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读王翔宇先生的《醉翁先生》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散文。(文见《萍乡日报》2007年8月14日副刊)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每读台湾(现在好象移居美国)王鼎均先生的散文更象小说,王先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倒不是说在乎他的散文象小说,还是小说象散文,而是那种厚厚的功史沧桑感和历史责任感。
读王翔宇先生这篇《醉翁先生》就能产生这样的感觉。共鸣基于同感。同感源于对同一类生活的熟知。醉翁先生我认识,因为他也曾生活在我们的周围,但他们有着共同的生活轨迹——生于殷实之家,读了几年书,好逸恶劳,不事正业,常常斗鸡走狗,舞刀弄棒,交友不慎,家道中道,沦为人见人怕的地痞、烂棍。解放的时候,因丢了家产,很幸运成了贫农。继而成了英雄。由于他们的阶级观模糊,无由来(其实源于他的个人性格)同情,或者憎恨,在运动中(特别是史无前例中)重新背叛,最后以悲剧结束。
他们他在不同的村寨子有不同的名字,他或者在王翔宇先生家乡叫醉翁先生,或者在湘西叫李二狗(《湘西往事》),在我们村子里却叫“明牯和尚”,原名也巧姓刘,叫刘明光,因名字中有明字,按乡间习俗,后面 就加一“牯”字,“和尚”是独身的称谓,按父亲说,明牯和尚原来是有老婆的,后来被他打跑了。
要说他与醉翁先生不同的地方,虽然也当过兵,但明牯和尚却是专门卖壮丁的,在旧时候,卖壮丁是一种职业。旧政府兵源枯竭,规定每户两丁抽一,到后来无丁可抽就强拉,谓之捉壮丁,自然就产生了躲壮丁、买壮丁、卖壮丁。卖壮丁是一种人替有钱人家去当壮丁,然后途中再开小差逃回来,然后再卖,开小差逃跑是很危险的,如果一旦被抓住,不外乎有三种结果,要么嘣了,要么折磨得半死或残,要么被抓回去以后在脸部等显眼部位纹身,让你无处可逃,然后继续服兵役,直到战死。母亲告诉我,外叔公就是因此而送了性命,客死他乡。
明牯和尚卖壮丁成了专业户,鬼精鬼精的,开小差熟门熟路,所以生意不错,他自己也不记得卖过几回,他平素偷鸡摸狗,嫖赌逍遥,没有不作的。进入新朝,他在剧烈的政治运动中时沉时浮,时悲时喜,到后来再也适应不了了,只好借酒来麻醉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醉翁先生。终日拢着手、佝偻着身子、光着头在村头转悠。只有当讲到他自己过去当壮丁、嫖婆娘的时候,才找回他自己,口沫四溅,似乎讲的不是自己,而是打虎的武松,过关的关云长,扫北的罗通,这时他两眼放光,手舞足蹈……整天吃东家,坐西家,村民觉得他多余,甚至有些讨嫌。到后来他们自己也觉得计嫌,只好求孩子们跟他下一盘棋,当他跟孩子们讲故事的时候,又会陶醉在自己的过去当中。
终于,明牯和尚死了,人们暗自高兴,可过了一段时间,村民觉得眼前少了点什么,有些儿不习惯了,原来明牯和尚成了村子里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
明牯和尚死了多年了,好象他死的那一年正是史无前例的结束。
我想写点什么来纪念一下他,纪念他们,但总表达不到位,感谢王翔宇先生,他帮了我的忙,把我想说的说了出来,我也就不要说什么了。
不!我还是想说:醉翁先生也好,李二狗也好,民牯和尚也好,奶巴也好,李培行也好,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有他们的喜怒哀乐,但由于他们残缺的人格,叛逆的个性,就不可避免地不容于社会,不容于世俗,不容于时代,必然为社会,世俗、时代所抛弃,其悲剧也就是他们的宿命。他们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一个社会的产物,一种世俗的产物,不可避免地打上时代的烙印,同时,他们又将自己的悲剧,牢牢在烙在历史上了。
他们的死标志一种社会现象的消失,标志一个时代的结束。正如王翔宇先生说的:下面真的没有了!(1997年9月3日于南源)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江湖小李 于 2009-3-20 09:3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