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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微风轻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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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法律绝不是“伸张正义”的侠客【从杨佳和林松岭案件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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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8-11-9 14:38 发表

    写得不错,对这一句有疑惑。
    当法律不是正义守护神时,应该怎么办?据说彭德怀年青时也是杀了本地恶霸才去当兵的。法有良法、恶法,说梁山行为践踏当是时法律还可,说其“引起社会动荡的根源”似已过。



问好朋友,谢谢赏读。

其实,如果没有彭德怀和贺龙,那么毛主席一人建立新中国还很难。

但是,或许中国也就没有内战了,呵呵!坏事也是好事。
3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8: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秦时明月 于 2008-11-9 17:11 发表
非常有见地的观点。是的,法律要主持正义,但是法律不是侠客!


问好朋友!

正义应该是法律统一的标准,维护法律自身的尊严是一切正义的前提。
33#
发表于 2008-11-9 18:4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正面看到杨佳的照片,感觉确实有点阴......
3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8: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舄兢 于 2008-11-9 18:41 发表
第一次正面看到杨佳的照片,感觉确实有点阴......


问好朋友,他其实也是受害者,心理扭曲了。

但是法律应该就事论事,警察殴打,警察触法,杨佳杀人,应该偿命。

法律的审判对社会的示范作用更大,而不仅仅是惩罚,那就沦为复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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