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代替神农尝百草应有相应回报 黄可阳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新药上市,几乎每天都有药物临床试验进行。这些药物在动物身上试过毒性后,便开始在健康人身上测试安全性,之后又在病人身上测试疗效。其中仅2011年就有800多种新药进行人体试验,涉及人群约50万人。打开QQ搜索试药兼职群,即能出现上百个500人的大群。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试药人却并非家喻户晓的神农尝百草,也不是众所皆知的药圣李时珍,而是一个在我们周围很少有人知道的似乎有些神秘的群体:他们中有的身体健康,却以身“试药”,把此作为自己的职业;有的身患重病、经济拮据,为了多一份生的希望,从而成为新药试验的“小白鼠”。 这种由他人代替神农尝百草,当然是有利于提高药品生产效力的。其主要有三:一是他人是万人,神农是一人,对万人有效的药比对一人有效的药要更为有效;二是他人有病人,神农是好人,对病人有效的药比对好人有效的药要更为有效,良药苦口利于病;三是他人与神农不是一人,由一人制药、尝药不如两人分工制药、试药,分工可以提高生产效力。 在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人代替神农尝百草也给自己带来了很大风险。其主要表现在百草不仅包括药草,也包括毒草,如果误尝毒草,就会中毒甚至丧命。有一位20岁的男孩在参与消炎药试验后,体内产生抗药性,生病后再吃消炎药就无效了。有10位在天津泰安医院参加抗心衰的药物试验者,药物的副作用强烈,都发生了呕吐反应,其中7个还被打急救针,实时监测心电图。 但是,对于他人的这些试药风险,神农所给予的回报却相当的低下。其中身体健康的试药人,每月只能得到医院数千乃至上万元的报酬;而身患重病的试药人,则根本没有什么相应的报酬,他们只能得到医院百元左右的交通费补贴。于是,就引发了试药人对神农的反击。有的向医院索赔身体伤害,遭到医院、药厂互相推诿,拒绝支付;有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却没有证据表明损害结果是由该药物直接引起的,即使鉴定报告证明损害是由试药引起,也无法律依据进行索赔;还有的则干脆用假身份证、他人尿检、隐瞒病史、尿里掺水、虚增体重、弓腰降高等办法欺骗神农,导致医院、药厂生产无效假药。为此,我们要化解试药人对神农的反击,切实保障试药人的权益和社会稳定,推动药品生产的有效发展,就必须提高神农对试药人的回报。 首先要进行试药行业立法,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医院、药厂与试药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试药人在风险与报酬上的公平正义;其次要在法律的基础上,将人体试药开支象美国一样提高到新药研制费用的40%,其中一部分用于提高试药人的报酬,一部分用于试药期间的风险投保,一部分用于日后产生毒副作用的保险;再次要加强对医院、药厂、试药人的监督管理,发现有尅扣试药人的报酬、风险投保和试药人的造假行为,坚决依法追究,给予严肃处理。这样,就可以使他人更好地为神农尝百草,从而推动我国新药生产的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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