸地不知羞耻地展示出来,否则,这与大街上谈性谈做爱有何不同呢?从这个角度来看,相比余秀华的其他一些我喜欢的美诗,如《打谷场上赶鸡》、《我养的小狗叫小巫》、《我爱你》等诗来讲,我以为余秀华这首诗是失败的,是一首没有美感没有阅读价值的一首“丑诗”,是一首名副其实的“失败之诗”。

  有的好诗给人痛感,引人共鸣,感人至深,如张二棍的草根系列,郑小琼的打工系列,郭金牛的打工诗,有的好诗给人美感,荡涤心灵,美化环境,如我喜欢的李明月的禅诗,邱籽、孙梧的乡土诗;而有的诗,下半身也好,垃圾派也好,什么梨花体,乌青体,羊羔体等等,一方面确实吸引来不少人的眼球,一方面也收获了大量的口水和砖头瓦块,我相信,大多数有良知有担当的诗人对此类诗,坚决说不!相信我们的读者,绝大多数都是有着正常的并不歪曲变形的审美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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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6-9-1 16:10
我的原则是:如果不能给人以美感,就不是好诗。
性不是避诲不可写的题材,就如性交不是非得戒绝的事一样,但至少得在私人场合吧?同样,写性,也要含蓄一些,半露不露才好,直接拿那些词入诗?对不起,基本可以定性为淫诗。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1 16:15
水如空 发表于 2016-9-1 16:10
我的原则是:如果不能给人以美感,就不是好诗。
性不是避诲不可写的题材,就如性交不是非得戒绝的事一样, ...

谢谢,谢谢,看来咱们是有共同的认识的。
作者: 夏冰    时间: 2016-9-1 16:22
任何事情都有底线。写诗也不例外。
问安鱼。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9-1 16:22
主要看朵渔喜不喜欢,因为诗歌指向很明确,只是写给一个人的。也没有读过朵渔的诗,莫非他的诗会让人产生如此冲动?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1 16:27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16:22
主要看朵渔喜不喜欢,因为诗歌指向很明确,只是写给一个人的。也没有读过朵渔的诗,莫非他的诗会让人产生如 ...

你是男人,肯定不会啦;余秀华是女人嘛。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1 16:28
夏冰 发表于 2016-9-1 16:22
任何事情都有底线。写诗也不例外。
问安鱼。

是的,夏老师,久违了。问好。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6-9-1 16:28
真正的美诗,是可以给任何人分享的,包括自己的丈夫,老公,和懂事的孩子;
有点小疑惑,太夫跟老公是一个概念么?

整章看过,对于余秀华,及以上这首诗,与木的感觉有共同点,那就是没读出美感来。
那个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那首,确是非同凡响,这是诗人的勇气及诗者的真性情。好像还有一首写外婆的,一不小心滚落沟里,血淋淋的状态也颇有感染力。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所谓诗,及诗人,应该是来自生活,并且高于生活的。诗及诗人都具备脱俗气质的,这些跟写小说还有散文也还是有些区别的。好像诗人与画家有共通之处,稍稍的另类,艺术魅力充沛……
毕竟多年之前我也曾写过诗哎。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9-1 16:43
木豫 发表于 2016-9-1 16:27
你是男人,肯定不会啦;余秀华是女人嘛。

如果朵渔的诗对女人有这个作用,应该了不起。毕竟是对人类的繁衍有帮助。要真是这样,余秀华的就不是诗了,而是广告。对不?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1 16:48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9-1 16:28
真正的美诗,是可以给任何人分享的,包括自己的丈夫,老公,和懂事的孩子;
有点小疑惑,太夫跟老公是一个 ...

哈哈,是低级错误,改了改了。
是滴,作为公众名人,她是不可以轻易制造垃圾的,太挤占咱们宝贵的阅读时间了。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1 16:50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16:43
如果朵渔的诗对女人有这个作用,应该了不起。毕竟是对人类的繁衍有帮助。要真是这样,余秀华的就不是诗了 ...

