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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原创] 不允许公务员“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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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6 2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冯磊

    北京市朝阳区在公务员量化考核中规定: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工作,经两次批评教育不改者将被定为不称职。何谓“搬弄是非”?是不是工作人员之间闲谈就是搬弄是非?朝阳区没有就这一条作出具体的解释。那么姑且让我们一起分析一下“搬弄是非”的含义:

    首先,在领导之间传话,导致领导不睦的应该称之为搬弄是非。
    分析:因为这一条涉及到公务员自身的素质问题,我想,搬弄与否也不是什么规定就能真正禁止的。所以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

    其次,在同事之间多嘴多舌应该称之为搬弄是非。
    分析:同上面情况一样,属于无效条款。

    再次,对领导的所作所为说三道四应该属于搬弄是非。
    分析:领导最不满意的大概就是这一条。因为私下里议论比公开议论杀伤力要大得多,所以最容易遭人忌恨。可是嘴巴张在别人的身上,“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除非能够时时刻刻关注每个人的嘴巴,否则,也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因此,建议制定一个汇报制度,每天下午所有工作人员到办公室汇报思想心得,同时把自己每天的所作所为进行深刻剖析。再不然,把工作条例拿出来,每人在下班前读两遍再走,以免下班路上或者上厕所的时间多说了话。还有,大家每天把手摁在量化细则上宣誓,这样符合国际潮流,你没见香港主要领导人任职之前都进行宣誓吗?

    最后,把单位内部的小秘密告诉别人也可以称之为“搬弄是非”。
    分析:这一项可是大忌,要知道,单位内部有没有小金库,谁和谁一起出去做了件什么事情,往往会危及整个单位的生死存亡。这种是非,看起来小到不能再小了,可是出了问题麻烦最大。你不见有些单位一揪就是一大串吗?症结全在这里!
对付这种人,应该立场鲜明、立刀见影、杀一儆百。

    所谓“防人之口、甚于防川”。与其告诫下属不要多嘴多舌搬弄是非,不如多在工作上下下功夫。等工作做好了,效率提高了,内外平和,自然没有人再说三道四。至于想用规定来堵住人的嘴巴,是否合法先不说,单就试图封住别人的嘴来说,实在是令人好笑而且注定是徒劳无功的举措。否则,几千年前,我们的老祖先就不会因为说话的权利而搞出一场“国人暴动”来了。那一年是公元前843年,距今天已经2846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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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6 21:39 | 只看该作者
公正?=考核?~~曾经有个考核第一的人,工作能力最差,文凭最低,工作效率最低~~为何考核第一,因为帮同事泡水,老实,不多说话~~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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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7 10:22 | 只看该作者
“防人之口、甚于防川”
不合理的政策会渐渐合理的,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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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7 10:33 | 只看该作者
是非本来就没有分辨清楚,哪有道理可讲!
如今的一些事情真让人越来越糊涂。
5#
 楼主| 发表于 2003-8-27 23: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三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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