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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摇曳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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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别再叫老百姓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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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3-2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疼,痛,疼痛、

绝望中有一股力量可以将太平盛世撕毁……
2#
发表于 2010-3-2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80%以上自杀者是农民”

新华网安徽频道 2003-11-24 09:02       

  红网(李克杰)来自“中国国家预防自杀计划”研讨会的消息指出,自杀是中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每年大约有28.7万人自杀,至少有200万人自杀未遂。其中,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80%以上的自杀死亡者和自杀未遂者都是农民。(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串多么苦涩的数字!自杀不仅是人生悲剧,也是 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管自杀成功还是自杀未遂,它对于自杀者本人及其家属都是一次生与死的考验,都要经历生死离别的痛苦煎熬。而对于那些未成年人来说更是无情打击,据统计,全国每年有13.5万未成年人经历父亲或母亲死于自杀的伤痛。因此,提出并启动“中国国家预防自杀计划”非常必要。

  笔者注意到,每年的自杀者中竟有“80%以上的是农民”,这个数字说明什么呢?难道只是因为有关部门指出的“农民容易得到农药”和“急性人际矛盾”吗?我看这未必是主要原因或根本原因,在关注农民的高自杀率的同时,能否进一步关注一下我国农民的实际生存生态呢?

  谈到自杀,笔者永远不会忘记陕西旬阳三农民自杀事件,我一直把它当作我国农民自杀状况的一个缩影。记得当记者问到自杀者之一李立文“你没有钱交‘罚款’,哪来的钱买农药自杀?”时,李立文脸色平静得像块石头,声音很低:“农药是赊来的,我没有钱。”(7月20日《华商报》)每当我读到这里时,眼圈总是湿润的。我可以想象出那些走投无路的农民在选择自杀时的无奈,因为我从小生长在农村。

  我们可以把农民自杀原因轻描淡写地归结为“农药使用保管不当”,外加“急性人际矛盾”。然而,任何人都知道,人是最珍惜自己生命的。求生是人的生理本能,但凡不到极其绝望的地步,人是不会自杀的。特别是中国的农民,他们是最勤劳、最能容忍的。如果不把他们逼到绝路上,他们是不会选择自杀这条路的。试想,在城市就没有“急性人际矛盾”吗?近几年城市不是也有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吗?城市人要想自杀也是很“方便”的。可现实是“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这充分说明了农民的生存生态状况堪忧。

  近日,有一组信访数据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民自杀的原因。据国家信访局分析,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来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其中信访涉及的八大焦点,有许多都直接关系农民利益。(11月21日《南方都市报》)当然,信访与农民自杀的关系没有人进行统计分析,笔者也不敢冒然断言。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基层农民受到不公正待遇,他们的实际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肯定是农民自杀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们也不应将农民自杀的原因归结于“受教育程度不高”和“心理承受能力差”。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为什么受教育程度不高?为什么心理承受能力差?如果只是看到了这些表面现象,而看不到背后的决定性因素,那么我们的预防自杀措施永远只能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总的来说,关注自杀人群,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预警,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对人类自身进行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意识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但解决问题还需要真正找到问题的症结。但愿我们在高度关注农民自杀问题的同时,高度关注农民的生存生态,以便从根本上减少农民自杀现象。


http://www.ah.xinhuanet.com/xinwen/2003-11/24/content_1240731.htm
3#
发表于 2010-3-28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3-27 22:26 发表


我真的晕了,到底怎么回事了?因为我所在的农村,我家亲戚五分之四都是农民。
我到初三才见到电灯,高中才看到村里有人家买了电视。高中曾经因为学校要一次性交学费(三百元)而我拿不出钱就去旷课不敢去学校, ...


自杀是因为压力大,但压力大不一定都自杀,这里面有个人因素(比如性格方面原因)。但个别总连着一般。前几年媒体登的父亲因儿女上大学学费自杀,夫妻看不起病双双投江,吉林农民刘高伟代妻子申请安乐死,种种悲惨,总有着时代特色。

20多万不是个小数目,但于几亿农民相比,其百分比又是很小很小的,不会每个村庄都有。但再小也不容忽视。忽视了,也许下一个自杀的真可能是我们。

自杀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绝望之人不自杀而杀人,福建8名小学生的死……
4#
发表于 2010-3-2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3-28 09:36 发表

福建那个杀人的,除了灭绝人性的残忍,说不出他别的什么,压力比他大的多的是,年轻轻不去奋斗有什么资格去报复无辜小孩儿?
前几天看到新闻,一个女网管因为阻止未成年人无证上网吧,被拖出去轮奸;还有一16岁少年因为网吧与人口角打斗被匕首刺穿头颅(侥幸没死)这些都是杀人害命,不能说都是政府逼得。单单打架杀死人(包括外人和家人)和家庭矛盾自杀的,就见的多了。人的素质人的品德从来就不一样的。

...


