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691|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另类病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0-22 0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另类病人
                                                                  (杂文)汤云明

    何为“另类病人”,它是即兴想来的名词。它不属于病理学范畴,而是属于社会学范畴,并且这种病有软膝、硬头、手长、厚颜、无耻、装聋作哑等病态,可见,这些人还病得不轻。

    前几天,在汔车站候车,就遇到这么一个“另类病人”,他时常在车站上转悠,看中了谁就走过去双膝跪倒,用手指指耳朵,又指指嘴巴,摇摇头,挥挥手,然后拉住旅客的衣服或行李不放,一个劲地用头撞地……他平均每要到几角或一元钱就要用头很响的撞地近十次。有时刚刚给过他钱,他转一圈回来又跪到你身旁重复刚才的动作,气得你不得不挪地方。有的旅客觉得他这种行为太无聊,叫他站起来,给点零钱打发他走。起初我认为他真是聋哑人,没想到过一会儿,他就和一个卖报纸的小姑娘打打闹闹,并且能听会说。

    更有甚者,跑到你的家里来敲门,只要你打开一条门缝,还没等你返应过来,他就把拐杖伸进来,弄得你无法关门,只有给了钱他才走人。也有的人跑到家里来要钱,给少了还骂你小气,说谁谁给得比你多,让你好气又好笑。还有那种缠住外国人不放的“病人”,更是丢尽了国人的脸面……类似之病人,累见不鲜。

    即称是“病人,那导致发病的原因自然很多,病症也五花八门,层出不穷。除部分是严重残疾,或是遭遇天灾人祸以外,而大多数发病原因是好逸恶劳,只想不劳而获地生活。好脚好手的,干什么都可以谋个生路,可他们却偏偏要当“另类病人”。听说有的人干此行当收入不错,干上几年就可以回家娶老婆、盖房子、当老板。还有的人是得了“遗传病”、“传染病”,一家几代人,甚至于几个村的男女老少都走南闯北,以此为职业。

    只靠磕头乞讨的病人,虽然有碍于城市形象,但不至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似乎还可以谅解。可如果不加紧治疗,病情一但恶化,就有可能干出拎包、抢夺、拐骗甚至打断小孩的腿、割掉小孩舌头把其当讨钱工具的勾当,其后果就太可怕了。再有,如果不及时治疗,那些用头撞地的乞讨者,一旦日积月累,身子弯成了骆背,头撞成了脑震荡或憨包,可就更难治了。

    七十年前,鲁迅先生曾为医治中国人的“麻木病”,发出了带血的呐喊。而今天,要医治这些“另类病人”,恐怕单靠呐喊、单靠呼吁是难以收到实效的,恐怕还需要借一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处方,全方位下药、下猛药,并且为他们医治脑袋里面的病根子,才有可能让病人的软膝、硬头、长手、厚颜无耻、装聋作哑的症状有所缓解或治愈。


汤云明地址:云南省晋宁县、昆阳镇环西路84号
邮政编码:650600  电话:0871--6876871
E-mail: tang_y_m@163.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tangyunming1

[ 本帖最后由 一水 于 2009-10-22 19:31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10-22 09:37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文章短小精悍,但没有按照要求排版。请看看排版要求。如果是原创首发,那要有原创首发声明。

[ 本帖最后由 lqm407 于 2009-10-22 09:40 编辑 ]
3#
发表于 2009-10-22 19:30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来江天交流。文章短小精悍,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象。

我先帮你排版,慢慢就熟悉了。
4#
发表于 2009-10-22 22:18 | 只看该作者
是真病人还是假病人?这种好逸恶劳的恶习,看来只有鲁迅可以治疗,因为当下的疑难杂症太多了。问候云明!
5#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08:59 | 只看该作者
问候以上几位朋友,谢谢品评
6#
发表于 2009-10-26 15:36 | 只看该作者
短小精悍,但别具一格,从一个新的视角来谈谈新的社会病。很具批判力度!
7#
发表于 2009-10-28 11:14 | 只看该作者
文章非首发了,论坛要求文章的首发定义是:杂志、报纸、论坛、博客里发表过的都不能算首发。

欢迎作者多写首发文章交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16:57 , Processed in 0.055289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