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737|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关于版主选任及论坛管理个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19 1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了有关帖子,在此说点个人的一点意见:
  

       对于2010年版主选任制,看来中财管理层还是沿袭了以往的做法,申请、推荐和综合因素,最后确定新任版主。这个没有什么不好,其实目前现状也只有这样可以说明公心公正的存在。对于一些细节,管理层可能已经考虑到了。其一,新任版主在申请人和会员推荐中综合评价后进行筛选,这是肯定的。其二,辞去版主的,如果真是本人确有其它原因,管理层可“准奏”,其他会员无需多多挽留。如果是本人谦让的,而且在任版主期间确实有贡献、备受会员推崇的,管理层可在私下与之沟通,可连任版主。其三,没有请辞版主的,管理层同样会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改留的留,该免的免,决不姑息。

       另外,对于版主长期不参与评论(至少50字以上的评论),只是说一些推崇的话,或者故意提读某个帖子,说一些流水帐似的无关痛痒的话,管理层可以警告、罢免来处罚。

        有人提出取消版主制,个人认为目前中财是做不到的。中财文学论坛毕竟依附于中财集团,靠计酬来维护一方文学的净土,论坛管理团队人员有限,而论坛文学作品的管理必须依靠版主来完成。

        对于点精华,同样不能取消。点精华是管理层对每周稿件计酬的基本依据,也凸显了版主管理的亮点。没有精华,一是版主失去了作用。二是会员缺少了竞争意识和进取心。三是让管理层自己来确定每周计酬显然也没有这个精力。如果让改让员会来推荐作品的好与孬,显然更不不可取。众口难调,到时候更是乱的一团糟。

       对于实行评手制,这个可取。其实以前中财也这么执行过,只是没有形成气候。对于评手制,必须有一定的规定。评手的长评可参与计酬。评手有权利有义务对自己所在的板块内所有作品进行客观评价,包括版主的作品。对于所评作品,在指出优点的同时,还要指出缺点和不足。每篇作品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缺点肯定有,但要看你如何客观真实的评价了。





[ 本帖最后由 一楠 于 2010-2-19 11:37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2-19 11:4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楠老师这个帖子!
对于文中的批评,邱天也看到了,对邱天也是一种鞭策与激励。邱天牢记。
3#
发表于 2010-2-19 12: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楠 于 2010-2-19 11:36 发表
看了有关帖子,在此说点个人的一点意见:
  
       对于2010年版主选任制,看来中财管理层还是沿袭了以往的做法,申请、推荐和综合因素,最后确定新任版主。这个没有什么不好,其实目前现状也只有这样可以说明公心 ...


  观点还是有些守旧。
  从维持安定的局面言,是可取的,从解决目前流行的诸多弊端言,无济于事。略谈几点,以供参阅:
  版主的管理是什么呢?说穿,是一个安定稳定局面的维持,这个我建议的安监员可履行(当然评论员也可兼任)。再就是评论和加精了,如果读过我的《关于中财论坛》的建议可知,目前普遍围绕版主和精华的做法,从长远讲不是太好,何况早有人指出了。所以我综合考虑,提议取消加精华,巩固和强化计酬制等三点建议是有我的深思考的。再说,版主履行的实际就是一个评论,这有评论员就行了。
  当然管理层至少目前不会这么大胆决策。你我等都是建议,没必要随意指责和否决对方,各抒己见得了。这应当是中财沿袭的好风气。
  至于管理层有没精力管计酬,这也不是你我等操心的吧。事实上,版主的加精只是计酬的参考,即加精的不一定全计酬,未加精的未必没有计酬。所以我说大家一律平等,把精力只放在评论和安全上,是有我的深远考虑的,个人认为从长远讲计,不失为一种改革尝试的思路吧。
  愿已好的中财论坛变得更好!如没一份对该论坛的热爱绝不会这么直言。
4#
发表于 2010-2-19 1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梁星钧 于 2010-2-19 12:45 发表


  观点还是有些守旧。
  从维持安定的局面言,是可取的,从解决目前流行的诸多弊端言,无济于事。略谈几点,以供参阅:
  版主的管理是什么呢?说穿,是一个安定稳定局面的维持,这个我建议的安监员可履 ...


畅所欲言,好!
5#
发表于 2010-2-19 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梁星钧 的帖子

“事实上,版主的加精只是计酬的参考,即加精的不一定全计酬,未加精的未必没有计酬。所以我说大家一律平等,把精力只放在评论和安全上,是有我的深远考虑的,个人认为从长远讲计,不失为一种改革尝试的思路吧。”不明白??当然,不计酬,谁会往这儿发东东呢?先过来看看再说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26 22:37 , Processed in 0.055926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