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你总也说不出个什么理由来,可一旦认定了就会义无反顾地去做。 譬如,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你可以一直默默守候在她左右,听她指使、传唤,可以不计回报地为她做所有的事,可以为她没原则,可以为她得罪所有人。
若是不喜欢,或者说是你不喜欢那种类型的人,即使她对你百般好千般念,但你心中总念念不忘的是另一个人的影子,她的好也就薄似纱轻似雾了。这样的相处往往是,你总是无情地忽视她,至于为什么,你也说不出个理由来。甚至你都说不出她哪里不好哪里不对,但你的心里就是容不下一个对你好的人。或许可能容得下一时,但不可能是一辈子。一辈子太久,你想都不敢往下想。
喜欢一个人,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宝玉初见黛玉,第一眼便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其实黛玉这个形象早就定格在宝玉的脑海里了,只是他不知道,而黛玉的出现正好与他美好的愿望相契合。所以我们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对的人,和她相识相知相亲相爱,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陈奕迅在《十年》中这样唱: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十年,足够一个人爱一场,梦一场,离一场,散一场,错一场,等一场——我们就这样在苦苦地寻觅,苦苦地等待,又总是在来去匆匆中遗失彼此的美好,为得只是找到生命中那个对的人,和她一世安好。 所以,这世间,最美好的相遇,永远定格在喜欢的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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