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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创收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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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创收标兵

唐蒙他爹

   局机关召开评选创收标兵推荐会,在局长还没到会前,大家就热烈发言,推荐自己心中的合格人选。

   纪检组长高主任率先发言,他说:“要说这创收标兵,我首推政务中心的小王(小王是局长的外甥)。大家知道,我们局新修的办公楼一楼门面,原来国土部门批的是办公用,结果我们把他卖给了职工,成了商用。这一改变用途对个人来说没什么,可国土部门抓住不放,硬要加收土地用途费和罚款,一算出来要二十五万元。后来在局长的安排下,小王通过找关系,不断同国土局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做了大量的勾兑工作,在只花费了三万元的成本费和五元元的交际费后,就把事情搞定了。统算下来,小王为单位节约了十七万元,可谓功不可没。这与他超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是分不开的,当选创收标兵顺理成章。”

   政务中心小王一听,嘴都笑得合不拢,他谦逊的说:“那里那里。其实要说创收高手,高主任应当仁不让。以前单位搞旅游、发红包、整慰问、办展会,基本上都是动用的局里自有资金,那花的真叫人心疼。这次局领导到欧美等国去考察工作,他仅打了几个电话,就落实了三十万元的赞助。除去此行必要的经费支出,还净赚了五万元。这拉赞助真是一本万利,既拓宽了创收渠道,也有效规避了风险。那国家举报奥运会还有赞助商,他们哪儿犯法了?因此我认为他称为创收标兵名符其实。”

   人事科长庄正经不置可否,他喝了口茶,斯条慢理的说:“以上两位确实不错,创收成效明显,值得表扬。但有一点,就是他们的措施不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说保持创收的常规性、正当性,我看还得首推执法支队。他们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罚款创收是有法律依据的。今年以来,支队长陈不然同志(局长的侄子)带领支队一班人,加强了罚款工作力度,罚没收入直线上升,全年罚款总数名列全系统第一,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这种常规的创收手段虽然不独出心裁,但最实用、最有效、最持久。因此我推荐陈队长为备选人员。”

   支队长陈不然满脸含春,“嘿嘿”干笑了两声说:“应当的,工作本分。其实有一事大家心知肚明,我们局其他收入的大头来源于人教科的培训收入。以前他们也搞监管人员培训,但那仅仅限于资格认定、从业人员再教育这些小敲小打上。自从庄科长主持工作以来,他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找到并拓宽了培训的渠道,变单一为复合,从局部到整体,由一次到累加,提高了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举办了安全、文明、计生、法制、管理等各种培训班35期,参训人员达3万人次,创利润250万元,居全局之首。大家说,这他创收标兵该不该他得?”

   安全科长马皮敬声如洪钟,说话好倒豆子。他急促的说道:“我想举荐一人,大家看中不中?此人就是分管我们科的副局长胡德平同志。我认为他执行局长关于创收精神最彻底、最坚决,从不打折扣。局长的创收精神的核心是什么?就是不做亏本买卖。他曾经说过,你花了5元钱的成本,挣了5.1元,只要赚了,就算成功,就值得表扬。胡局长时时刻刻牢记这句话,不折不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年初他到财政去要钱,弄关系花了10万元,要了12万元,赚了;三月份他陪市领导到沿海去招商,花了40万元,招了两个大项目,市上奖给单位42万元,又赚了;这次到省上跑项目,打点费花了23万元,要回30万元,结果还是赚了。这样的例子很多,一个人要做到一次不亏不难,难在次次都赚。就冲这,这推荐他。”

   胡局长和颜悦色,正要发言,局长吴章法走了进来,还没落座,办公室主任莫有名就不抢先发言了,他说:“我看这创收标兵,首推我们吴局长,理由有三:一是这创收精神是他倡导的。他说管机关与办企业一样,既要讲社会效益,也要讲经济效益,关键在于经济效益,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二是这创收工作是他促进的。大家不知还记得不,吴局长上任伊始,执法支队办了个案子,收回罚款1万元,用去车船费、人工费、资料费1.2万元,被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局大会上被吴局长狠狠批评了一次,说他们不计执法成本,是败家子。由此要求严格整改,并把是否具备创收能力作为一项目标任务下达和考核,提高到要位子的高度,从此掀起了创收高潮;三是创收战略是他推广的。吴局长坚信,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不光要求市局工作要以创收为第一要务,也要求下属各单位以创收为第一责任。全系统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创收这一中心工作来开展,争取效益的最大化、收入全面化、待遇最优化,并以此作为考察干部、晋升职级、评定绩效、推荐先进的唯一指标,促进了创收战略工程的全面、健康、稳步发展,保持了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对此,吴局长居功至伟,无人可及。我提议他为本次创收标兵唯一人选。”

    莫主任的话让吴局长很受听,他摆摆手说:“要说这标兵,还得给我那位新秘书。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站着个伟大的女人,正是有了她的鼓励与鞭策,我想不成事都不行啊!从某种意义来说,这都是她逼出来的。打个比方,一个在外拼命挣钱的男人,家里一定有一个十分会花钱的女人,大家说对吗?”

   局长的话把大家都逗乐了,获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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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唐蒙他爹 于 2010-3-8 17:24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3-8 20:54 | 只看该作者
以经久不息的掌声鼓励……此文注定会成为江天的经典!
另:李明兄的泄密说法有些不妥。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以上机密应该已经超过三十年了,所以他爹的做法是没有违法的。
3#
发表于 2010-3-8 23:44 | 只看该作者
这档子事在机关不鲜见,现实,有趣!
4#
发表于 2010-3-9 1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水如空 的帖子

呵呵,他爹有没有违法,自己上来招呼一下
5#
发表于 2010-3-10 08:1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投机社会,功利社会,实用主义厚黑学社会
文章淋漓尽致的将官场生态尽显眼前。
6#
发表于 2010-3-10 20:31 | 只看该作者
  他爹的文章真是经典。幽默诙谐,讽刺到位。这样的现象很普遍,风气就败坏在这些干部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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