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kyjgw 于 2017-1-10 01:34 编辑
办班不许收费,可以杜绝贪污浪费 黄可阳
日前,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修订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在重申培训内容、用餐、活动等方面六项“严禁”、五项“不得”等禁止性规定的同时,强调“谁举办谁承担费用”,不得向参训人员收费,严禁转嫁、摊派培训费用。 这种“办班不许收费”的规定出台,笔者认为,是由我国党政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党政机关的性质是公务机关,不是商务机构,它的一切服务都是由公费支撑的公务,而不是靠收费来支撑的商务。而举办培训班又属于党政机关的公务活动之一,它的培训费用都是由国家财政专项拨付的,具体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方面,完全可以满足培训的需要。所以,在此基础上,党和国家是绝对不允许党政机关去搞有偿服务,把培训费用转嫁、摊派到参训人员身上。 而通过以上这种“办班不许收费”的规定,则可以有效地杜绝党政机关的贪污浪费。一是杜绝浪费,党政机关培训已经有一笔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如果允许他们再收费,就会助长大手大脚、超标准消费,有的滥发讲课费,有的住豪华宾馆,有的大吃大喝,还有的组织参训人员旅游;而通过“办班不许收费”,则可以杜绝各种公务高消费的来源。二是杜绝浪费背后的贪污,许多公务高消费票据中都隐藏着贪污,一桌酒席只值500元,却可以开出1000元的票据来报销;一间住房只值400元,也能够开出800元的票据来报销,其间的差额都被经办人中饱私囊;而通过杜绝高消费,则可以杜绝其背后暗藏的贪污。这样,我们要想杜绝党政机关的贪污浪费,就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印发的“办班不许收费”的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印发的“办班不许收费”的规定,财政部已经取消了党政机关的收费权,不再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党政机关办培训班就改由所在宾馆饭店来收费,照样把培训费用转嫁到参训人员身上,照样依靠收费来奢侈浪费和贪污腐化。为此,在取消党政机关收费权的同时,党和国家还要采取一些更为有力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有关宾馆的监督,严禁宾馆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食宿费、场地费、会务费、培训费等项目;其次要禁止参训人员报销培训开支,凡属参训人员的食宿、场地、会务、培训费用,参训单位一律不许报销;三是要开展“办班不许收费”的专项检查,每年底检查一次,不仅检查办班的党政机关,而且检查参训的机关单位,还要检查有关宾馆饭店,发现有违规收费和违规报销者,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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