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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你遇到过这种“奸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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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9-5 2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孤独裁缝 于 2017-9-6 08:12 编辑

        这里说的奸商,不是那种财大气粗、叱咤风云、投机取巧的大商家、大资本家,我这里说的奸商是街上那些随时被城管驱来赶去的小商小贩。     
        先来说第一个故事吧。
  我有一个当律师的朋友,他叫阿平,为人正直,很讲义气,他喜欢义务帮助贫困农民、小商小贩等无权无势的群体打官司,深受群众好评。

  有一天,一个叫大贵的小商贩,乱在路边摆摊卖猪肉而被城管抓到,然后双方因处罚问题引起争执,争执中大贵被一个城管打落了一只耳朵。

  后来,大贵不断到法院起诉打伤他的城管,但大贵跑断腿了也没有把官司打赢。正所谓:“民告官,比登天”,所以大贵欲哭无泪。阿平听了这件事后,主动义务为大贵打官司,为大贵维权。果然,在阿平的努力之下,大贵终于打赢了官司,那打大贵的城管不但被停职,还赔偿大贵五万元。大贵一直把阿平当成恩人,所以每次阿平去大贵的摊子买肉时,大贵要么多送几两,要么只要本钱。

  可是有一天,阿平的儿媳妇坐月子,阿平叫儿子去大贵那里买猪蹄子。然而这猪蹄子煮熟后,阿平儿媳妇拈起几块来吃,感觉那肉硬帮帮的,就对阿平说,公公,这猪肉有问题,这肉怎么吃起怪怪的。阿平立即拈起一块猪蹄肉放嘴里一嚼,愤然道,不好,这肉是母猪肉,不要吃了。

  阿平的儿媳妇说,那我把它倒丢吧。

  阿平说,不要倒,我去找大贵理论理论。

  阿平用塑料袋子把那煮好的母猪肉拎到了大贵的肉摊上,说,大贵,你看你给我们卖的是什么肉啊?

  大贵看了一下袋子里的肉后,脸红红的说,母猪肉?这几天我没有卖母猪肉啊,再说,这段时间也没有见你来我摊子买肉啊?

  阿平说,大贵,你还不老实啊?那肉是我儿子来你摊子上买的。

  大贵脸上的红色已经蔓延到了脖子,他支支吾吾地说不出顺溜的话,嘴里冒出,这,这,我一般不卖熟人,我,我不认识你儿子,你是我恩、恩人呢,我赔礼道歉……

  阿平说,难道不是恩人就可以乱卖母猪肉吗。哼,算我看走眼帮你了,我儿媳妇坐月子呢,要是她吃了肉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找你算账!

  阿平说完气呼呼地走了。所幸后来阿平的儿媳妇没有什么不适。

  再来说一件事,我自己遇到的事。在我们工厂旁边的一条小路上,经常看到一个六十多岁的农村老奶蹲在那里卖菜,这老奶穿得破破烂烂的。老奶每天卖菜卖到傍晚七八点钟,即使寒冷的冬天也一样。所以,我经常去老奶那里买菜。老奶的菜还可以,听老奶说是她自己种的菜。

  有一次,我问老奶,您都那么大年纪了,还起早贪黑来卖菜,家里没有其他人吗?

  老奶说,我有一个当干部的儿子呢!

  我说,那您不让他赡养赡养?

  老奶说,他前几年因为贪污公款被送进监狱了,十五年呢,哎,他出来我都不在这个世上咯。

  我说,那您儿媳妇和孙子呢?

  老奶说,我儿子坐牢后没几天,儿媳妇就带着三岁的孙子跟其他男人私奔了,现在就剩下我一个老太婆咯。

  老奶说完,哗哗地哭。

  老人的遭遇,让我很难过,所以我想举手之劳,帮一帮这农村老人一把。

  于是我就在朋友圈中,qq群中,上班或聚会时,呼吁大家去买老奶奶的菜。

  果然,那段时间老奶的菜卖得很好。

  然而,有一天,我们的老板也响应我的号召,去买老奶卖的西红柿,可老板把那西红柿拿回家一看,袋子里的西红柿除了表面几个好之外,下面全都霉烂了。

  所以老板遇到我愤愤地说,你介绍的农村老奶也不是什么好人啊,这种人真的不值得大家同情啊。

  我当时好尴尬啊。

  说了这两个故事,我只想说在我们身边的小商小贩群体,这个群体确实有一些人,命运多舛,生活过得非常不好,还随时被他人欺压。可是他们并没有思考过自己的品德和行为,有时也在做伤天害理的事而不知啊!
        每当发生城管暴力执法、城管打人等事件时,出于天然对弱者的同情,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往往认为城管铁面无私、不讲人情,甚至认为他们凶神恶煞、欺软怕硬、胡作非为,而那些被打的小商小贩则都很不幸、很无辜。可是深入了解这些弱势群体的背后时,你突然发现这个群体有的人身上天生带有“恶”,所谓的“恶”是贪小便宜、弄虚作假、损人利己、小农思想……所以很多干群冲突事件,人们一味地批判代表政府的执法者和一味地偏袒代表民众的被执法者,这种行为是不合理不科学的。   
        英国作家笛福说,只要有可能,人人都会成为暴君,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的本性。所以在我们生活中,随时遇到一些需要他人帮助的弱者,但其实有些人不是真正的弱者,他们只是表面的弱者,伪装的弱者。再说这类弱者,真的不令人同情,因为他们丧失了诚信、博爱、大度等做人的基本道德。所以,对于这类弱者遭遇的不幸,我恨铁不成钢的同时只能哀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2#
发表于 2017-9-6 00:40 | 只看该作者
在散文版,我发文时间属于9月6号。你早一分钟是9月5号的。
3#
 楼主| 发表于 2017-9-6 00:44 | 只看该作者
蝉衣cy 发表于 2017-9-6 00:40
在散文版,我发文时间属于9月6号。你早一分钟是9月5号的。

先发,再改。为了赶时间
4#
发表于 2017-9-6 00:54 | 只看该作者
孤独裁缝 发表于 2017-9-6 00:44
先发,再改。为了赶时间

前后就一分钟的差别,稿子被以不同日期对待,也有意思。
5#
 楼主| 发表于 2017-9-6 01:07 | 只看该作者
蝉衣cy 发表于 2017-9-6 00:54
前后就一分钟的差别,稿子被以不同日期对待,也有意思。

是啊。晚了。休息咯老师
6#
发表于 2017-9-6 09:50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呀,你这快到零点才发帖,周二不待发这么晚的,下次周三发帖行不。
7#
发表于 2017-9-6 09:56 | 只看该作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人是有两面性的,为什么偏要善恶相济,始成为正道。
8#
 楼主| 发表于 2017-9-6 10:03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9-6 09:50
亲爱的呀,你这快到零点才发帖,周二不待发这么晚的,下次周三发帖行不。

好的安然版主,下次我发早点
9#
 楼主| 发表于 2017-9-6 10:04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9-6 09:56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人是有两面性的,为什么偏要善恶相济,始成为正道。

点评很中肯
10#
发表于 2017-9-9 10:18 | 只看该作者
价值滑坡,金钱至上,社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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