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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喜欢写作,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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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5-10 1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喜欢写作应该不是我的错,可今天接了个电话,我就觉得,话应该反过来说了:我喜欢上写作,根本上就是个错误。
  
  一位省级刊物的编辑说,我投去的小说散文他看了,挺好,准备选用一篇万余字的散文,不过得交版面费,千字一百……我一听头就大了。编辑还在喋喋不休,什么不是说你花上钱就给你发,关键还要看你文的质量;什么这可是省级刊物啊,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创刊了;什么你出书不得花钱买书号,不得掏出书费么……如此这般,这般如此,车轱辘话说了半天,目的无非只有一个,我掏钱,他给我发表一篇散文。这算什么事!
  
  自从喜欢上写作并有东东上刊见报后,就养成了发表欲,先是县级,再是市级,省级,国家级——我一向以为,无论省内省外,不管哪个级别,能发表就不错,都是一种肯定认可,鼓励鞭策。说得通俗些,都是在给自个儿打气。按我们过去厂宣传部头儿的话说就是,一经发表就有读者看,一有读者看就有了社会效应。这么高的目标咱不想,咱只明白,一件作品发表,你就会信心大增,这是你是否还能写的有效体现,你是在原地踏步,还是有所进展,还是倒退,都有了一个衡量,界定。我想喜欢写作的人都应该有个发表欲,都急于与人交流沟通。费心巴力写好的东西没机会让人看,谁心里也不好受。虽然说如今这社会网络普及了,上文学论坛发表文字、与同好交流探讨,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毕竟在散发着墨香的刊物上登载自己相对的大块头或者豆腐块,也算是一桩堂而皇之的事,值得喜欢写作的人欣然追索,一心向往之。所以说有这个发表欲,肯定无可厚非。
  
  能在报刊上发表,并且还有一定稿酬到手,想来这份喜悦不能跟从其他渠道赚来银子的喜悦相提并论。想当年开始写作时,能够在县城街头壁报《牧马河》上发表一首三五行的小诗,也能乐滋滋欢喜上好几天,不但心理上是种安慰,还能领上两三块钱稿费,请大伙吃一顿冰棍儿。世上并非人人能做到这样啊。那光景,也是很惬意的,也是颇有成就感的。至今记得第一次在省级刊物发表作品并收到稿酬的那份欢喜。尽管仅仅是一份《山西日报》下属的《青少年日记》,尽管所发的仅仅是一则三四百字的日记,尽管稿酬是区区四块钱,但那种激励是终身的。再说了,当年是1985年,我才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月薪尚且才三百大毛,这笔收入相当于我四天的薪资了。拿这个算法算下来,当今在省级报纸上发篇千字文,赚五六十块钱,也不过就是一天的工钱,远远不及二十多年前。再说了,五六十块能做什么?连袋白面也买不了,连罐色拉油也买不了。前几天我买回家一袋白面一罐油,分别花费八十一块和七十块钱。这还是拣最便宜的买。当然还有更便宜的,像油,是那种转基因的,想来想去,没敢买。吃进肚子里的东西,还是上个保险好。
  
  说这么多,会让人觉得我这人特俗,都钻钱眼里去了。我跟你说,现实的严峻让你不得不俗。老婆、儿子,加上自己,身体都欠佳,全家人月薪不过两千元,几年来累积的欠债将近二十万元至今不敢计划还账——处在这样的情况下,买菜的时候一分两分也想跟人计较,何况是五六十块钱了,这差不多就是我们家一周的菜钱了。你看,我这人就是这么矛盾,一会儿说五六十块钱不算什么,一会儿又说五六十块钱也能顶大用。话说,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哪。
  
  在这种状况下,努力写,努力赚个柴米油盐钱,想来也不算是个过错。谁让自己要技术没技术,要力气没力气,就认下两个字呢?好歹还能把这两个字颠来倒去变卖几个银子花,也不为过吧?
  