哈哈,我倒读过一些朵渔的诗,并没有这样的感觉,虽然他也是“下半身”诗歌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9-1 16:59
诗人是压抑且孤独的,诗歌是一种释放形式,但这种释放必须是有条件的。无度的释放不但使诗人无地自容,走向毁灭,而且也会使戕害诗歌。谁能拯救诗和诗人呢?
作者: 万里山水    时间: 2016-9-1 20:01
学习,体会关于美丑的评论。余也曾经在中财诗歌版发表过作品。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6-9-1 20:35
标签就戳在那儿,爱怎么贴都行,文学评论就是贴标签,这就考量着评论者的内心是否为审美计,是否为良知计,是否有背于公序良俗等。怎么写是私人化的事情,怎么看却是公众的事,认同小人鱼的观点。文学呼唤美!宁可背卫道士的恶名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9-1 21:33
一孔 发表于 2016-9-1 20:35
标签就戳在那儿,爱怎么贴都行,文学评论就是贴标签,这就考量着评论者的内心是否为审美计,是否为良知计, ...

一孔总是能戳到问题的实质。但也应该看看万里山水的文章,开拓思路!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9-1 21:44
怎么样才能把两篇文章捏合在一起呢?以方便讨论。给超版提出一个课题。有请超版王阳!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9-1 22:07
木豫 发表于 2016-9-1 16:50
哈哈,我倒读过一些朵渔的诗,并没有这样的感觉,虽然他也是“下半身”诗歌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只能说你有定力!
作者: 王阳    时间: 2016-9-1 22:44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21:44
怎么样才能把两篇文章捏合在一起呢?以方便讨论。给超版提出一个课题。有请超版王阳!

能力有限,先开个讨论贴吧,已置顶,我先做个搬运工,把讨论内容粘贴过去。方便大家看。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6-9-1 22:58
宇の航 发表于 2016-9-1 22:50
我觉得公序良俗本身就应该值得讨论,每个时代的公序良俗都它的成就者,也有它的牺牲品,也有它的挑战者。 ...

很精彩!这原本就是个大话题!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7:59
宇の航 发表于 2016-9-1 23:15
我觉得还是有节制的,暗喻的好一点,呵呵!

我的观点都在文里,是应该这样的,要不,人干嘛穿衣服呢?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0
宇の航 发表于 2016-9-1 22:50
我觉得公序良俗本身就应该值得讨论,每个时代的公序良俗都它的成就者,也有它的牺牲品,也有它的挑战者。 ...

做思想者是可以的,纳粹就不可以,过于独裁和血腥。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0
王阳 发表于 2016-9-1 22:44
能力有限,先开个讨论贴吧,已置顶,我先做个搬运工,把讨论内容粘贴过去。方便大家看。

谢谢王老师,可以讨论,论坛吧,就是得论,百家争鸣,方有意趣。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1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22:07
只能说你有定力!

我就是没定力,万一被打动了,也不写到诗里,恶心别人的眼球——虽然,有时我们自己倒以为是美的。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1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21:44
怎么样才能把两篇文章捏合在一起呢?以方便讨论。给超版提出一个课题。有请超版王阳!

真聪明啊,嘿嘿。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1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21:33
一孔总是能戳到问题的实质。但也应该看看万里山水的文章,开拓思路!

确实,一句顶十句。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3
一孔 发表于 2016-9-1 20:35
标签就戳在那儿,爱怎么贴都行,文学评论就是贴标签,这就考量着评论者的内心是否为审美计,是否为良知计, ...

反正吧,可能人有人以为我的观点太过于卫道士有些虚伪,可是,如果要真实,要真性情,干嘛不在夏天赤身裸体在大街上走呢,那样不更真实?不更个性?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3
万里山水 发表于 2016-9-1 20:01
学习,体会关于美丑的评论。余也曾经在中财诗歌版发表过作品。

哦,原来她也来过这里,关于余的文章,我就只写这一篇,别的还真不关心,也不想关心。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05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16:59
诗人是压抑且孤独的,诗歌是一种释放形式,但这种释放必须是有条件的。无度的释放不但使诗人无地自容,走向 ...

救诗,要靠诗人自己,诗人自己才能救自己。另外重要的一点是,那些所谓的评论家们也该摸着良心说话,不能被权钱色所左右。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10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9-1 16:28
真正的美诗,是可以给任何人分享的,包括自己的丈夫,老公,和懂事的孩子;
有点小疑惑,太夫跟老公是一个 ...

安然的评论信然,艺术是相通的,包括所有文学体裁。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2 08:11
lvhq018 发表于 2016-9-1 21:33
一孔总是能戳到问题的实质。但也应该看看万里山水的文章,开拓思路!