不能说都是政府逼的,但这里面有环境的因素,政府的责任因素,人的素质人的品德不是天生的。以前看印度电影《流浪者》,我们说一个拉兹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印度社会的环境和制度。

个别反映一般,一般却囊括不了个性差异。同样的环境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结果。生存压力也是这样,有的人抗争,有的人会忍受,有的人会自杀。对自杀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我们分析时只是暂时抛开形形色色的个性差异而关注它的共性。风铃的文章正是这样。如果个性差异遮住了眼睛,实际上也掩盖了社会责任。

水如空说:惟其绝望,才会有希望。说得好。但惟有把绝望“蒸”透了,这希望才会生出来,这蒸的任务,杂文要担一份,杂文作者和杂文家也有责任。前面有一个回贴说“总喜欢把社会看得漆黑一片的杂文家,其实是他们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面一片漆黑。”“ 我看这种杂文家,还真是坏了良心:这个世界有光明他们从不站出来指引,这个世界有点黑暗他们就声嘶力竭地要求人们都往里面钻。”杂文家坏了良心吗?我看正是他们的良心所在。一条宽阔的路面有个黑洞,若不把这个黑洞指出来,“声嘶力竭地”唤起人们注意,保不定有多少人遭殃。一味粉饰黑洞,唱天下太平,良心才有问题。歌功颂德不是杂文,如果那样,它就死了。杂文是一根刺,它要刺向社会的脓肿处、神经麻痹处。任何人作杂文,都要循着这规则,否则,他作出来的就不是杂文。自然,杂文眼里看到的是黑暗,正如医生眼里看到的是疾病法律看到的是犯罪一样,没什么可指责的。

有人说:社会的基本组成是人,这话也对也不对。任何人都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人,因此杂文的对象是制度、环境、现象,不仅仅人。

扯远了,似与自杀无关。
5#
发表于 2010-3-2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3-29 11:57 发表
比如黑心食品,政府有监管责任,但老百姓就没责任吗?我们真的要处处都被奴役制度管着才去遵守制度吗?我们总是骂政府不对,自己有多少自觉性呢。社会缺少关爱、良知,这个社会缺少关爱和良知的行为者不就是我们这些生活中的人吗?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 ...


还谈谈这个问题吧,其它问题太敏感。
比如黑心食品,难道政府仅仅是监管责任吗?黑心食品过去年代为什么比较少、现在比较多?这里面恐怕还有个制度问题、制度引向问题,或者说私有制的必然性问题。

顺便谈一下政府的责任和一般老百姓(包括我们自己)责任的问题。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婀姿。官居高位的人,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对下面的影响非常大。这里说的是封建社会的人,其实还是制度使然。尤其在中国,人治和法治有时候还分不清。制度、政策提倡什么,社会的风气就容易向什么方向倒。还有人性中的恶,如果政策不加以抑制而是放任的话也会膨胀泛滥。中国还是那个中国,社会风气己和30年前不同,其中的变化,或许可以使我们咂出味来。
当然,这里说的政府,不是“人”,而是工具,上层建筑的工具。

再说杂文。手术刀和匕首并不矛盾,治病时,第一步先把疮剜出来,这就是匕首的作用。杂文的作用是提出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有建设性的意见固然好,没有也未尝不可。很多问题连政治家都束手无策,杂文又怎能开出药方呢?
提出问题,唤起注意,杂文己经算尽到它的责任了。
当然,杂文和杂文家杂文作者有区别,我也写不好杂文。说这些有点纸上谈兵了。

风铃啊,不可以再叫云老师,折我的寿啦,你再叫老师我就管你叫“师尊”~~~
很赞同你这句话,还是叫名字好。


[ 本帖最后由 玉德 于 2010-3-29 13:59 编辑 ]
6#
发表于 2010-4-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云端,你说发不出工资的国企,其实己经变味了,变味了的公有制。是市场经济后的事。
经济不丑恶,脏的是资本。
杂文不等同于写杂文的人,杂文作者除了杂文也有快乐的欣慰的生活,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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