  那就写吧。但是事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是说你肯写就能成事。大家都知道,你写出一篇两篇像样的东西来,本身就不容易,能达到见刊见报的标准,就更不容易,得牺牲多少脑细胞啊。还有一条,甚至是关键的一条,就算是达到见报见刊的标准了,人家给你发不发也是个未知数。编辑大人们不是对你的投稿一概置之不理,直接丢字纸篓里去或者删除,就是好容易临幸了,看中了,还狮子大开口——要想发表,先订刊,一年一百二;要么就是,要发文,先交费,千字一百。问有稿酬没,答只赠样刊。还有的干脆连样刊也得自己掏钱包圆儿订购,十本,二十本,不等,否则一切免谈。我就不明白了,按说我写文付出劳动,你刊发我的文字,我应该按劳获酬才是,这是正儿八经的理吧?现在倒好,完全颠倒过来了。像那位编辑所言,我一篇万余字的文,到他刊物上发表,就得拱手相送千余元,直抵我一个月的薪资了,这成什么事!我又没疯!
  
  我就纳闷儿了,你没稿费也就算了,咱也能理解,咱也不指望靠它养家糊口(要靠它全家人早饿死了),更不指望靠它发大财,你只给俺发了文,寄本样刊,行吧?这也是本着你是数得上的省级刊物的名号(不得不说,人这虚荣心作祟起来,还真够人受的),否则,凭啥呀?你这样张嘴就要千字百元,活生生吞掉我一月工资,你也忍心?不用说咱是真穷,没法玩,就算是不穷,也不带这么玩的。我的天爷爷,这还让人活不让人活啦!我一家老小找谁吃饭去?再一转念,不对啊,我这是生的什么闲气,发的什么邪火?你不会不写嘛,人家谁请你写来?要写,你不会写得很棒很棒嘛,还是你写得不咋地,你有本事发《人民文学》,发《收获》,《大家》,《十月》,《当代》嘛。这些刊物保准不收你一分钱版面费,还要给你不菲的稿酬哩。何况,现在是啥年代?市场经济,刊物不得靠经济来支撑吗?尤其还是一份相对不错的刊物,能办下来、坚持到现在,容易吗?这么说,人家编辑很在理,一点没错,岂止没错,还有功劳哩——人家从日理万机中千辛万苦看了你的稿,认可了,给你打长途,这是你的幸运啊,好比是中了大彩了呀,别人苦心巴望也不一定能轮到呢,你咋不感谢还要怪怨呢?你居心何在?真是岂有此理!
  
  这就像那些歌星大腕儿,一登台亮相就有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出场费,而那些小老百姓要想露露脸,除了挣不到分文,估计自个儿得准备个万儿八千还得走上后门儿才有机会轮得到。想来同此一理。这么一想也就释然。君不见有人为了上稿,不惜花费银子打点人情,请客送礼,铺桥修路,机关算尽么,那真是周瑜黄盖、自觉自愿的事儿。不过,实实在在把一桩好端端的事情弄成了不伦不类。曾有好友谆谆教导,说人家现在就是这样,哪有想上稿不出血的,劝我回心转意,先赚名,先结识人,名赚够了,人认多了,人家自然会认你的文,之后就顺风顺水了。我坦然一笑,不做理会。我是不屑于这种做法的,一来咱也没银子打点,二来觉得这样折腾来折腾去,就算是见报见刊了,也不算好事,也不光彩,心里也不舒坦,好好的作品也貌似打折了,灌水分了。不得不说,我这么想,就显得落伍,不与时俱进。故此,一些有头有脸的省报省刊,我自然难有文字登堂入室,什么这协会那中心,也自然轮不上我进。到有关部门要我上报自己所属会员级别做统计,或逢到与圈子里的七七八八人马碰一块时,就脸烧,觉得枉费喜欢写作这几十年,连个能上得档次装装脸面的身份也没混上,实在失败,实在丢人现眼。叹气之余,只好阿Q一下作罢。
  
  这样说来,就是自己的错了。干嘛你是个穷鬼呢?你穷就穷吧,还附庸风雅喜欢上什么写作,这不是糊涂吗?这不是胡闹吗?于是就恨起自己来,如果不是喜欢上写作,我还用受这份罪!
  