这个可以有,万里先生的文章我也有看过,确实角度不同,看法也可不同。
作者: 夏冰    时间: 2016-9-2 09:39
木豫 发表于 2016-9-2 08:03
反正吧,可能人有人以为我的观点太过于卫道士有些虚伪,可是,如果要真实,要真性情,干嘛不在夏天赤身裸 ...

你别说,还真有,当然只是少数。我在某篇文写到过的。
作者: 夏冰    时间: 2016-9-2 09:42
如此一来,不同读者就有了不同的发声机会。畅所欲言就是这样的吧。
诗歌要走到人心里,必须有那个起码的底线,不是完全彻底不管不顾的。只顾了自己发泄,那不是写诗,跟艺术不沾边儿。
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时间: 2016-9-2 15:15
她的诗不看不遗憾了。
作者: 雪白演义    时间: 2016-9-2 15:55
性是诗的最后一块领地了,性写完了,诗会纵欲而死。包括诗人。
作者: 十年兜兰    时间: 2016-9-2 21:44
我读后,就觉得自己除了冷笑,只有冷笑,我不知道将来的诗人和今天的“诗人”会怎么评价她,反正我会问,“诗人会是这样?”
作者: 文秋    时间: 2016-9-2 22:46
诗性大发
作者: 文秋    时间: 2016-9-2 23:00
我看过朵鱼的诗,也看过余秀华的诗,诗人一般多情,相对来说,余有些诗确实让我喜欢(有些不敢苟同),她敢想敢说,不需要修饰,用尖锐的语言,喊出了生活或者身心的痛,虽然有的诗“性”露了点,但这好比人的性格,有的人性格开放,有的人性格矜持,,不敢“露”的诗人,并不是不懂得美,而是表达的方式和叙述的手法不同罢了,就本人来说,到底,还是“露”不起的。
作者: 李立红    时间: 2016-9-3 07:43
没读过朵渔的诗,对他不了解,余秀华的倒是读过一些,有些乡村题材,爱情题材的诗还是不错的,鉴于她自身的情况,她写这样的诗不奇怪,但这样直接的、露骨的以意淫方式书写,还是不能接受。
同意作者观点,虽然诗人可以自由书写,直抒胸臆,但中国传统上是情感表达含蓄的国度,含蓄是一种美,犹抱琵琶半遮面,才好,尤其是写讳莫如深的性题材,更不适合把一些扎眼词汇一股脑呈现出来,这不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传统,赤裸裸只能是情欲的发泄,无他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3 08:23
汪曾琪说:“语言的粗俗就是思想的粗俗,语言的鄙陋就是内容的鄙陋。”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6-9-3 16:24
文秋 发表于 2016-9-2 23:00
我看过朵鱼的诗,也看过余秀华的诗,诗人一般多情,相对来说,余有些诗确实让我喜欢(有些不敢苟同),她敢想 ...

额想看……
作者: 曹文生    时间: 2016-9-3 16:44
老师说的是啊,诗不可以淫
作者: 木豫    时间: 2016-9-3 17:10
谢谢诸位朋友,太忙,不能一一回复,依然感谢大家的来访。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6-9-3 18:50
木豫 发表于 2016-9-3 17:10
谢谢诸位朋友,太忙,不能一一回复,依然感谢大家的来访。

哪有这个道理,你把坑挖出来,哄着别人跳进去,自己一边看热闹去了?
大家一起来,推坑里!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6-9-3 18:50
木豫 发表于 2016-9-3 17:10
谢谢诸位朋友,太忙,不能一一回复,依然感谢大家的来访。

哪有这个道理,你把坑挖出来,哄着别人跳进去,自己一边看热闹去了?
大家一起来,推坑里!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6-9-3 18:52
木豫 发表于 2016-9-3 08:23
汪曾琪说:“语言的粗俗就是思想的粗俗,语言的鄙陋就是内容的鄙陋。”

这两句咋不跟在那文的后边呢?也给我增加一点儿论据
作者: 戈眉    时间: 2016-9-7 18:07
我一直觉得诗还是含蓄点。也曾喜欢过她的诗,自看了她给王法写得诗,就再也不喜欢她了。呵呵
作者: 古月灵秋    时间: 2016-9-11 10:40
一直认为,诗,应该为美而生,也只有为美而生。拜读木板
作者: 川媚    时间: 2016-9-11 22:48
客观而公正的评述。读到这诗的时候,我没有读过余秀华任何诗句,包括那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她关于身体的诗句,我感觉,都无非是一个女人的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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