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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理发店里的小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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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0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理发店里的小警察

   小警察只有20多岁,只是一名网警,他现在在老家的一个小理发店里。刚理完一个小平头,但又觉得自己头发不够黑,这对于他这年龄是很在意的事情。于是就让理发师又刚涂了染发剂一类的东西,扣了个塑料帽子,坐在长凳的一端上说:我本来是个网警,就是监控网络犯罪的一类事情。但按公安局里规定,有事儿了大家一起上,不能分交警民警武警网警……

  同事张是一名交警。节假日拦了一辆面包车要检查酒驾。男人肯定是酒后驾车,要带走。可人家媳妇不让,怀里抱着孩子,一脚踩在警车上,一脚踩马路上:就不起开。要把我男人拉走,就把我们娘俩儿拖死吧。

  同事张过去,让她把脚拿开,“你这是妨害公务,大嫂”。说着,把她脚搬下来。女人就势往地上一躺:警察打人啦,非礼啦。粗暴执法啦!

  照片发到网上,同事张被调离了交警工作单位。

  同事王是一名110值勤民警,半夜里接到报警,是一个老奶奶,在电话里很着急:警察同志快来啊,快来啊。我孙子掉到井里了。

  大致辨清事发地点,开警车,第一时间赶到。城中村里,一个废弃的自来水管道井,掉到井里的是一只小叭儿狗,也就是老奶奶所说的“孙子”。民警试探着想一些办法,叭儿狗只是在下面吱吱叫,弄不上来。奶奶说,你们可以下去人,把我孙子抱上来。同事王用手电筒照着,看看情况:奶奶,这井太窄了,又怎么得有5、6米深。这人下去,说不定就得卡到里面。明天,等天亮了,我们联系一下消防队员,现想办法好不好?

  老奶奶没说什么,等110刚走一会,她就打市长公开电话投诉:110见死不救。

  于是,同事王被警告处分,解释,没用!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小警察扣个塑料帽子,在那里等着染发剂着色,坐在长凳的一端讲着自己警局里的故事,坐另一端的中年人也在等着理发:对!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做警察就是为人民服务!要不这样,国家拿这么多钱养你们干嘛?

  小警察为自己辩解:为人民服务这一点不假,也得看都是什么服务项目吧?也得是我们职分以内的吧?也得看值不值当吧?

  中年人很气愤:为人民服务还有大有小,有值不值吗?做警察你干得就是这个,就算死了,也是为人民利益而牺牲,是光荣,重于泰山!

  扣塑料帽子的小警察还在讲自己局里的故事:

  同事李是个武警。节假日去公园玩,注意,这时他不在岗,也没有穿警服,只是一个普通的游客。前面人们喊了:有人掉到湖里了。

  湖水有三四米深,同事李并不会游水。他还在往水边跑,看有别的什么办法,可是,没有。他就赶紧拿起电话,打110,120.又组织旁边人,有会水的吗?赶紧下去救一下。有船吗?有没有绳索之类?折腾一通,等110、120都来了,水里的人也没有救活。人们这时反应过来:你是做什么的?你就是名警察啊!你为什么不跳下去救人?

  我不会游水啊!

  这我们不管!警察会不会游水都要跳进去救人的!

  再解释,还是没有用。同事李被单位党内警告处分,政治素质不高,5年之内不能职务升迁。

  我坐在理发椅上,已经理完了头发,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好似清爽了许多,不像原来那么黑白蓬乱。付钱,走人。长凳上那两人还在口角,扣帽子的小警察还在争辩:他不会水啊。这能怪得他吗?

  对方中年人:可他是武警啊!他跳下去,把落水者举起来,可能就是拯救了一个人,一个家庭,即便他牺牲了,那是他的职责,是他的光荣,他是光荣的烈士!

  小警察:可他也是有家庭的啊,他牺牲了,他的妻子父母儿子怎么办?

  中年人一边坐到理发椅上去,一边掷地有声的说:别的不用说,他首先是个警察!国家养你们做什么?

  我出理发店,外面有点黑冷,辨下方向,骑了车子回家去,路上想,回家就给儿子讲这些真实的故事:警校,咱还是不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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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08:5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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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08:54 | 只看该作者
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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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09:04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呢?武警网警交警都是人民警察,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口号里,警察做出任何的牺牲也是职责,分内事。可是,警察也有家有他做正常人的责任与担当。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际上不针对警察。为官的,职场的,司法的,教育界的,哪个行业不该是为人民服务?又有多少人做到了,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行为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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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09:04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呢?武警网警交警都是人民警察,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口号里,警察做出任何的牺牲也是职责,分内事。可是,警察也有家有他做正常人的责任与担当。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际上不针对警察。为官的,职场的,司法的,教育界的,哪个行业不该是为人民服务?又有多少人做到了,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行为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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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09:07 | 只看该作者
小说以一个小人物,网警,来理发讲述的几个小片段,深度反映了社会终生相,人间百态。对于越来越复杂的人性世界,给予读者的冷思考的确如泰山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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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10:06 | 只看该作者
感谢老师赐稿太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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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10: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欲晓 于 2017-5-28 10:26 编辑

小说集中凝练地描述了警察的艰辛,群众的不理解,很有思考价值。可是凡事也有个是非原则和轻重度吧,文中要求人民警察是那样的人,那么人民群众自己是怎样的人呢?其实现在的群众都还是有觉悟和是非分辨能力的。前几天,我亲眼看到在我楼下,一个女子穿着睡衣在和两个年轻的民警纠缠,听出来本来是人家占了她的车位,她打来了110,应该很简单地处理好了,可是女子骂骂咧咧。俩小警察一声不响,后来女子越说越来劲,警察忍无可忍,只见一个小警察上去扭住女子胳臂一个绊子将女子摔倒在地,然后两人拉着去警车那里,七八个群众一直在劝女子,这时也只好说,自己说句对不起都不会,这下一夜没好日子了,都在责怪女子的无礼。没有一个人说小警察的不对。我也一样。当然,写小说面面俱到不可取,平衡也很难,当千万别偏颇,总觉得现在的大多数群众有些法制意识不会这样,个见,不足为凭,不对海涵。就文章的主题立意和构架文笔是没有挑剔的,是有正面的教育意义,也有我学习的地方,上面只是一点个人看法,权当建议吧。为了更好,互相学习交流,绝无它意。望谅。

点评

哈哈,有人印证了我的话,把极端当做了普遍,把道德的大棒挥向了中国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群体。  发表于 2017-5-28 13:31
9#
发表于 2017-5-28 12:18 | 只看该作者
东方欲晓 发表于 2017-5-28 10:24
小说集中凝练地描述了警察的艰辛,群众的不理解,很有思考价值。可是凡事也有个是非原则和轻重度吧,文中要 ...

支持东方兄的看法。
过于极端的事例没有普遍意义,这是其一。其二,警民之间没有必然的利害矛盾,褒奖一方不能以贬损另一方为代价。

点评

有人赞同,窃喜,写出后悔,吓死我了。大嘴巴会乱说话。  发表于 2017-5-28 13:26
10#
发表于 2017-5-28 12:54 | 只看该作者
群众中确有法盲存在,他们不理解警察,情绪偏激,不但老是误解警察,甚至讥讽嘲笑告恶状。特别是要求不会水的警察跳进水里救人的要求,也太过分了,警察也是人,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他也有父母妻儿,难道警察死了就应该吗?一个人死了不算,还要死上两个?真是无赖逻辑。我们提倡舍己救人精神,但也不能随便让人作出牺牲,平民如此,警察也如此。看来,中国人的道德滑坡问题真的令人很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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