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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拆不散的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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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家湾在远离城市北方的一个山沟里,二十年前,那里交通闭塞,大多数人没什么文化,而且很迷信,村里的小伙子好多到了结婚的年龄还说不上媳妇。陈亮是村里挺出色的小伙,1米75的个子,身体健康结实,人品也不错,可29岁了也没有找到中意的媳妇。
      
      他想去找村东头王半仙给算一算。王半仙是个六十多岁的瞎老头子,平日里以算挂为生,在十里八村远近出名,乡亲们有个为难遭灾的,盖房子看看风水,孩子结婚选个吉日都找他算一算,乡亲们都信他,有钱的就给个几元钱,多少不限,没钱的拿些点心水果也行。
      
       这天上午陈亮拿上点心水果来找王半仙,王半仙说:“这个月你就能说上媳妇,你的媳妇就是咱们同村的,就在你家房子的正北,你顺着我的方向去找,你找到的第一家的女孩就是你未来的媳妇”。陈亮笑得合不拢嘴,对王半仙千恩万谢,说到时领着媳妇来谢他老人家。
      
       吃过午饭他就顺着王半仙指的方向去找,在离他家隔一条街的地方,果然找到了一家,,和王半仙说的条件相符,这家姓李,三口人,两个大人一个女儿,女儿叫李月,这个李月长得很漂亮,可她今年只有7岁。陈亮想,他29岁,李月7岁,说什么也不会是他的媳妇,他继续找,找遍了全村,也只有李月符合王半仙说的他媳妇的条件。
      
       陈亮回去心里犯愁了:“李月就是她的媳妇,按王半仙说的不会错,可李月只有7岁呀,怎么会是她媳妇呢?等她20岁他都40多了。天啊!”,他不敢想下去。突然他有一个想法:“如果我把他杀了,她不存在了,那他就可以找别人做媳妇了”。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他吃不下饭,也干不下去活,大脑里全是设计杀人的过程。
      
       算挂后的第五天是个难得的机会,李月家的大人都下地干活了,只有李月一个人在家玩,他拿一把菜刀向女孩的头上砍去,当时李月头上的血就下来了,一头倒在地上,一声不出。陈明看到李月的头上流了很多血,地上的湿了一片,他吓蒙了,放下刀,抱着头向村外冲去。
        
        跑出离村子有二里多地的荒甸子上才停下来,坐到那发呆。渐渐地冷静下来,他想:“也不知李月死了没有?不论死没死村子是不能回去了,回去了他就得坐牢,他不想坐牢。还是出去躲躲吧,躲一天算一天”。
       以前听邻村的在深圳打工的人说,那里挣钱很容易。可去那里坐火车也得很多钱,他身上只有几十元钱,连车票都不一定够,到那还得吃还得住呢。
  
     “得马上离开这,让熟人或公安局的人发现就走不成了”。他决定去火车站,去爬货车,到个离这远点的大城市就行。到了车站很幸运正有个货车停在站台里,他爬上去藏到了一个装水果的车厢里。车厢里装的是苹果,但没装满车厢,他在里边呆着很宽敞。
      
       车不知何时开了,他长舒了一口气。“这车去哪里?现在他到哪了”?他什么都不清楚,只感觉车在走。他把一个苹果箱掏了一个洞,从里边掏出三个苹果。饿了就吃一个,还没等这三个苹果吃完车就又停在一个车站里。他偷偷地从车厢里爬出来,出了车站,向街里走去。一打听,才知道他来到了大连。
      
       刚开始的几年,他怕被公安局查出来,这个地方干一段,那个地方干一段,还给自己改了个名,在当地办了个临时户口,叫陈家亮。隐性埋名在大连住下来。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他现在己是一个小饭店的老板,生意还很好。近五十岁的人了,一直没结婚,前些年东躲西藏,吃了上顿没下顿,没有女人能看上他,后来条件好点了,有几个介绍的,他都一直没娶,李月始终是他的一块心病,“当年咋就那么愚味呢?害了李月,也害了自己”。
      
       一天,他在来自己饭店吃饭的客人中认识了和他一个乡的郭某,郭某说:“这几年家乡的变化可大了,有时间回去看看,也可以回家乡投资开饭店,生意一定很好”。
      
       这一晚他喝醉了,他哭了,因为他想家,想他的老父亲老母亲,二十年了也不知他们还在不在,无论如何他都要回去看一看。第二天他就贴出了饭店出兑广告,半个月后他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乡亲们热情地迎接了他,父母的身体还算硬朗,王半仙在他逃离家乡的第三年掉到河里淹死了。还听说李月没有死,当时救得及时只是脸上留下了一道吓人的疤,当年他被判了十五年。李月因为脸上有那么一道疤,至今还没找到婆家。特别高兴的是他听说他己过执行期,法律不会再制裁他。
      
        不久,他在乡里开了一个饭店,再后来他和李月在他的饭店里举行了婚礼,村民们说:“他可以不受法律的制裁,但他对李月的现状是有责任的,而且现在你没娶,她没嫁,也许这真是拆不散的姻缘”。
      
       有人和女方一提,女方竟然也没怎么反对。于是她真的成了她的媳妇,一切如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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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欣月 于 2009-7-5 21:35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7-4 16:5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离奇而有趣的故事。该文更象个故事,小说还需要一些描写,让人在故事中鲜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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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8:45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一个故事 :lol :lol :lol :lol
4#
发表于 2009-7-5 15:3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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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7:01 | 只看该作者
作为故事要再有点悬念,作为小说,还要一些氛围与景深。故事真的很好。假若再设置一下,将会是一篇佳作。——我不是说你写得不好,是说再讲究一些会更好。我们共同学习与进步。一了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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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5 17:50 | 只看该作者
真诚的谢谢楼上各位朋友的点评。一会儿再改改,发上去希望各位朋友再来评,欣月将不胜感激!问好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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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20: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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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5 21:15 | 只看该作者
重新改了,  刚发上去,欢迎大家再来评!
9#
发表于 2009-7-6 10: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杨友泉 于 2009-7-4 16:50 发表
一个离奇而有趣的故事。该文更象个故事,小说还需要一些描写,让人在故事中鲜活起来。


欣赏,问好朋友!
10#
发表于 2009-7-7 15:26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学习。问好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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