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81|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第一次见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3-8-31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次见面


  咖啡屋昏暗的灯光下,两个女人对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互相打量着,但都沉默着,谁也没有说话。

  “我想你就是梅姐吧?你真美,比我原先想象的还要美!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对吧?”年纪较轻的女人终于小心翼翼的开口说道。

  “是吗?你就是那个阿兰?是的,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可这或许也是最后一次见面。”梅姐凄然一笑,淡淡的说道。

  “啊,为什么?你想怎样?”阿兰一下子显得有些紧张不安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今天约你来,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首先请你谈谈你和伟从认识到在一起的经过,好吗?”

  “当然可以,我们是在生意场上认识的,大概是五年前吧,可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三年。其实我也是一个有过感情挫折的人,我与原来的男友一起借了一大笔钱做生意,可他不听我的建议和劝告,一意孤行,结果生意惨败,血本无归。最令我伤心的是他居然就此溜之大吉,还在外面结了婚生了子,留下一大笔债务让我一个人苦苦挣扎了好几年才还清。伟是一个正直善良而富有同情心的人,自从知道我的事情后,就对我备加关心和呵护,通过两年多的接触和交往,随着彼此的感情逐步加深,也就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

  “两年前有人告诉我伟在外面有了女人,我还不信,因为我深知伟的为人,同时我也自信没有人能够把伟从我身边夺走,可直到半年前伟亲口对我说离婚的事,我才意识到这些原来都是事实啊!是你要求伟同我离婚的吗?”

  “不,不是!我从来没有提过这事,我知道我这样做本来就不对,可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伟是一个真正值得一个女人去爱的男人,我真的从心底里爱他!我想我们只要彼此相爱,结婚与否并不重要。我知道你们也有深深相爱的过去,十五年前他为了你为了照顾你的父母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他从北京以营级干部的身份转业却到了一个小厂,可他并不在乎,因为他爱你。梅姐,说真的,我实在不想也不愿破坏你们的家庭。你虽然比我大十余岁,可你看上去依然是如此年轻美丽,在你面前我简直就是一只丑小鸭,我根本配不上伟,他是如此高大魁梧,英俊潇洒,你们才是真正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那是伟自己真的想同我离婚了?”

  “不,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他舍不得你也舍不得你们这个家。只是我们都陷入了彼此深深的爱恋之中而无法自拔,他很矛盾也很痛苦,你知道他是一个极其有责任感的人,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他就越是愧疚,越发觉得对不起我。他说他要对我负责,他既然爱我就一定要给我幸福。我曾劝他说你原本是一个有涵养有层次的人,如果你提出离婚,那么你在人前人后都难做人,而且还会背上‘陈世美’的骂名,可他说他不在乎,他只是说他知道该怎么做。他什么时候跟你提出离婚的,我真的不知道,我不想也不愿关心这个问题,我只是看着他因此日渐憔悴而消瘦的脸感到十分伤心和难过。”

  “就凭你这些话,我相信你。你是一个善良而执著的女孩,我明白了,伟为什么会爱上你,为什么会提出离婚了。是的,象你这样的女孩是应当得到幸福的,你是一个值得爱的女孩……”

  “可我毕竟对不住你,对不住你们这个家啊!这都是我的过错啊……”

  “不,不是你的过错,也不是伟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是我不珍惜曾经那么深深相爱的男人,是我这么多年一直不关心他的想法和感受,是我一次次让他伤心、难过和失望,你不知道,我去咨询过医生,其实我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那种‘冷美人’。自从儿子出生以后,我就把整个身心都放在了儿子身上,而对他却极少关心。对于夫妻生活,他是热情似火,而我却冷如冰霜,而且我还有严重的洁癖,经常大大挫伤他作为男子汉的自尊心。”

  “啊,怎么竟会是这样?我真的感到好难过……”

  “你是一个好女孩,之所以告诉你这些,也是因为你先前的坦诚相告,我知道伟他是不会为一般世俗的女孩动心的。是的,他是一个极具责任感的男人,如今我们结婚已经十九年,而在这十九年里,他为了照顾我们这个家,尤其是照顾我的父母(他们一个体弱多病,一个瘫痪在床),一直在那个小厂上班以方便照顾。直到我的父母先后去世,直到那个小厂即将倒闭了他才辞职进入商场。如果他早点辞职,以他的才华和能力,恐怕资产早就是现在的十倍该上千万了吧。你知道吗?我和伟这么多年同甘共苦,也算走过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可如今他却要离开我和我离婚,去与另一个女孩结婚,我实在想不通,我曾怨过他,也曾恨过你。现在儿子又考上大学到了远方读书,伟又要离我而去,留下我一个人可该怎么过……”

  “别说了,梅姐!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都是我的错!明天我就收拾东西离开这个城市,永远离开,再也不同伟见面了!”阿兰说到这里,已是哽咽难语,站起身就往外走。

  “不,你不能走!”梅姐急忙站起身一把拉住阿兰。

  “梅姐,我真的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这个家!我应该离开,你还留我干什么?”

