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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由“三(聚氰胺)奶”问责“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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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1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三(聚氰胺)奶”问责“国家标准”

               刀口漫步


  前几天,一直在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全集,发现《十诫》里最常见的道具就是牛奶,心烦的女人打翻了牛奶瓶,痴情的男子为了见她而上门送牛奶——好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波兰有个什么“牛奶计划”,可能是保证国民天天能喝上鲜奶吧。不禁感慨了一番:咱的盒装鲜奶多么稀薄啊,保质期多么长久啊,还有那些奶粉,得有多少防腐添加剂啊,咱老百姓都活得多泼、多皮实啊……

  突然就听说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证实是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里掺入的三聚氰胺所致;接着全国各地彻查三鹿毒奶粉,而更多婴幼儿患者涌现出来;国家标准委开始修订乳品标准,质检总局也停止了食品类企业所获“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出乎意料之“内外”,蒙牛、伊利、光明等等乳奶也未能“免俗”,可见利欲熏心者的步调高度一致;不能防患于未然,只好亡羊补牢了……

  可是,几千名——无疑将越来越多地被发现——婴幼儿患者口不能言,而他们的父母——乃至我们所有幸免于难者——却都可以扯着嗓子骂娘——怀着满腔的愤恨:这些狗娘养的奸商简直丧尽天良,在用建筑原料哺育我们的下一代啊!让我们祖国的花朵打小就长着“肾结石”啊!咱找谁说理去?咱骂谁的娘去?难道仅仅是那些造假、掺毒的食品企业吗?

  是谁让那些不安全、不合格甚至传播病毒、贻害无穷的食品——产品顺利上市的?大做广告时,那些琳琅满目的“国家标准”、“质量认证体系”于今安在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还是所谓的“千里之堤”根本就不存在?——即使有那么几缕丝线,也只是毫不作为的老虎刺绣?

  每一笔巨大的财富背后都隐藏着深重的罪恶。巴尔扎克如是说,如今是否过时呢?如果说“无商不奸”的论断有失公允、过于偏颇的话,那么质量、安全等等“国家标准”,总该是老百姓信得过的保护伞和警戒线吧?它们原本可以为我们负责,可以遏制乃至扼杀商家惟利是图的投机倒把行为——现在更多的是直接坑害消费者。可是,它们名存实亡!而他们集体渎职!

  可想而知,“国家免检产品”的初衷是善良的,为了我们的企业更好地发展,得以闪躲开一些“吃拿卡要型”检查,便御赐了几面“免死金牌”。可是那些钻进钱眼儿里的狗东西,能不辜负我们的信任吗?并且能够一直让人信赖下去吗?由此可见,这种扶持企业发展的“世袭式”免检,实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更像是一种计划经济的产物,早就应该令行禁止了。我们怎能为防自己的官员手长,竟舍本逐末地放任奸商去乱搞……

  谁把我们的“国家标准”弄成了“低毒标准”?我宁愿相信这是“钱权交易”在作怪、作祟,只有迅速揪出奸商和贪官予以严厉惩处,并及时医疗广大消费者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才能弥补业已造成的恶劣影响——甚至比四川震灾更让人痛心,天灾是无是无非的,而人为之祸却不可原谅!否则一切将更加可怕,难道是政府在默许我们的奶业集体掺假?“国家标准”可不是官商勾结的纽带!我们支持国货,扶持本国经济,可不是要让老百姓过猪狗不如的日子!

  知耻而后勇,知耻而后能定。我们由“三聚氰胺奶”——这个该死的“三奶”——问责“国家标准”,也旨在敦促我们的政府切实转变计划经济的认识:企业不是惯出来的。我们支持国货,扶持国企,但绝不能纵容犯罪,包庇罪犯。

  所有文过饰非的信口雌黄,都是愚蠢而可耻的:有些蠢猪一样的专家,喋喋不休地阐述蠢猪似的言论,说只要不摄入一定的含量,便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样的话,纯属放屁。我请教一下此类品种的“专家”:吃屎并不有害健康,你愿意去吃屎吗!你们家没事儿就小口小口地咀嚼建筑垃圾吗?——当然,允许你们全家都把摄入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以我这样的心理阴暗者揣度,政府每每面临这样的抉择:要么“为了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国企和国货,不得不继续蒙蔽消费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含三聚氰胺的也说没有,然后赶紧内部消化掉,一味缩小范围,减少影响;要么真正“以人为本”,以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为重,不惜“血本”——本来也是老百姓的冤枉钱,义无反顾地予以严厉打击——哪怕是毁掉几个大型企业,也要解万民于倒悬……

  可是,到底孰轻孰重呢?民族尊严与人心所向,还是短期的经济增长和良好的国际影响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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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22:20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写得好,不过相关人员已经被问倒了。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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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21:21 | 只看该作者
知耻而后勇,知耻而后能定。我们由“三聚氰胺奶”——这个该死的“三奶”——问责“国家标准”,也旨在敦促我们的政府切实转变计划经济的认识:企业不是惯出来的。我们支持国货,扶持国企,但绝不能纵容犯罪,包庇罪犯。

赞成文中观点。
4#
发表于 2008-9-21 07:38 | 只看该作者
以我这样的心理阴暗者揣度,政府每每面临这样的抉择:要么“为了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国企和国货,不得不继续蒙蔽消费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含三聚氰胺的也说没有,然后赶紧内部消化掉,一味缩小范围,减少影响;要么真正“以人为本”,以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为重,不惜“血本”——本来也是老百姓的冤枉钱,义无反顾地予以严厉打击——哪怕是毁掉几个大型企业,也要解万民于倒悬……
赞成“哪怕……”颇有见地的世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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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6: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国货,扶持国企,但绝不纵容犯罪,包庇罪犯。

国货啊!
6#
发表于 2008-9-24 22:42 | 只看该作者
事情发生后,国家对事件的处理还是得民心的。
对这一类事情,就要严查严办!
7#
发表于 2008-9-25 13:52 | 只看该作者
牛奶伤透了中国人的心,因为都是孩子啊!
8#
发表于 2008-9-25 22:21 | 只看该作者
国家标准,我们中国的标准,某些局限领域的标准,吃不死人的标准,这次死人了么?事情变大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1:29 | 只看该作者
唉,有时只能对这个国家爱恨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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