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tbeijun 于 2017-8-19 15:20 编辑
周末获好友邀请,驱车百余里到潮汕地区某小山寨去摘龙眼,呆到很晚还不肯返回。因为,小山寨的气氛确实是急躁的现代社会中仅存之顶级清凉剂:可以坦诚相见,坐在矮凳上狠嗅土地的泥香,说些台面上不能或不敢说的话;再加上山寨主人亲手烹饪的“草粿”(凉粉)和姜丝鸭肉粥,爽呆了的亲们便都流连忘返。这就是山寨的魅力了:眼前的一切都是触手可摸的,都是劳动所得,都原生态。用冠冕堂皇的话说就是: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所以我至今都想不通,“一切都是真实的”的山寨怎么会变成“模仿、复制、抄袭”的代词呢?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山寨”一词的活化来自深圳。廿多年前,这个毗邻香港的渔村以地利之便开始走私手机进而模仿制造,生产厂家不敢在手机上署产地名,只能印上“SZ”两个字母,久而久之便被喊成了“山寨”。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山寨”的提法来自香港,因为小规模经营的工厂或家庭作坊在香港被称为“山寨厂”,其产品港人讥为“山寨货”。无论如何,粤语中“山寨”一词就含有“不正规”或“不正统”的意思。对此我不认同:那我刚吃的新摘龙眼也不正规了么?李超人当年的山寨厂“长江塑胶厂”就不正统了么? 事实说明:山寨本质是中性、物质的。在其他成分搅拌或点缀之前,它淳朴得像本文开头那样令人舒服。就算后来被“活化”被引用了,不同应用领域的舒服与否也泾渭分明。在经济领域,任何创新之“青”都须出于蓝才会胜于蓝。比如上述“SZ”变“山寨”是一例,亲们如今生死不离的即时通信载体“扣扣”“微信”也是一例。“山寨”作为产品升级换代的代名词被社会认可和炒作并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与民间“挨踢”(IT)产业见缝插针的努力分不开:只要有利经济发展,并又回归法律,就会像题图《唐装》,山寨得舒服。 昨日,官媒记者在网上发现一个叫“中国科技创新与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军民融合工作委员会”的组织。该组织架构中有多名退休省部级官员、两院院士被其列入“顾问团”之中。这个新曝光的“山寨”是政治领域已曝光的几百个国字号“抄袭王”之典型。这类臆想“行使行政职能”的山寨旌旗,出了事情可以弃帜而逃,但国家就必须垫付其透支的民众信任。所以涉管机构再也不要只会“提醒群众不要上当”,而应主动协调行政资源,及早烧了这些自诩等同行政力量的旗帜。我看见官网有“追究刑事责任”的震慑,但关键是快去震慑。 唉!好好的摘龙眼、吃草粿、喝鸭粥“山寨之旅”,联想出这么多与山寨本质交叉的东西,浪费了朋友和山寨主人一片初心。所以打嘴仗喝完姜丝鸭肉粥后,大家便在龙眼树下煮茶小结“山寨文化”要点:山寨文化若只是民间行为,则无论何等主张,只要不违法,皆为正当权利;而一旦涉及公权力及其代表,则会立刻变质,实质就是使得权力野蛮化。呃!经济领域为创新而行动的山寨最后都要回归法律,已成型的政治领域文明坐标却要向丛林撤退。这哪行?山寨的本质是:创新必须建在物质基础上。所以,告辞时主人送我一袋龙眼。
说明:本文题图选自本论坛书画版块本人同名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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