  “你先坐下,好吗?”等阿兰坐下之后,梅姐迟疑着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递给阿兰说道:“你看看就明白了……”

  “啊,你患了肝癌!而且是晚期!伟他知道吗?……”原来那是一本医院的病历册,阿兰一看之下怔住了,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伟他当然不知道,我的主治医生是我的一位老同学,我让他对谁都不要说。是的,我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不多了,医生说最多还有半年。这些日子,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和伟一起走过的路,应该说我们的感情是牢固的,可幸福美满的婚姻不仅仅需要情爱,同时也需要性爱,情爱与性爱的的相辅相成才能构筑起稳固的婚姻。而我这两个方面都忽略了,我的整个身心都集中在儿子和父母身上,对他却几乎是不管不问,尤其是我的性冷淡和严重的洁癖更是深深的伤害了他的心,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啊!我们之间一年之中同房的次数是屈指可数的,对他来说也是乏味的,所以应该说我们的婚姻是不幸福的,之所以维持到现在,那是因为他对我对家庭有着高度的责任感。而如今也正是这种责任感促使他提出与我离婚,他要对你负责,我相信并理解。我和伟的爱情之树已经枯萎了,即使我不得这病,即使他又重新回到我的身边,也只能增加他的痛苦而已。你是一个好女孩,伟有了你我也放心了,你们应当有美好的未来。如今儿子也已长大成人,我是了无牵挂,我真诚的祝福你们!回去后我就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不过你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行吗?”

  “梅姐,你说吧!我答应你!”

  “我得病的事你一定不要告诉伟,我不想让他知道,你能做到吗?”

  “这可很难……我知道你依然爱他,你不让我走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不过,当他知道后他会非常痛苦的……好吧,我答应你!可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行吗?”

  “什么事?你说吧。”

  “梅姐,我想请你允许我来陪伴你,陪伴你一起走过这后面的日子,就从今天从现在开始!行吗?”

  咖啡屋昏暗的灯光下,两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两个女人早已泪流满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3-8-31 19:20 | 只看该作者
好。
不错。
3#
发表于 2003-9-1 00:03 | 只看该作者
感情真挚,语言上似乎没有达到动人的地步!
4#
发表于 2003-9-1 08:24 | 只看该作者
用晚期肝癌“冻结美丽”来完成三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很完美的结局。路子虽然俗套了点,但说明了一个问题:爱情需要两个人共同的呵护。
5#
 楼主| 发表于 2003-9-1 09: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anqisen 发表
好。
不错。


您能喜欢,我很高兴!
6#
 楼主| 发表于 2003-9-1 09:3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感情真挚,语言上似乎没有达到动人的地步!


多谢左版评论!

是的,语言未多加锤炼,也是因为这篇文章的特殊性,他是通过对话来表述的。

故事本身是感人的,他缘于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散文贵在真实,而我作了一些适当的加工,因此把他当作小说了。

您的见解很独到,佩服!
7#
 楼主| 发表于 2003-9-1 09: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楠 发表
用晚期肝癌“冻结美丽”来完成三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很完美的结局。路子虽然俗套了点,但说明了一个问题:爱情需要两个人共同的呵护。


多谢一楠评论!

一种新的思考角度,多交流!
8#
发表于 2003-9-1 16:20 | 只看该作者
世界上美好的爱情也许都只会出现在小说里~~~直言了~~没有一个女人会容忍爱人背叛自己的~~善应有度~~过了,那就是愚,一个曾经有过经历的人告诉我的~~
9#
 楼主| 发表于 2003-9-1 17:5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老鼠 发表
世界上美好的爱情也许都只会出现在小说里~~~直言了~~没有一个女人会容忍爱人背叛自己的~~善应有度~~过了,那就是愚,一个曾经有过经历的人告诉我的~~


是的,原本应该如此!

可实际生活中并非如此,人啊,真的难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7 07:29 , Processed in 0.05232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