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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改进民警执法方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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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0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改进民警执法方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李华新
今日出版的《求是》刊登孟建柱的长篇文章《着力强化五个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维护稳定水平》。 孟建柱在文章中强调,无论遇到的情况多么复杂,民警都要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防止因执法行为不规范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中青在线 2009-12-01

  现在公安部长再次强调的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长期以来一直在强调的问题,而尤其是现在在社会转型时期,在中国的各该开放经历了30年的历程之后,如何确立现代法治社会最基本的理念,如何看待自己手中的司法权力,实际上仍旧是普遍存在的一个事关民生社会的问题,而且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在衡量一个民生政府执政理念的问题。

  而这一概念的提出,也是和当下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相互呼应的一个问题。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社会稳定领域呈现出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基本态势。互联网已成为反华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放大破坏能量的重要手段,给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新挑战;各种社会矛盾的关联性、复杂性、敏感性明显增强,给公安机关驾驭复杂局势带来了新考验;各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大量增多,给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带来了新课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力度空前加大,给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提出了新要求。

  但是当社会的法治理念在不断提高的时候,作为公安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如何来文明执法,如何避免出现一些审讯过度,或是由此而出现的一些对人身的伤害,这实际上也是现代法治社会一直在努力争取实现的一个法治环境。

  而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如何面对犯罪嫌疑人,如何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认定,以及是认为其有罪,还是无罪,着实际上是和不同的司法体系有关,而我们现在的秉持的有罪认定,这些人一旦进入嫌疑人的视野,就会是在用有罪之身而对待,因此就会少了许多人性的关照。

  文章强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而这一切的实现都需要以转变执法理念为基础,而执法的效果如何,文明执法的过程也是很需要的。必须更加注重树立理性、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把这一理念根植于每一名民警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民警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

  为什么要重提这样的一个老问题,也是实在是一些除了问题的执法,不仅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侵犯,更重要的是会损害政府的执法形象,使得人们无法认同现代社会中的人性文明执法最基本的意义。而假如不是如此,那么人性中的性善就会被性恶,取代就会让人性中的罪恶释放。久此以往,就会造成恶性循环,最终会使得执法者自己在执法的累积中,失去民心失去百姓的信任和依赖。

  但是在不断强调破案率提高,和犯罪率下降的人为要求中,是否会因为为了体现一方政绩,而不得不迅速破案、结案,这似乎是一对矛盾,可是当人们在翘首以待公正文明执法的理性时,当然对人性的关怀,和所体现的最基本的人权理念,并非就可以因此而抛弃。
(济南 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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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6:29 | 只看该作者
孟部长新任不久,希望有好警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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