  究竟是那些虚名要紧,还是写出货真价实的东西来要紧?或许,现如今,就是这样的行情,就是这样的做派。文学已然不再是我自小所尊崇的那个文学了。我们心中那个圣洁的殿堂,已然轰然坍塌,面目全非了。如若真是这样,那么,好,我不发行吧,我不写行吧?不写还用说什么发不发!我还就真不写了。不写这劳什子它能把咱咋地?不发这劳什子它能把咱咋地?天底下那么多人不写,不发,不照样活得滋滋润润、人五人六吗?
  
  不过,硬气话好说,逞能话好说,真的不写,成吗?
  
  我拽着自己的头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2013.5.10

  
  
2#
发表于 2013-5-10 15:43 | 只看该作者
错,本来就是对的孪生兄弟,必须要的。
老人说,如果没影子的,那就是鬼了。
3#
发表于 2013-5-10 16:01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听过这样的事,简直是文学性的夸张了!!

理想与现实的情形,很能引人共鸣!问好。为自己写。向最高标准看齐。当人向你约稿时,你就有成就感了。
4#
发表于 2013-5-10 16:33 | 只看该作者
不过,硬气话好说,逞能话好说,真的不写,成吗?

当然不成。写是因为有所诉说。
5#
发表于 2013-5-10 16:44 | 只看该作者
文学创作是一种艰苦的脑力劳动,发表难、稿费低,还是有这么多人喜欢写字。看了夏先生的遭遇,让人心酸却又无能为力。要我说:夏先生喜欢写作没错,错的唯利是图的报刊杂志。
6#
发表于 2013-5-10 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陀螺 的帖子

错的唯利是图的报刊杂志。

哈哈,
7#
发表于 2013-5-10 16:5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我想喜欢涂鸦两笔的人都会遇到。不理就是了。
大家都不理,这样的现状,说不定会有所改变。
关键是,有人理。

对于写字,要看自身的态度。
如果不以金钱为观念,写来又何妨?总比耍麻将抽大烟高尚。

国内出版业的怪现象,不是如今才有的。不然,民国大师们的许多著作,要拿到国外去发表呢?
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文学越来越没有地位,而以文学为生的人,也不得不为了衣食住行而奔波,流亡诗心。
8#
发表于 2013-5-10 23: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3-5-10 16:55 发表
这种事情,我想喜欢涂鸦两笔的人都会遇到。不理就是了。
大家都不理,这样的现状,说不定会有所改变。
关键是,有人理。

对于写字,要看自身的态度。
如果不以金钱为观念,写来又何妨?总比耍麻将抽大烟高尚。 ...


既然挚爱,也有好办法:以文学为自己的宗教,一切问题总该迎刃而解了吧!
9#
发表于 2013-5-10 23:08 | 只看该作者
把自己当做文字王国里的皇帝,把唯利是图的人和地方当做魔鬼和地狱,也是一条出路吧。
10#
发表于 2013-5-11 06: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3-5-10 16:44 发表
文学创作是一种艰苦的脑力劳动,发表难、稿费低,还是有这么多人喜欢写字。看了夏先生的遭遇,让人心酸却又无能为力。要我说:夏先生喜欢写作没错,错的唯利是图的报刊杂志。
11#
发表于 2013-5-11 07:03 | 只看该作者
对呀,别人没有错,错总在自己。削掉棱角,磨去锋芒,变成一颗沙滩上的卵石,随遇而安,岂不快哉
12#
发表于 2013-5-11 07:37 | 只看该作者
夏冰兄痴心文字无错,是这个社会有病。
13#
发表于 2013-5-11 10:4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写成成为一种苦恼,那就换一种方式吧。
14#
发表于 2013-5-11 11:17 | 只看该作者
我教你画画,嘿嘿
15#
发表于 2013-5-11 14:48 | 只看该作者
貌似内心纠结,其实正话反说,写真实,真实写,是对丑陋最无情的揭露。这种抨击有特色、有力度。

[ 本帖最后由 剑鸿 于 2013-5-11 14: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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