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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有些家族企业为什么留不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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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0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国内外有很多成功的家族企业,都有其自身的形成背景和运营、发展的相对优势,但这里我想谈谈有些家族企业由于存在某些管理上的弊端留不住人才的原因:

    一、家族企业的“婆婆”多

    有些家族企业往往是家族成员控制着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经营管理的某些重要环节,做一个决定之前,得请示各个“婆婆”,哪个庙不拜都不好使,这样既劳心劳神,又浪费时间,容易错过好的商机。而且“婆婆”多,观点也多,这些人各抒己见,产生分歧听谁的?让当事人左右为难。

不在重要岗位的家族成员,在企业里也是无冕之王,你也得小心陪着笑脸,要不你的工作也没法开展,搞不好说不定啥时就有麻烦。再说你万一得罪了他,在领导那给你吹吹对你不利的风,那你可就惨了,自古以来让小人陷害的忠臣举不胜举,因为在感情上领导永远会觉得家族成员比你近。

    二、任人为亲,不是认贤为亲

    我的一个会计朋友,对我讲她的职场经历,她说有些企业的老板喜欢用自己熟悉的人做会计,觉得把财权交给熟悉的人心里踏实,有些家族企业更是这样。这种心里也可以理解,财务虽然不能给企业创造利润,但人们都知道这个岗位的重要性。可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你熟悉的人不一定是人才,至少不一定是你最需要的人才,只是因为你更信任她,把这个岗位交给她心里踏实。而把真正的人才拒之门外,连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都不给她,这样对企业是不是损失?

    三、家族派别之争令人左右为难

        家族之间由于权利和利益有时会发生矛盾,这些矛盾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其他人。怎么做都不对,站这边就得罪了那边,坚持立场难,不坚持立场也难。弄不好还成了他们之间争斗利用的工具,所以有观点不对,没观点也不对,左右为难。

前两天看到一则报道,披露了广东省鞋材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王敏身份证被弟弟冒领一事,皮革大王被强送精神病院5000万股权离奇易主。王敏通过辛苦经营把企业做大了,交由他的兄弟们打理,他再开辟新的市场,他的想法很好。可他的兄弟们呢,冒领了他的身份证,分割了他的5000万股权,还强行把他当成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最后迫使王敏不得不用法律去维权。

报道中说:王敏自己也称,随着企业实力的增强,他也曾试图使企业从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过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他请来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派他们到温州管理企业,力图规范企业的各个方面。不过用王敏的话来说,他的这些举措,却触动了兄弟的利益,他的这些兄弟对外聘的这些高层人员自然不买账,处处以老板自居。

    四、没有归属感

    进入企业的人才不能及时公平地提拔重用,容易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不能形成庸者下、能者上的用人机制,人才久而久之会对企业失去信心,在遇到更适合的公司时,离开是理所当然的事。

    五、竞争不公平

    同是企业的领导、员工,待遇是不同的。企业是家族的企业,制度是家族成员定的,却是用来考核“外人”的。有些家族企业在评价、选拔、使用、考核、激励员工方面往往是不公平的,让人才心灰意冷。

综上所述:中国民营的家族化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只有走现代企业管理之路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断的发展壮大自己。




[ 本帖最后由 刘华明 于 2009-8-21 05: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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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08:47 | 只看该作者
真正道出了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

http://blog.sina.com.cn/gzqw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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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09:4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民营的家族化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只有走现代企业管理之路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断的发展壮大自己。"
学习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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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22: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跃农 于 2009-8-21 08:47 发表
真正道出了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

http://blog.sina.com.cn/gzqwyn


多谢跃农的点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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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22: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欣月 于 2009-8-21 09:40 发表
"中国民营的家族化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只有走现代企业管理之路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断的发展壮大自己。"
学习欣赏!问好!


多谢欣月,问好!
6#
发表于 2009-8-23 10:21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8-24 08:32 | 只看该作者
有研究
学习
8#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24 | 只看该作者
多谢跃农、夫子!问好二位。
9#
发表于 2009-8-24 15:01 | 只看该作者
分析在理,给人不少启迪。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7:21 | 只看该作者
多谢许版主!问好!
11#
发表于 2009-8-25 18:50 | 只看该作者
提上,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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