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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珍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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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8-9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清风的娘家人,我来说一句话,所有挽留简然的帖子和送给简然的帖子,都请自动拉去声明,不要计酬,好吗??????我希望大家理解我的话,我山里娃的建议希望好朋友们理解,谢谢大家!!
2#
 楼主| 发表于 2004-8-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房子 发表
接受娃兄的建议,关于挽留简然的帖子,不加精华,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友谊长存,真情永驻。


谢谢房子斑竹的支持,请拉去你的一首诗的作品声明,好吗??!!
3#
 楼主| 发表于 2004-8-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上去!!
4#
 楼主| 发表于 2004-8-9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支持,我也是没把自己当成清风的外人,所以才提这个自以为很珍贵的建议,一些朋友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参与计酬,我们大可不必为此争论这个。
5#
 楼主| 发表于 2004-8-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版来了,高兴!!——————(正在浏览此论坛的用户: 简然, 水没有翅膀, 哑猫阿凡, 兰心, 袁和鲁, 清茗, 絮飞黄昏, 山里娃)
6#
 楼主| 发表于 2004-8-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然然来了怎么不说话呀?!
7#
 楼主| 发表于 2004-8-10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简然 发表
我在给大家敬酒啊,你买的“二锅头”,有朋友不喝啊:)))


一人喝8两就可以了,不要往醉里敬,千万要给我留住一瓶啊!!
8#
 楼主| 发表于 2004-8-10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冰雨by 发表
告诉你,简,,,这些诗歌不加精不计酬...可你还是要发奖金哈!!


同意列支,然然就不要再单独和我商议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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